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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图和时间安排

 有才不烦 2023-08-27 发布于四川

Part 01

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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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基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产生的,由全体业主组成,是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
只要是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就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共有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对小区内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作出限制性规定,以维护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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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由筹备组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比例,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构成比例。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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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组建业主大会

Q1

成立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

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

Q2

组建业主大会的目的是什么?

组建业主大会可以盘活小区的维修资金、公益性收入,由业主委员会带领全体业主共同维护本小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包括:讨论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含《房屋装饰装修专项规约》、《机动车停放管理专项规约》、《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约》、《宠物管理专项规约》、《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专项规约》、《公共收益用途分配和使用专项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进行选举业主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等工作。

Q3

怎样组建业主大会?

首先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物业管理区域(俗称小区的四至范围),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俗称物业管理用房)。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组成。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街镇代表担任。

Q4

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就是业主

委员会候选人吗?

不是。

业主代表是筹备组中的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大会组建工作。首届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后,筹备组自行解散,业主代表自然就不存在了。

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筹备组通过听取业主意见,发放自荐、推荐表等多种方式产生。业主通过相关程序可成为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Q5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如何产生?

业主代表是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授权后,由居民区党组织会同居民委员会采用自荐、推荐、听取业主意见等方式产生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

Q6

业主大会成立的流程有哪些?

1. 开发商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业主提交书面申请;

2. 组建筹备组;

3. 推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 草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产生办法、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5.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6.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以下附简易流程图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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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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