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PPP融资责权】PPP项目公司有哪些融资权利和义务?

 激扬文字 2023-09-05 发布于四川

导读:
图片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达19类36种主要的市场化融资方式并承担相关责任,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则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这是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PPP项目五大操作流程,即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那么进入第四个阶段---项目执行阶段,社会资本或SPV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即PPP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则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时,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达19类36种主要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1.项目公司的融资权利

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相关资产和权益的归属,以确定项目公司是否有权通过在相关资产和权益上设定抵质押担保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以及是否有权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份以及处置项目相关资产或权益的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

2.项目公司的融资义务

由于能否成功获得融资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实施,因此大多数PPP项目合同中会将完成融资交割作为项目公司的一项重要义务以及PPP项目合同全部生效的前提条件。

3.融资方的权利

为了保证项目公司能够顺利获得融资,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一些保障融资方权利的安排。融资方在提供融资时最为关注的核心权利包括:

1)融资方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

如果项目公司以项目资产或其他权益(例如运营期的收费权)或社会资本以其所持有的与项目相关的权利(例如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担保向融资方申请融资,融资方在主张其担保债权时可能会导致项目公司股权以及项目相关资产和权益的权属变更。因此,融资方首先要确认PPP项目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有权设置上述担保,并且政府方可以接受融资方行使主债权或担保债权所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确保融资方权益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2)融资方的介入权

由于项目的提前终止可能会对融资方债权的实现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融资方通常希望在发生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且项目公司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补救时,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项目提前终止前对于项目进行补救。为了保障融资方的该项权利,融资方通常会要求在PPP项目合同中或者通过政府、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对融资方的介人权予以明确约定。

4.再融资

为了调动项目公司的积极性并保障融资的灵活性,在一些PPP项目合同中,还会包括允许项目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对项目进行再融资的规定。再融资的条件通常包括:再融资应增加项目收益且不影响项目的实施、签署再融资协议前须经过政府的批准等。此外,PPP项目合同中也可能会规定,政府方对于因再融资所节省的财务费用享有按约定比例(例如50%)分成的权利。(《PPP项目策划与操作实务》,CCP整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