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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回忆录(6) 土地革命、分配土地一定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意

 兰州家长 2023-08-28 发布于甘肃

闽西根据地在1929年冬,已开始了土地革命。我是1930年1 月到闽西的,在永定县的湖雷住了几天。过完春节,张鼎丞即要我到上杭县的白沙去做群众工作,也就是发动群众参加土地革 命。

这时的土地政策,是按闽西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 问题决议案》的规定执行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没收一切地主土 豪及福会公堂的田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以乡为单位,按乡 村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原耕为基础, “抽多补少”, 不打乱平分;对住在乡村的地主家属,酌量分给田地,给以生活 出路。

这些政策很受群众欢迎,贫苦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 民第一次在自己的田地上耕种,实现了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得到 土地的愿望,男女老幼喜气洋洋,生产热情、革命热情大大高 涨。他们努力生产劳动,积极支持红军,妇女为红军做鞋,送 莱;男人踊跃参加红军,各村成立了赤卫队,巡逻放哨,维持社 会治安。从而使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

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抽多补 少”的分配办法,只注意到土地数量的平均,忽略了土地的质量 问题,结果抽出来的田,多数是瘦田,好田都是由原来主人自己 留下了。

这样就形成地主,尤其是富农留下的肥田多,贫雇农得 到的多数是瘦田。他们原耕的田本来就差,补进来的又是瘦田,刚刚分到田时,贫苦农民沉浸在得到土地的欢乐之中,没有认真 注意到肥田瘦田的问题,待到下了种,禾苗长到分蘖抽穗时,肥 田、瘦田的差别就明显起来。同样的耕作,肥田的禾苗壮实,分 蘖多,穗多穗大;瘦田苗弱,分蘖少,穗少穗小。

见到这种情 况, 一些贫苦农民有意见了,感到单是按“抽多补少”分配土 地,虽分到了土地,但一亩田收的谷子,比富农的少多了。不 少人就要求重新调整土地。我们这些直接参加土地革命的同志,也感到单用“抽多补少”的办法来分配土地还是不够合理,使贫 苦农民吃了亏。有必要进行土地的调整,但如何调整,众说纷 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6月,正当闽西的干部群众议论如何使土地分配更合理之时,毛主席率红四军第三次进入闽西,特委即将群众的意见反映 到毛主席那里。于是毛主席便主持召开了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 联席会议,研究闽西土地革命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

联席会议是在长汀县的南阳(今属上杭县)龙田书院召开 的,会议由毛主席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红四军的领导和闽西根据 地各方面的领导邓子恢、张鼎丞等,共有好几十人,我当时就在 南阳附近搞土地革命,也参加了这次会议。我是在这次会议上第 一次见到毛主席的。

南阳会议讨论最热烈的是“抽多补少”和对富农的政策问 题。在讨论中,大家认为“抽多补少”这个办法,手续简便,暴动后很快就可以分田,还是可行的。但也有缺点,就是富农把持的肥田多,贫农不满意。

不如在“抽多补少”时,又来个“抽肥补瘦”,肥田多的抽肥田,瘦田多的抽瘦田,把肥田瘦田搭配均匀来分配,做到各人分配的田地数量上大体平均,质量上也差 多。这样贫雇农就会满意了。

毛主席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在会议 的决议中,保留了“抽多补少”,又加上了“抽肥补瘦”一个原 则,同时将过去的“不得妄想平均”的提法,改为“不得把持肥 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抽多补少”, “抽肥补 瘦”的分配原则。

会上还有人提出要以劳动力为标准来分配,多数人反对这个 意见,被会议否定了。

南阳会议也受到了当时党中央强调反对“富农”的“左”的 错误影响,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将闽西党一大制定 的一些正确政策否定了,作出了一些“左”的错误规定,如:

将过去闽西“一大”提出的“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废 除高利贷”两个正确的口号,改为“没收一切土地”、 “废除一 切债务”的“左”的错误口号;

认为“富农的剥削比较地主更加残酷”,富农“自始至终是反革命的”,要和反地主斗争一样来进行反富农斗争;

把一些“不出租土地,又不雇用工人,单以自己劳力耕作, 但土地劳力农具充足,每年有多余粮食出卖或出借的一种人”定 为“初期富农”,这实际上是把富裕中农和部分中农划成了富 农,并且还规定要没收他们的土地,废除他们的债务,这样做, 无疑是侵犯了中农的利益;

此外,会议将原来闽西“一大”规定的对田地上作物的处理 办法,即“本届的生产归原耕人收获”,改为“何时分田,何时 得禾”的办法(待后详述)。

南阳会议虽然受到一些“左”的错误影响,但会议坚持了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按人口平均分配”和“给地主家属 酌量分给田地”等正确的政策,得到了群众和干部的拥护。会 后,闽西已分到田的地区,按会议规定的政策,进行了土地调 整;新暴动区也很快的分了田地。

