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小提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因而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前30%(含)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突出。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岗位: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适当延长。大学里有很多专业竞赛和科研比赛,部分是设有奖金的。有时间和能力的新生可以积极参与,锻炼个人能力。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面对疫情,多所高校和省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疫情防控专项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隐形伙食补贴等,不少高校提供暖心物资和心理援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师范生公费教育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