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门六义、相即、相入 ~ 因门六义:全称“缘起因门六义” 说明“法界缘起”的主要原理之一 - 即将四缘中的因缘 (现象的根本因) 按其 “体”之“有”、“空” “用”之“有力”、“无力” - “缘” (指形成现象的辅助条件, 即四缘中的其他三缘)之 “有待”(需有条件)、 “无待”(无需条件) 分为六个方面 说明“因”在形成诸现象 当中的复杂融合的关系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1)“空,有力,不待缘”: “因”从其刹那灭讲,为“空”; 能生万有,故“有力”; 不借他缘,名“不待缘” -- (2) - “空,有力,待缘”: “因”与果相俱互依, 故从因自体讲为“空”; - 相俱能生万有,为“有力”; “俱故非孤,是待缘也” -- (3)“空,无力,待缘”: - “因”以有果方名因, 无别自性故是“空”; - 待他缘才生万有, 故“无力”、“待缘” -- (4)“有,有力,不待缘”: - 由“因”之善恶, 定生果之善恶, 故称“有”; - “能自不改而生果”,为“有力”; - 不借缘力,名“不待缘” -- (5)“有,有力,待缘”: 同“因”生同果,故名“有”; - 借外缘方生 但果性同于因 而不为外缘所改 - 称为“有力”、“待缘” -- (6)“有,无力,待缘”: - “因”同类随转,故为“有”; - 待他缘而并“不能违缘” - 名“无力” 和“待缘” -- 据此论证 “法界缘起”中 诸种现象的 相互渗透、相互反映 的无尽联系和统一: - “由'空’、'有’义故,有'相即’门也; 由'有力’、'无力’义故,有'相入’门也; - 由'有待缘’、'无待缘’义故, 有'同体’、'异体’门也,由此等'义’、'门’,故得毛孔容刹海事也” - 现象之存在所谓 相即和相入的 关系 - 存在所谓 同体(全体或一般)和 异体(部分或个别)的 关系 - 以至于一毛孔 能容纳大海 就在于造成 诸现象之 “缘起因门” 有如上六义 ~ 相即: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不同性质的 现象之间 - 可以 互相转化成为 同一体的关系: 甲即是乙 乙即是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空” 来去说明“相即”的含义 - 认为在“诸缘起法”中 “他物”作为形成某物 “自体”的条件而存在 - 故就“自体” 而言“他物” 即就会失去 独立的自性 - “自体”是“有” “他物”即“空” - 此谓“自” 即是“他” - 反之由于 某物的“自体” 毕竟由“他物” 条件所构成 - 离开“他物” “自体” 即不能成立 - 故就“他物”言 “他物”是“有” “自体”属“空” - 此谓“他” 即是“自” - 亦即系双方 可互废自己 同一于对方 谓之“相即” ~ 相入: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现象作用 不同 - 可使事物 互相渗透、 互相包含 的关系: - 甲中有乙 乙中有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力、无力” 来去说明“相入”的含义 - 认为“诸缘起法”之间 - 若某物 “自体”之力用强大 “他物”之力用消失 - 某物即具有 摄取“他物” 于自身的 绝对优势 -- 反之 “他物” 如果完全失去 自己的“力用” - 则必然进入 “某物”自体 之内 - 亦即 双方可以 互为容摄 谓之“相入” -- 在此种以 “有力”、 “无力” 决定事物 互相容摄 的关系中 - 被摄取一方 虽摄入于 他物之内 - 但是并 不失去 自身的 固有性质 故不同于 泯灭一切 自性差别的 相即关系 -- 华严宗认为: “一尘中现 无量佛刹” 即系就是 使用这种 论证方法 所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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