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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调研报告

 昵称37581541 2023-08-22 发布于江苏

摘   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笔者对枣庄市山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效益等方面。调研发现,山亭区结合本区实际,创新分配使用机制,充分调动受益对象积极性,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统一纳入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安排,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资金投入效益。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调研;山东枣庄山亭区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笔者对枣庄市山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效益等方面。调研发现,山亭区结合本区实际,创新分配使用机制,充分调动受益对象积极性,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统一纳入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安排,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资金投入效益。

1  补助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

1.1  建设面积

山亭区位于山东省南部、沂蒙山区,为典型纯山区,境内大小山头达5000多个,山区丘陵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0%,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区耕地资源十分珍贵,现有耕地面积57.4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5.04万亩,“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面积14.07万亩。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5.68万亩,其中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成面积12.85万亩,在“两区”内建成面积12.83万亩。

1.2  建设周期

山亭区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各部门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同,项目建设周期也不一样:水利部门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半年或1年,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国土部门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最长达4~5年。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国土、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农村部门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招标,水利部门项目由成立的项目建设管理处组织招标,由于招标时间长短不一,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形式不同,不同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周期。

1.3  成本费用结构

由于各部门实施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资标准不同,其建设成本及构成比例也不一致,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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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建设责任主体

山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由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业务主管部门设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项目村积极参与,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项目竣工后,实行省、市、区、镇四级验收机制,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后,区级部门及时与项目镇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签订工程管护合同,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项目镇与项目村及时移交工程产权,由项目村做好工程固定资产登记,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明确工程管护人员,签订承包合同,确保工程长期正常运维,发挥工程效益。

1.5  项目管理机制

山亭区农田建设从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初步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护到绩效评价等项目管理各环节,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编制项目总体规划、项目库储备、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等管理制度。项目前期申报先由项目村、镇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由区级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进入区级项目库,同时择优选报项目进入市级项目库。按照市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指标,区级部门组织项目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上报市级评审后按照市级下达的计划批复,由区级部门和项目镇组织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实行验收制,由省、市、区开展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理论依据。

虽然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较好地推动了项目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由于规划工程内容重点不同,出现项目建后效益不统一;二是有的项目招标由区级业务部门负责,导致项目镇对项目建设配合不主动、不积极;三是存在有的项目镇、村没能及时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管护资金也不到位,导致工程效益不明显。

2  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及分配使用
2.1  资金投入现状

山亭区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主要涉及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资金,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及时编制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统一纳入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安排,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较好地发挥资金投入效益。目前,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110元/亩,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1250元/亩,国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90元/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00元/亩。

然而,建设项目没有涉及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部分,项目受益村也不存在村集体筹资投劳现象,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资金,资金投入渠道单一,没有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2.2  资金分配使用

按照各类项目下达的资金计划,及时分配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三专”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杜绝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一个池子蓄水”,对下达的资金统一列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一使用、按需分配,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按规定,山亭区农田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费事先从项目财政资金中按1%比例提取,用于项目后期管护。

3  建设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3.1  建成农田效益

据对各类农田项目的调查统计,由于建设重点不同,项目建成后农田效益差别明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后亩均粮食增产80kg、亩均节水25m3,农民人均增收280元;国土部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亩均粮食增产70kg、亩均节水16m3,农民人均增收220元;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建成后亩均粮食增产60kg、亩均节水40m3,农民人均增收18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亩均粮食增产90kg、亩均节水45m3,农民人均增收320元。通过对比分析,水利部门和国土部门实施的农田项目,由于建设内容不全或工程质量标准不高,有的缺少修建田间道路和渠系建筑物、栽植农田林网等措施,导致项目效益差距明显。

3.2  对政策实施的基本评价

为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山亭区政府把抓好农田建设纳入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由分管区长亲自抓、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通过分管领导靠上具体抓、项目镇村积极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项目建成后,彻底改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深受项目区群众的欢迎。

4  主要经验做法
4.1  关于资金投入

近几年,山亭区在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方面,积极想办法,不断拓宽投入渠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田项目建设,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2  关于创新分配使用机制

山亭区在农田项目建设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整体规划,按流域或灌区实行集中治理、规模开发,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发挥。对项目结余资金,及时规划新的建设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实施,提高了项目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

4.3  关于调动受益对象积极性

在申报项目时,及时召开项目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让项目村群众真正了解农田建设的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建设。在项目规划和建设期间,让群众积极参与并集思广益,本着“缺什么工程规划,建设什么工程”原则,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工程施工中,项目村选派有威望、懂技术的群众代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管,让项目村群众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提高了群众的建设积极性和项目满意度。

5  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5.1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山亭区属于丘陵山区,土地瘠薄,水资源贫乏,耕地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给农田建设带来较大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耕地资源贫乏,空间分布不均,多数耕地属于山坡地,地块小、土层薄,实行土地平整、深耕深松的治理难度大、费用高。二是地表水资源不丰富,个别区域存在无地表水资源,而开采地下水风险大、成井率低、投资大。三是有些建设项目占地不补偿,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协调困难多、阻力大。四是项目工程管护费经费少,项目工程维护费、管护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导致管护积极性不高,影响建设工程效益发挥。

5.2  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山亭区实际,笔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对丘陵区的扶持力度,提高亩投资强度,建议比平原区每亩增加投资500~800元,达到每亩投资标准3000~3500元。二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开采地下水深度不超过100m的限制,允许开采深层地下水作为农田灌溉补充水源,机井深度规定为150~200m,最大不超过250m,以解决农田灌溉水源不足的难题。三是项目建设占地补偿费用要参照其他基建项目规定,按一定比例从项目财政资金中预留,作为不可预见费,主要用于占地、占青补偿,让项目区群众支持项目建设,提高群众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和热情。四是提前提取一定比例的工程后期管护费,按照项目财政资金的2%~3%的标准,提取项目工程后期管护费,解决工程后期管护费不足的问题,确保项目工程一旦出现损毁能及时得到修复,同时消除管护人员工资无保障的后顾之忧,提高管护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认真做好管护工作,确保建成的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真正造福群众。



作   者:刘衡1,李斐2
单   位:1.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山东省枣庄市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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