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以个人名义从事居间、经纪或者代理活动并取得合理佣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技术经纪人,且技术经纪人需挂靠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的技术转移机构。
二、申报条件 促成的协议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开票时间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协议签订两年内开出的发票可申请技术经纪人补助)。 三、支持方式 技术经纪人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协议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每个机构每年奖励总额最高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技术经纪人补助项目申请表; 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协议原件(经合作双方盖章认可); 3.促成签约服务证明原件扫描件; 4.付款凭证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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