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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聘用有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吗?

 成都律师刘艳 2023-09-03 发布于四川

对于一个曾经经历过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来说,他到你公司面试,你会聘用他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也咨询我这个问题,在此统一作出回复。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人家员工还嫌弃你公司有劳动仲裁的经历呢?你公司不违法,还害怕员工劳动仲裁?

这里不是帮着员工说话,而是一个公司的管理、经营问题。一个公司靠在员工那里搜刮点“民脂民膏”,比如扣发工资、不缴社保等,就能够把公司维持下去?就能够盈利赚钱?一个好的企业,恐怕不是靠这些来达到止亏补损的目的吧!你公司敢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等违法问题,却害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换言之,你敢违法,就不要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人家的权利,人家仲裁与否,都在员工本人的意愿,其高兴与否!

当然,你要是合理合法避开一些问题,就是所谓的钻空子,也不是不可以。

曾经有公司,老板让我给他们改一份劳动合同。待我看完合同之后,每一个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老板看了之后,你这不是明摆着站在员工的角度看问题吗那我请你律师来做什么呢?请你自然是让你为我所用,不是替员工说话。我的答复就是“不站在员工的角度看问题,怎么知道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问题呢?况且,只有站在员工的角度看到问题,才能站在公司的角度解决问题、规避问题。”只有这样,你才不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哪怕是一个专门“挑刺”的员工,也不怕他找这份《劳动合同》的麻烦

因此你是否聘用有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公司做好准备没有?如果你不违法,如果你做好规避法律风险的准备,如果你宁愿违法却不担心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那就不怕,让员工放马过来吧!

事实上,如果我是公司方,我就愿意聘用有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因为打官司本身也是一个“技术活”,不仅要毅力、恒心、耐心、信心,还要有时间、精力以及不怕麻烦、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试想一下,我们有多少人都想劳动仲裁,都想着为自己找回一个“公道”,但又有多少人坚持把劳动仲裁下来又有多少人亲力亲为,自己把劳动仲裁的程序跑完整了的?很多人一听说需要花多少时间,需要准备多少材料,需要多少律师费等,自己都主动放弃了。但是,如果一个员工坚持下来了,那说明他有一颗执着的心。换一个角度想,如果把这个精力、干劲儿放在工作上,哪有工作做不好的呢?况且,哪个员工会有事无事去申请劳动仲裁,你公司不把员工惹恼,员工会走仲裁之路吗?

有句名言说得好,才干能力的人多半都有脾气,有仲裁经历的人多半都有能力,关键是看如何使用!

给大家说一个例子。有一位女士咨询我有关劳动争议的问题,大概情况都差不多,就是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她现在想离职获得一些赔偿。咨询我怎么办?包括怎么离职对她最有利,怎么写离职申请书,怎么邮寄给老板等细枝末节的事情。问题来了:

问题一:有关咨询费的问题——没有付出就想有收获!

我了解大致情况之后,就说要我指导大方向可以。但是如果要我指导具体细节问题,需要支付咨询费。当事人却说,“你都没有说怎么做,我也不知道你的办法有没有价值,我怎么给你咨询费?如果你说的办法对我有价值,我会主动给咨询费的。”我当时很想说:“难道你到医院检查病,挂号之前还要问医生能不能检查出自己有没有病,能不能治好病?”要是检查不出你有病,或者检查出来了,治不了你的病,你是不是就不给挂号费呢?我还很想说“你真的有病!”当然,这些都是气话,你不咨询就算了。我律师也是一门职业,不是做慈善!(相关阅读:《律师也可以提供免费咨询!

问题二:有关沟通与信任的问题——沟通与信任可能有些问题!

我想,你不支付咨询费也就算了,我给你指导一个大概方向,当我免费赠送吧!于是,我要求她把现在已有的所有证据发过来看看,包括工资转账记录(当事人说不是每个月都有)、工作交接记录、过期的劳动合同等。只有如此,我才好把握(劳动合同已过期一段时间了),是否还缺少证据,从哪些方向去补齐证据,大概有哪些赔偿,预估一个大概金额等?可她却发了一次工资转账记录、最近的一次微信工作聊天的一张截图以及一份过期劳动合同的局部。证据少无法做出分析、判断还不说,她还把工资转账记录中的“银行摘要”“转账附言”等部位打了马赛克。其实,律师需要看的信息就包括“银行摘要”“转账附言”等,才能判断该款项是工资还是其他名目,包括是几月份的工资都很重要。这一点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当事人的沟通存在问题,清清楚楚给她罗列了需要哪方面的所有证据,她却以点概面、蜻蜓点水,伸出一只蛤蟆腿给我看,还要叫我说出公母;二是信任问题,既然你咨询我,就不要打马赛克(涉及个人信息不愿公布的除外),且不说律师有基本的为当事人个人信息保密的素质,关键是她没明白我看转账记录的目的,只是考验我是否认识那串工资金额的数字。换言之,你真要委托我,迟早也要给我个人信息,打马赛克有用?除非你不诚!

问题三:有关证据搜集问题——害怕麻烦!

于是,我就对她说:“那你把证据整理完整之后再发给我看吧,或者你另请高明,咨询其他的律师。”接下来就是她一系列的抱怨:

啊,证据搜集要完整呀!

啊,这不是要花费我很多时间了!

啊,我每天上班回来,不是还得加班找出所有证据了!

啊,一个劳动纠纷案件,就需要花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复杂啊!

……

像这样的当事人,没有毅力、恒心、耐心、信心,还怕花费时间、精力以及怕麻烦的员工,你公司敢要,我反正不会要!

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如果只是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本人不承认“申请过劳动仲裁”,公司一般是无法知道员工有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主动承认,或者员工仲裁之后还有一审、二审,公司通过一审、二审查获信息的另当别论!

【名言警句】

才干能力的人多半都有脾气,有仲裁经历的人多半都有能力

——成都律师刘艳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我是刘艳,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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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点赞、关注、转发、私信刘艳律师,从业十多年,经办案件上百起,担任企业、私人法律顾问多年/次,同时编著中小学法制教育类图书《法制与禁毒》《禁毒教育读本》等系列丛书三十余本。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律师刘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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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编著图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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