“何时分田、何时得禾”的后果

在南阳会议前,闽西分配土地时规定:如分田在下种之后, 则 “本届的生产归原耕人收获”。南阳会议认为这个办法对富农有利,对贫雇农不利。理由是: “这种政策在每年收一次的地 方,贫农及失业群众名日分了田,实际要等到明年秋天才第一次收得谷子,每年收两次的地方也要下一次才收得谷子”,因此, 就改为“何时分田何时得禾”,也叫“青苗跟田走”,但这个政 策实行的结果都和原来想象的不一样。

在贯彻这个政策时,我正在汀东县委工作,有一天,有些同 志向我反映说:有些区、乡出了乱子,请县委领导同志快点下去 处理。第二天,我就到乱子闹得最厉害的一个乡去了解情况, 记得是古城区的一个乡,沿途看到很多农民正急急忙忙在割青 苗。这时,禾苗已灌浆还未成熟,农民把没有成熟的稻穗割下来,稻粒打不下来,就把稻穗磨成浆煮来吃。有的农民把菜园种 的菜也拔了,连养的鸡、鸭和猪都杀了。

我不知出了什么事。 一 了解,原来是农民听说调整土地时,青苗要跟田走,怕自己种的 作物,将来分给别人,再加上有些坏人趁机造谣破坏,所以农民 急忙割呀!杀呀!我一看情况严重,就逐家逐户征求意见,群众 都提出:调整土地时,原来是谁种的庄稼应归自己,不要跟田 走。我认为群众的意见是对的,同时我们以前也是这样做的。

我 就召开群众大会,当场宣布: “谁人种禾,谁人收割, 一切作物 归原耕者所有,不跟田走”,要大家不要割青苗、杀家畜、家 禽。这样才把混乱现象制止住了。我回到县委把这一情况向县委 的同志们讲后,要求县委同志分头下去,向农民讲清情况,制止 乱割、乱杀的混乱现象。有的同志思想还不通,认为我这样做 “是富农路线”。

南阳会议提出“何时分田何时得禾”,目的是为了贫雇农的 利益,但是没有考虑到要区分新分土地的地区和已分过土地地区 的情况不同,不同的地区应该有不同的政策。就当时闽西根据地 总的情况来说,大部分地区已不是第一次分田,田早已分了。贫 雇农已在分得的土地上种上了庄稼。在局部调整土地时,提出 “何时分田何时得禾”或“青苗跟田走”的口号,农民害怕自己 种的庄稼被别人收了,尽管调整给他的田地上的庄稼归他所有,但他还是不放心,不愿意自己种的东西分给别人。

因此,就出现 上述那种乱割乱杀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生产。所以,我们制定 政策,不能光从主观愿望出发,更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有 时,主观愿望虽好,但客观效果却适得其反。

按人口分田还是按劳力分田

以人口为标准,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动力为标准,劳力多的 多分,劳力少的少分。这个问题在闽西的土地革命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几次反复,有一个认识过程。闽西第一次分田,是以乡为 单位,按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分田后,有的人看到富 农家里人口多,留的田也多,就提出按人口分配对富农有利,要 按劳动力来分配。南阳会议时,否定了这个意见,坚持了按人口 平均分配的原则。会议认为“中国的富农既是以自己劳力为主体 的占绝大多数,那末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这于富农是很有利 的,因为他们不但有劳力还伴随着充足的牛力、农具与资本,不 比贫农虽有劳力,但伴随的牛力、农具、资本很不充足甚至没 有。

所以, 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是于富农有利的”。南阳会议 认为“按人口平分土地能争取广大贫农群众”, “就发展生产来 说,也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较按劳力差别分为有利”。但是,后来 又有人提出要按劳力为标准来分配,还提出妇女、老人、小孩只 能算半劳力,只分半份土地。这个问题一提出,在干部和群众中 又引起激烈争论。

劳力多的农民没意见,劳力少的就有意见,特 别是妇女,意见很大。我做妇女工作,整天在各乡、村跑,了解 下面的实际情况。根据地不断扩大红军,贫雇农家里的青壮年男 子多数参加了红军,妇女实际上成为主要劳动力,她们分半份田是很不合理的。再说家里人口多,劳力少的生活本来就有困难, 如按劳力分配,他们分得的土地就少,生活就会更困难。我坚决不同意按劳力分配。

1931年4月,闽西土地委员会扩大会议,在讨论这个问题 时,又认为按人口平均分配是帮助了富农,最后通过的决议中,否定了南阳会议决定的以人口为标准的分配原则,决定以劳动力 为标准来分配。

