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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相入

 直尾昂述 2023-09-08 发布于广东

​因门六义、相即、相入

因门六义:全称“缘起因门六义”

说明“法界缘起”的主要原理之一

-

即将四缘中的因缘

(现象的根本因)

按其

“体”之“有”、“空”

“用”之“有力”、“无力”

-

“缘”

(指形成现象的辅助条件,

即四缘中的其他三缘)之

“有待”(需有条件)、

“无待”(无需条件)

分为六个方面

说明“因”在形成诸现象

当中的复杂融合的关系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1)“空,有力,不待缘”:

“因”从其刹那灭讲,为“空”;

能生万有,故“有力”;

不借他缘,名“不待缘”

--

(2)

-

“空,有力,待缘”:

“因”与果相俱互依,

故从因自体讲为“空”;

-

相俱能生万有,为“有力”;

“俱故非孤,是待缘也”

--

(3)“空,无力,待缘”:

-

“因”以有果方名因,

无别自性故是“空”;

-

待他缘才生万有,

故“无力”、“待缘”

--

(4)“有,有力,不待缘”:

-

由“因”之善恶,

定生果之善恶,

故称“有”;

-

“能自不改而生果”,为“有力”;

-

不借缘力,名“不待缘”

--

(5)“有,有力,待缘”:

同“因”生同果,故名“有”;

-

借外缘方生

但果性同于因

而不为外缘所改

-

称为“有力”、“待缘”

--

(6)“有,无力,待缘”:

-

“因”同类随转,故为“有”;

-

待他缘而并“不能违缘”

-

名“无力”

和“待缘”

--

据此论证

“法界缘起”中

诸种现象的

相互渗透、相互反映

的无尽联系和统一:

-

“由'空’、'有’义故,有'相即’门也;

由'有力’、'无力’义故,有'相入’门也;

-

由'有待缘’、'无待缘’义故,

有'同体’、'异体’门也,由此等'义’、'门’,故得毛孔容刹海事也”

-

现象之存在所谓

相即和相入的

关系

-

存在所谓

同体(全体或一般)和

异体(部分或个别)的

关系

-

以至于一毛孔

能容纳大海

就在于造成

诸现象之

“缘起因门”

有如上六义

相即: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不同性质的

现象之间

-

可以

互相转化成为

同一体的关系:

甲即是乙

乙即是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空”

来去说明“相即”的含义

-

认为在“诸缘起法”中

“他物”作为形成某物

“自体”的条件而存在

-

故就“自体”

而言“他物”

即就会失去

独立的自性

-

“自体”是“有”

“他物”即“空”

-

此谓“自”

即是“他”

-

反之由于

某物的“自体”

毕竟由“他物”

条件所构成

-

离开“他物”

“自体”

即不能成立

-

故就“他物”言

“他物”是“有”

“自体”属“空”

-

此谓“他”

即是“自”

-

亦即系双方

可互废自己

同一于对方

谓之“相即”

相入: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现象作用

不同

-

可使事物

互相渗透、

互相包含

的关系:

-

甲中有乙

乙中有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力、无力”

来去说明“相入”的含义

-

认为“诸缘起法”之间

-

若某物

“自体”之力用强大

“他物”之力用消失

-

某物即具有

摄取“他物”

于自身的

绝对优势

--

反之

“他物”

如果完全失去

自己的“力用”

-

则必然进入

“某物”自体

之内

-

亦即

双方可以

互为容摄

谓之“相入”

--

在此种以

“有力”、

“无力”

决定事物

互相容摄

的关系中

-

被摄取一方

虽摄入于

他物之内

-

但是并

不失去

自身的

固有性质

故不同于

泯灭一切

自性差别的

相即关系

--

华严宗认为:

“一尘中现

无量佛刹”

即系就是

使用这种

论证方法

所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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