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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 重庆发布房地产新政

 常心舟 2023-09-04 发布于重庆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认房不认贷潮”正全面席卷一、二线城市,8月底以来短短两三天时间,除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全面官宣执行相关政策外,武汉、中山、惠州、东莞等多个城市也已发文明确首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

日前,重庆市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明确提出首套房要执行“认房不认贷”,同时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等进行优化,并提出实施市级秋交会期间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等。

多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楼市传统旺季“金九银十”前夕,多地宣布首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同时发布多项政策支持置换购房等需求,叠加购房补贴以及税费优惠等系列支持政策,能够有效降低购房成本,释放相应购房需求,短期内预计还将有更多城市跟进执行相关政策。

优化信贷政策

重庆市此次房地产新政共提出五方面支持措施,其中多项涉及信贷支持政策,除执行“认房不认贷”外,还提出要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认房不认贷”方面,重庆市此次政策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主要涉及首付比例以及房贷利率两方面。

其中,首付比例方面并无太大变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

房贷利率方面,重庆市此次政策提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同时,对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但不得低于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利率水平。

“'认房不认贷’执行后,受惠客群可按照首套房资质进行购房,能够降低相应客群购房成本,有利于购房需求积极释放,短期对成交量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认房不认贷”政策能够有效降低购房成本,主要受惠客群包括卖一买一的贷款客户以及本地无房外地有过贷款记录的客群等。

“执行'认房不认贷’后,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明显下降,或明显促进无房有贷款记录以及卖一买一购房需求入市。”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指出,从政策效果上看,“认房不认贷”能够有效降低购房成本。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无房有贷款记录的购房家庭,首付比例将由60%~80%降至35%~40%,按购房总价400万元计算,普通住房的首付将减少100万元,非普通住宅的首付将减少160万元;房贷利率将由5.25%降至4.75%,下降50个基点,若300万元贷款按25年等额本息计算,利息将减少26.21万元。

优化限售政策

除信贷支持政策外,重庆市此次政策还提出将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原支持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此次支持政策延续,即自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今年秋季房交会期间,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房还将获得一定补贴,补贴形式主要包括契税返还、现金补贴以及对人才和多孩家庭提高补贴标准等。从各区购房补贴政策来看,契税返还比例多为50%,也有城区对特定家庭给予100%返还;除现金补贴外,不少城区提出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购房补贴。

此外,重庆此次政策还对此前限售政策进行了优化,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对于相关限售政策调整优化,重庆市提出在坚持“新房新政策、老房老政策”的原则下,对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即原有已纳入限售范围的住房,统一按原政策执行;而自此次政策印发执行后,在中心城区新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进行上述调整。

(编辑:王金龙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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