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合伙人模式对标(中) Part2.小米内部合伙人激励 1、小米合伙人激励(激励对象)
股票来源为小米集团HK1810及计划独立上市的小米金融员工基金:成立员工基金,与小米集团共同滚投生态链企业股权,集团予以配资。近两年已停止新的基金募集,仅待存续的基金到期中止。小米在上市施行了多样化的股份安排及股权激励措施,包括发行普通股、上市前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员工发展基金等。4、小米合伙人激励(上市前股权激励)上市前期权定价整体折扣比例较大,近三年单位折让幅度均超过75%,临近上市股权激励成本并未大幅增加2018年一季度向雷军个人发行6.4亿股,带来需确认成本98亿- 激励方式多样化、激励过程动态化、激励作用长远、无行权条件限制(主要是服务器)
- 初创期员工少,需要捆绑同甘共苦,激励力度大、范围广
- 成长期员工多,需要关注品牌和公司形象,着重激励能力有贡献的员工。
(图中为雷军、林斌、刘德、王川、洪锋、王翔、周受资、张峰、卢伟冰九位合伙人,摄于2020年8月) 预告: 下篇将会分析小米生态链合伙模式与逻辑,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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