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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原市委书记厉有为27年前对华为企业性质身份的定性(定位)——任正非“熵减哲学”探秘之六

 文山书院 2023-08-28 发布于湖南
   在上一篇文章《对华为企业性质身份问题的研究——任正非的“熵减哲学”探秘之五》中,观看了“任正非面对质疑”的视频号后,对于华为公司的企业性质身份问题,作者在简要阐述新生产关系适应新生产力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如下观点:华为公司是科学社会主义集体企业(一种新型的集体企业身份),展现在世人面前是“高科技劳动股份公司”
   上周末,在本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此观点后,前天,真不巧居然读到了微信公众号《华友板凳会》上的文章:《27年前的今天,深圳市委书记与人大青年学者在华为举行座谈会,孙亚芳出席》;特别是读到厉有为书记当初的讲话,更加坚定了笔者对上述观点和判断的信心,突然感觉到:它更像是一个地方领导、学者和企业家们起初心,多方互动探索、设计与实践的一种新型社会主义集体企业。当然,三十年多年前,那时还没有出现这种《劳动力产权论》的新生产关系理论的指导。{(迟福林著:《劳动力产权论》,中国工人出版社,2018年6月第1版);(“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一定程度上是派生于劳动力所有制关系,即对物的产权是派生于劳动力产权或人的产权”,伍柏麟 汪立鑫:《论劳动力所有制与内外部生产关系》,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年第 6 期);(“劳动力发展权是劳动力产权中的劳动力发展权,1997 年王玉敏、杨先华提出劳动力发展权这一概念,并在此后,从哲学一般价值论、产权的权利结构到劳动力产权理论、再到人力资源会计理论,进行了相关研究,初步构建了基于劳动力发展权的劳动力产权理论框架”,王玉敏、杨先华 :《劳动力发展权与人力资源价值——嵌入“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的深化研究》,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3期第31至 37页 )}。
    初心不改,今天,华为企业“八万多股东,都是全体员工,没有一个非员工”(私人投资华为起家 的创始人任正非仅占百分之一点四几,没有大资本控股),看来,网上流传的“华为是私有制的民营企业”这种说法,是该变更修改的时候了(如果不认真看看和思考华为的发展历史,还真容易随大流)!社会主义性质的华为企业,在2019年好不容易就快要登上世界企业之巅,就招来了美国联合西方政府集团全方位打压;足以见得,西方集团还是惧怕社会主义新生产力与新的先进生产关系的联合作用力!这也反向充分说明:三十多年前,深圳地方领导、学者和企业家们当初设计的这种新型科学社会主义高科技集体企业,探索实践成功了!

27年前的 1996年8月18日上午,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华为公司几位领导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厉书记充分肯定了人大教授与华为公司的合作和对企业理论的积极探索,并就深圳市的高科技企业政策、所有制性质以及公有制实现方式等问题发表了重要意见(以下有关厉有为书记的讲话均来源于:《27年前的今天,深圳市委书记与人大青年学者在华为举行座谈会,孙亚芳出席》,微信公众号《华友板凳会 ,2023-08-18 09:12 发表于浙江)。

  那时,厉书记就认为传统的公有制与私有制判断原则或标准应该要有所发展了!

     他说 “现在理论界认为,所有制形式不是“私有化”,就是“公有化”,这个争论已经是落后了、落后时代,他应该向前发展”;“我说的“所有制”就是要把一部分公有和全社会公有区分开。要把理想化“所有制”就是要把一部分公有和全社会公有区分开。要把理想化“所有制”,变成真实占有的“所有制”,这个真实占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不是少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而是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是这种占有制,那分配就公平了,社会就公平了,马克思主张的就是社会公平。

  “我个人认为:如果极少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就是资本主义;如果是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就是社会主义。我认为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度”多数生产资料是个“度”。超过这个“度”就可以判断,谁是资本主义?谁是社会主义?”