决议规定: “只要是有劳力的农民,应领得一部 分土地。小孩、老人由群众大会决定酌量分给他们一部分田地,作 为'附加亩数’,亩数多少,要按照当地生活情形经过乡苏群众大 会通过规定,但每人领得的'附加亩数’不得超过有劳动力的人的 每人应得的亩数的三分之一 ”。这样一来,使那些人口多,劳动力少的贫苦农民和红军家属,分得的田就更少了。我对这个决 议,思想很不通,但上级决定了,我个人也没有办法。

1931年夏,我参加闽西慰问团到瑞金慰问红军,在叶坪见到 毛主席,他问起我们闽西土地革命的情况,我就向毛主席反映 说:“现在群众对分配土地问题,讨论很热烈,有的人主张按人 口平均分配,有的人主张按劳动力分配,老人和小孩只分 的地,还有的说妇女和16岁以下的小孩是半劳力,只分半份土地, 妇女和多子女的群众意见很大”。

毛主席问我: “你的意见怎 样?”我说: “还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好,最好是'中间不动两头 平’”。毛主席说:“要按人口平均分配,'中间不动两头平’好,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中间不动两头平,即中农的土地不动,没 收地主豪绅的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 地主、富农的田多是屋前村后的肥田,贫农的田多是边远山脚的 瘦田,分田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把肥田和瘦田搭配均匀来分,替 贫苦农民设想得周到一些!”

我听了很高兴。我回到闽西后, 有些地方已按劳力分了田,出了不少问题。1931年8月苏区中央 局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又重新肯定按人口平均分配的 原则。1932年3月,闽粤赣苏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指出: “过去依照年岁分田的决定和执行过于机械,以致多小孩多老人 的贫农分田比较少,现在应该把所没收社党的土地,以及所清查 出来的土地,由各乡自己设法,补给过去分田较少的贫农、 雇 农与中农,已分配好的地方不要重新分配”。

还规定: “在新发 展的区域如长汀、连城、宁化、武平等地,应赶快于春耕前分 好,分田一般的原则是:雇农、贫农、中农以人口为标准,富农 分坏田并要以人口劳动力混合为标准”。决议强调在新区分田 时,不要侵犯中农利益,不能强迫分配中农的土地,应教育贫雇 农,打破平均主义的倾向。还指出“消灭富农的倾向应纠正,同时要防止富农弄鬼,窃取好田”。当时,我正在长汀县任县委书 记,就是按这个政策去分配土地的。

查田运动

闽西的土地革命,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经过实践——认识 ——再实践的过程,克服了一些“左”的错误影响,解决了土地 革命中一系列的政策问题,使得党的土地革命路线逐步得到完 善,促进了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到1931年初,闽西根据地在长 汀、连城、上杭、龙岩、永定、武平之间纵横300多里的地区内, 解决了50多个区、500多个乡的土地问题,这就极大地激发了广 大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和劳动生产积极性,发展了生产,改善了 人民的生活,使闽西根据地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

1931年1月,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者掌握了中 共中央的领导权。其后,他们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 “左”的土地政策也逐步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内得到贯彻和执行。 8月,苏区中央局《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中规定: “地主豪 绅及其家属根本无权分得土地”、 “富农可以分得一份较坏的土 地”,开始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做法。

11月,中共中央 给苏区中央局的信中,更进一步指出:地主及其家属不仅不能分 田,而且不允许租田给他们耕种,也不允许他们垦荒。这样就给 地主及其家属在乡村的生活出路完全堵死了。信中还批评“抽多 补少,抽肥补瘦”是“富农路线”。根据中央这个指示精神,在 第一次全苏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 定各苏区内已经分配的土地,如不符合本法原则的,必须重新分 配。并要求各地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进行土地检查。这样就 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被否定了。

1932年7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颁布了《检查土地条例》, 在闽西根据地内开始了查田运动。这时我正在长汀县任县委书

记,几年来参加土地革命的实践,深感土地政策的稳定,对安定 人心,促进生产是十分必要的。政策变来变去,而且越来越“左”, 使我们在下面做实际工作的人,无所适从,也不知如何向群众解 释。政策变一次,土地又要从新调整和分配一次,这样一次、两 次、三次的重新分配土地,使许多农民对土地革命产生怀疑,农 民种田不敢下种下肥,妨碍了耕作,影响了生产,并且还造成人 们思想上和社会上的混乱。在我自己思想上,对于地主不分田,

富农分坏田的“左”的政策,也有些反感。在查田运动开始时, 我就暗自思忖,作为一县之主要对全县的生产和人民的生活负 责,要对社会秩序的稳定负责,处事要慎重,尽量避免大的错 误,避免出现混乱。

