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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每日一税】出租公寓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每日一税 2023-08-27 发布于四川

【20230827   每日一税】

出租公寓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418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8月21日,有同学咨询:出租公寓如何缴纳增值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又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发票。

注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预缴的,也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提醒: 自2016年5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法规依据0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案例01】2023年1月,王先生将2018年外购公寓,以月租金2,000.00元租给小张居住,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租金24,00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王先生出租公寓取得租金,应按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发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因王先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应依法免征增值税。

特例: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应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法规依据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五、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02】2023年1月,M酒店管理公司将该公司管理的酒店式公寓,以月租金3,000.00元租给小张居住,并提供配套服务,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6,000.00元。

则M酒店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规定,将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取得的收入,按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开具“住宿服务”增值税发票。

总结:纳税人出租公寓取得收入,不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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