  参照厉书记上述所讲的判断原则和标准,即“多数生产资料是个“度””;当前华为企业“八万多股东,都是全体员工,没有一个非员工”,显然是“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即便是创始人任正非,按资本主义私有资本投资治理规则计算,他也仅占百分之一点四几,在误差范围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属于极少数私有资本占有极少数生产资料”,更何况他是聚创始资本、管理者企业家和员工于一身呢!(如果按照当今发达资本主义私有资本投资治理规则,三十多年来滚动发展到现在,如何叠加计算任正非的股份?显然不止这百分之一点四几!)

   由此可见,华为企业是“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符合厉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标准;从上述逻辑分析来看,华为企业更像是一个集体内“绝大多数人占有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的企业,那么华为企业属于科学社会主义性质,就更加铁板钉钉了!

   最后,从公有制的实现方式来说,传统的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理论上都有各自范围内的人民委托给各级政府代理治理或管理这些公有制企业的成分;几十年来实践运行的结果却是,人民群众都没有很好地仅仅凭借自己的工作或劳动就能够日复一日体验或感知到自己“占有生产资料”的份额(在这方面,今天的华为企业却做到了)。厉有为书记在27年前,就有这样的感慨,他说:

    “我想说的第四点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现在我们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全社会占有制,这个观点你们刚才说过了,这和职工个人、经营者个人之间利益关联“度”太低,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无法调动人的积极性,国有资产增值多少,利润多少没有关系,只不过是打工,甚至还不如给私有老板打工的工资,这个问题在我们这里很明显,这个所有权是理论上的“所有权”、理想化的“所有权”,说的可能严重了一点。因为马克思那个时代是他的设想,资本论里面提的是设想、没有实践 ,他是设想社会主义将来是这样,他认为全社会是一个工厂,企业是车间,直接分配,没有商品和货币,他的设想没有实践依据。通过苏联、东欧、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可以说这种公有制形式不成功,不是说“公有制”不成功,是这种公有制社会化实现形式不成功,说得更明白点,公有制也有成功的,法国的电力公司就是公有,以色列几乎全部公有。不要说社会主义,连资本主义政治家也懂得这个道理。前英国的首相撒切尔夫人说过一句话:“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工程是实行了'普选权’,二十世纪我要实现的是财产的'普有权’;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占有的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但还有一些权威认为非公有制、股份经济或者是混合经济,都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是一个严重的理论错误。我们中国现在之所以欣欣向荣,主要得益于中央的政策,让多种所有制并存,允许私有制发展,允许外资进入,外资也是私有的。所以,这得益于混合所有制比单一的公有制发展得快,国家才这么快地繁荣兴旺,这肯定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但是不敢承认。所有权是几权结合,包括所有权、经营权、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在现代的生产里面,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但必须要和财产的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相适应,否则,是空的、不实际的所有权。现在我们就是空的所有权,不实际化和理论化的所有权。所以,在企业里面也要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贡献大的和不大的,这个差别肯定要拉开。现在有人认为中国的大款这么多,是个问题,怎么办?要限制?要打倒?不要发展?我们说不怕大,也不怕多,可以用法律来制约。中国的道路,只有依靠法律来治理,如继承法,继承一次交一次税。继承三、四代就完了。如果只能限制在某个范围内,生产力怎么发展。我们现在私有经济存在两个倾向,一个是挥霍,反正赚的钱够花,去买房子,买高级车子,吃、喝、玩、乐等;另一个倾向是往国外转移、找靠山。这是最主要,是国家的政策不明确、引导不明造成了。应该鼓励企业去投资、去发展,这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

    真是“逝者如斯”!27年已经过去了,读到厉书记当年的讲话,再次强烈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人、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学者们的初心(探索实践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今天,华为企业坚持全员持股(华为集体内的员工,奋斗者真真切切地感知到了自己的那份生产资料股份,其平均收入年报,各大媒体每年竞相报道,好不令人羡慕!);华为的经营成就,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也算得上是较大的成功,可他们有远大的抱负,他们没有像厉书记提到的某些私有经济那样,向“往国外转移、找靠山”!华为的优秀企业家们和人大优秀学者们,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真正是向以厉书记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华为企业初心不改,经得住历史的检验,还有谁能否定华为不是一种新型科学社会主义高科技集体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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