因此,我对查田运动的态度不那么积极,但 也不敢对抗。查田运动是由省苏维埃政府布置下来的,我就让县 苏政府土地部去办,县委没有集中精力去搞。后来招致“长汀查 田运动搞得不好”的批评。这时的查田运动刚刚开始,整个运动 搞得还不厉害。所以,我们也没有受到太严厉的批评。

1933年6月,苏区中央临时政府发布了《关于查田运动》的 训令,接着苏区中央局又发布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一场 大规模的彻底的查田运动,在中央苏区全面展开,成为当时的中 心工作。查田运动一开始,苏区中央局就夸大了土地革命的缺点 和错误,抹煞了土地革命的成就,认为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实 行了不正确的路线(主要指“抽多补少,抽肥补瘦”),造成有 80%的面积,200万群众的地区,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群众 没有发动起来,所以要开展彻底的查田运动。

要求在查田运动 中,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财产, “无情的消灭地主残余”; 没收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耕牛农具房屋,分给富农一份较坏的劳 动份地。还要求在查田运动中,肃清反革命分子,改造地方苏维 埃,洗刷地方苏维埃中一切阶级异己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出去等 等。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查田运动越查越“左”,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大规模的查田运动开始时,也正是福建反“罗明路线”斗争 紧张的时候。由于我对反“罗明路线”思想不通,被调离了长汀 县委的领导岗位,在省委作检查。后又被调去连城,协助东方军 做地方群众工作,没有参加查田运动的领导。9月, 我回省委 后,被派到各地巡视,这时也正是查田运动搞得最厉害的时候,

有些地方把富农甚至中农查成地主,把一些中农甚至贫农查成富 农;地主的一切土地财产全部没收,扫地出门,不准他们租种土 地,也不准开荒,也不给饭吃,把地主剃成阴阳头游街,抓到劳 役队去罚做苦工,有的地方还出现乱打乱杀现象。甚至连地主的 小孩也不给饭吃。地主被抓被杀后,家属小孩就流浪街头到处乞 讨。斗了地主,又斗富农。富农被斗,中农害怕,不少人逃跑到 国民党统治区去。有的整个村的人都逃跑,结果使贫雇农很孤 立。

在查田运动的同时,在苏维埃政府内甚至红军内部查阶级, 结合搞肃反,大搞检举揭发, 一些当了多年干部和红军的地主、 富农家庭出身的知识分子,被打成阶级异己分子或反革命分子, 被开除出革命队伍。有些被抓到劳役队去做苦工,有的逃到深山 躲藏,也有的跑到国民党统治区去,在根据地内造成一种恐怖气 氛,人人自危,使社会秩序更加不安定。在五次反“围剿”时,国 民党军队打过来了,不少人就反水,帮助国民党,使闽西根据地 陷于极端困难的境况之中。

这也是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失败的 重要原因之一。这种严重的后果,在当时就显示出来了。为了纠 正查田运动中的错误,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于1933年10月颁布了由 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 些问题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两个文件发下后,各地纠正了一 些被错划了的阶级成分。但由于当时党中央仍然被“左”倾冒险 主义者所统治,查田运动中“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没有改变, “左”的错误政策仍在各地继续执行,错划了阶级成分 的也没有完全纠正过来, 一直到1934年10月,红军被迫撤离中央 苏区。

我在闽西根据地整整四年的时间,无论是在特委、省委做 妇女工作,或在长汀县做县委书记,都很少呆在机关,多数时间 是在下面跑,做群众工作,直接参加土地革命。以毛主席为代表 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土地革 命路线和政策,我都亲身实践过。

看到过在正确路线指导下,土 地革命取得的伟大成果,和给人民带来的欢乐;也看到“左”的 错误政策所造成的恶果。这个历史的经验教训深深地印在我的脑 海中,永远不会忘记。1946年我在苏北淮安县领导土地改革试 点,和1950年在华南分局具体领导广东三个县的土改试点时,便 以历史的经验教训为鉴,坚决摒弃那些乱打乱杀侵犯中农侵犯工 商业,将地主扫地出门等等“左”的错误做法。

没想到我们在广 东搞的三县土改试验,竟又被批评为“和平土改”。回顾这段历 史,使我深深感到不仅过去的历史教训要很好的总结,尤其是在 我们党夺取了全国政权以后,这几十年的经验教训,更应该很好 的总结。我看到一些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但已被党中央批判过的 错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重演,心里真是难过。历史的经验教 训来之不易,是我们党和人民付出了惨重代价,用鲜血换来的, 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同志都应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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