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林童昕《零食丢失案》 指导教师: 郑清井

 作家文学网 2023-08-31 发布于山东

零食丢失案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南翼新城一小

五年级 林童昕

                 

 
 糟糕,我藏在柜子里的零食不见了。我心想:这可是我好不容易私藏起来的,应该不可能有人知道呀!看来,我只能下点功夫将这个盗取零食的“罪犯”揪出来,以绝后患。
 我锁定的第一位嫌疑人是常常找我要零食吃的弟弟。他是我们家公认的“零食迷”。可是,前不久他偷吃了一整包薯片而肚子疼,从此便对零食“敬而远之”了。我现在就要让他现出真身。我拿着一盒巧克力走到他的面前说:“弟弟,我分享巧克力给你吃。”他一看是零食,连忙摆摆手,惊恐地说道:“快离我远点,我不吃,我不吃。”看样子,弟弟对零食避之唯恐不及,没有“作案动机”,他用自己的言行洗清了“盗窃”嫌疑。

 这次试探有力地证明了“一号嫌疑人”是清白的。突然,我想到了总爱和我抢零食的爸爸。于是锁定了二号嫌疑人——爸爸。
 我立刻仔细地翻找着爸爸房间的垃圾桶,并未发现零食包装袋的踪迹。没办法,我只好壮着胆问老爸:“爸爸,你是不是偷吃了我的零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给本姑娘交代吧!”爸爸立刻抬起头,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我堂堂七尺男儿敢作敢当,怎么可能偷吃你的零食呢?绝对不可能!”
 看着爸爸理直气壮的模样,我又排除了“二号嫌疑人”。那还会有谁呢?哦,对了,还有可能是妹妹。她总是偷偷摸摸地顺走我的零食,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战利品”消灭干净。我仔细地观察了“作案现场”,只见地板上残留着一粒一粒的零食渣渣。我顺着渣渣一路前行。奇怪的是,这些碎渣渣全部通往厕所。我往厕所里一看,妹妹正蹲在墙角偷吃我的零食,她总算被我抓了个现形。她看见被我发现了,就立刻将零食放到背后,吞吞吐吐地说:“不是——我,是——是你看错了吧?”我一下将“证据”说了出来,妹妹只好将她的“罪行”和盘托出,供认不讳。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件棘手的零食丢失案就此告破、结案。

 指导老师简评:
小作者用词妥当,语言幽默,先后把弟弟、爸爸、妹妹都当作盗取零食的嫌疑人,最后查出妹妹是本宗零食丢失案的“罪犯”,有理有据,层层递进!本文画面感十足,语言描写十分出彩,读此文犹如看小侦探破案短剧,十分精彩!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