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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晓琳的遗言让人感动又无限遗憾

 江北大汉 2023-08-23 发布于江苏

肖晓琳是谁,估计不用我说,很多人都知道:按照一般媒体的介绍,她是央视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和《今日说法》的主持人。当然,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是持保留态度的,因为在我看来,她至多只能算是半个主持人,另外一个半则是播音员。

先把这按下不表。我赶紧要向大家介绍的是肖晓琳的临终遗言。为什么?因为我看到的从网络到手机朋友圈里介绍相关信息的文章,无一例外把人们最为关心的这一内容藏得很深,几乎到文章快结束的时候,才公之于众——这“关子”也卖得太大了些.但是,在看过了她的这临终遗言之后,我猛然发现,我们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而无多少特异、更别提深刻。那她的临终遗言是什么呢?是这样几句话:要宣传,不要像我一样忽视健康。你们健康、长寿,我就在。感谢你们!

或许正是因为这几句话,所以,我看到的那篇以肖晓琳的“临终遗言”为卖点的文章,起了这样一个颇为夸张的标题:《央视肖晓琳:55岁退休,仅5个月后去世,临终25字遗言令人泪目》。但说实在的,读完这篇文章,我有些感动,但距离泪目还是远了些;并且与此同时,我总觉得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几十年如一日在央视工作,并且是政策性很强的《新闻联播》的播音工作,与曾经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今日说法》的半个主持人的工作的她,没有在遗言中提到与她昔日工作相关的事儿,让我万分遗憾!

肖晓琳为什么一定程度上让我感动?因为她的遗言蕴含了她对家人无限的爱,希望他们能够以自己为戒,高度重视健康,并且她的告诫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健康是我们工作、事业、家庭等的基础,没有它,遑论其它!

但是,如果肖晓琳的临终遗言仅有这些,那真的让我太遗憾了。因为她这临终遗言因为高度平民化或者说太过寻常;而另一方面则是,她昔日的工作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是在国家最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央视工作,她所服务的频道与节目至少曾经是中国电视观众非常关心、收视率极高的节目。因此,她的临终遗言仅谈健康,似乎眼眶有些小,境界也不高,与参与两个节目制作的人士应该具有的思想深度与认识高度极不一致——她至少也该跟我们谈谈中美两国在如何做新闻上有哪些同和异,中美两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方面又存在怎样的差异。

央视的《新闻联播》,传播的都是“满满的正能量”,肖晓琳自然因为在这个节目里工作了太长时间,所以,思想觉悟不用说,爱国热情也不用说。但是另一方面,从这篇文章里我们知道,她的儿子至少长期定居美国——至于是不是已经入籍美国或者拿到了绿卡,我们不清楚。因此,就我来说,我很想知道的是,肖晓琳在当初把孩子送出国读大学或者读研之类的时候,有没有提醒儿子,学成以后要回国报效自己的祖国;又或者即便是暂时栖身美国,也别忘了自己的黄皮肤黑眼睛,日后要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回馈自己的祖国。

此外,肖晓琳女士尽管在美国度过的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并不长,大概不超过6个月,但我相信,作为做了几十年电视节目的电视人,到了美国之后,不太可能不看电视——包括我们在美国落地的“熊猫电视台”以及美国的CNN等美国各大电视台的节目。看过了这些美国电视台的节目,那么,自然可能自觉不自觉地对两个国家办电视、播新闻的方式方法有所比较,而比较的结果又是什么,则是我十分关心的:还是我们的电视台对于我们的人民的精神引导作用更为积极与明显?美国包括电视台在内的媒体是不是有些自戳蹩脚,跟政府过不去,唯巩天下不乱?如果肖晓琳女士,能够把这些跟我们说一说,那么,无疑比之简单提醒家人注意健康,对我们的积极意义更大一些,因为前者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而后者是我们关心但却未必知道的。

肖晓琳女士还做过《今日说法》好多年的主持人,所以,她对中国法律基本原则、精神与主要内容之类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在美国近半年,她是不是对于中美两个国家的法律至少在头脑中进行过比较?比较的结果又是什么?我们的法律是不是更具优越性?哪怕是跟我说个只言片语也好呀。因为在中国,有机会到美国一游的人虽然越来越多,可在全体中国人中,这些人还是少数。因为没有机会“亲临现场”,所以,很多方面自然也就缺少切身体会,只能停留在听《新闻联播》怎么说,《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怎么写,我们就怎么听的地步。

说实在的,我本以为肖晓琳女士的“临终25字遗言”是说的这些而不是家长里短,因为我们都知道电视的宣传教育作用;而作为电视台黄金时段的重点栏目的工作人员,我相信他们自身首先会受到很好的教育,进而具有普通人所不具备的高度与视野,在有机会到不同制度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度过一段时间——哪怕是生命最后一段时间之后,一定会有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深度的认识,让我们因为振聋发聩而泪目。然而现在……真的是太遗憾了。

现在该说说为什么我认为肖晓琳女士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主持人了。首先,肖晓琳女士《新闻联播》中的角色,的的确确就是播音员。为什么?因为我们看到的她也不仅是她仅仅是在念稿子——从前是纸质的稿子,今天则是我们看不见的“提词器”之类。或者说,从她嘴里出来的话,有多少是稿子以外的东西?至于说到有多少属于她个人的思想与观点,那更让人不敢相信。又或者,这一节目,她主持什么了?如此这般,何来主持人之说?而她在《今日说法》中,我认为她可以算是半个主持人,那是因为在这个节目中,可能委实有些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东西,未必是“播出提纲”的东西,她有一定的表述方面的自主权。

我之所以这么说,并非完全是我想当然,因为在12年前,我曾有机会受到某家省级电视台一档谈话节目的邀请,担任嘉宾。这是一档直播节目,没有预先录制,所以,从电视观众的角度看,似乎大家都是即兴发挥。然而,这一节目从问题的提出,到辩论双方的基本观点,到最后的结论等,其实事先早已“规定”好了——参加节目直播的前一天晚上,导演发给我一份节目提纲,并对这份提供向我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提纲上打印的谁谁什么时候发言谁谁就什么时候发言,以及发言之时说些什么等等。不仅如此,甚至于现场的观众在什么时候鼓掌喝彩都有规定。

所以,在我看来,肖晓琳女士的临终遗言,让我颇为感动,但是遗憾更多。而这遗憾到底是什么造成的,我很茫然,而对于我感兴趣的那些问题,肖晓琳女士临终之时到没有能够提及则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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