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物业公司服务做得好坏,在管小区一定有业主拖欠物业费,只是比例略有不同罢了。 业主欠费的原因有各种各样:有的是业主疏忽遗忘了,有的业主就是明确拒交,还有的是想通过拒交物业费,促使物业公司帮助业主解决问题或是主张权利对冲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费收不上来,直接影响的是物业公司的利益,其次受影响的是按时缴费业主的利益,最后则可能是全体小区的利益。所以,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业主按时支付物业费,其实对小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有欠款,就需催收。如何催收,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1、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直接催收(微信、短信、电话、上门催收)。 2、业委会协助物业公司催收(发函,措辞要注意得体,否则业委会可能遭受业主攻击) 法律依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五)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物业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催收(短信、电话、发律师函) 4、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欠费业主,诉讼催收。 4.1物业公司自行安排员工负责起诉 4.2物业公司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5、其它方式催收(合法不合法不论)。 以上的催收方式,物业公司可以单独选用或是同时选用,到底何种方式最佳,需要根据自己小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确定。但无论如何催收物业费,物业公司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催收,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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