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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矛盾论》——终极的成功学

 潘海露 2023-09-08 发布于江苏

市面上有很多成功学,比如讲坚持、诚信,或是讲谋略、人性等等,加上一些成功者的案例自圆其说,很有打鸡血的效果,不可否认,一些东西是影响成功的,但这些是否是成功的最根本最关键的东西呢?我想应该要打上一个问号,因为很显然,这些不是很好把握的,明了地说,就是不具体,不能形成方法路线。那么,怎么具体?怎样形成方法路线?《实践论》《矛盾论》解决了这个问题。

《实践论》剖析了知与行的关系,是唯物的认识论,简言之,就是“认识—实践—认识”的反复过程,这是实现思维跃升的不二法门。一切的知识在人来源于直接经验,但在我来源于直接和间接经验,那么,因为外在的只言片语、视频片段等,以及自身经历的局限性,常常会导致错误的认识,或者说是不太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结果就是引发错误的行为。

这些错误,往往归结于两类,右或“左”,也就是滞后于现实情况开倒车,或超脱于现实情况,表现为空想、盲动、冒险,这也是形而上学宇宙观必然导致的。我们党在历史上是犯过这些错误的,比如陈独秀交出枪杆子的右倾错误、李立三要攻占大城市的“左”倾错误……均对党的发展和革命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失。放在个人身上,亦是如此。

人们干事创业,能够成功的,无不是从符合客观形势的决策中开始,再引导形势按照理想的局面发展。那些自以为是、想当然的,往往归于失败,幸有一二成功的,那必然也是无意符合了自己所未掌握的客观现实。《黑冰》中林栋甫有一段台词:“真正的生意人,只赚取有限的利润,暴利是长久不了的,追求完美的人,往往无法达到内心所追求的完美。”也是符合客观的,故为人推崇。

人们也常讲,顺势而为则无往不利。这个“势”也就是客观的情况,自身和外在的现有条件,哪种可能的趋势性最大,朝那方面努力,也就大概率能够成事。

当然,趋势性小的也要注意,因为各种趋势指导的是未来,每种趋势都是符合现有情况的,那么只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小概率趋势也是有可能变为现实的。比如一条流动的江河,乘着皮筏顺流而下是显然可以实现的,坐着装上发动机的轮船逆流向上也是可能实现的,但必须要在发动机功率和河流缓急这些客观条件允许下,超脱了这些客观条件,那目标便决计不可能实现。我们想强调的是,主动性尤为重要。

历史主动、战略主动等等词汇屡次被提及,为什么?因为谁占据主动权,谁就最可能引领未来。一场战争中,谁能夺得和保持主动权,谁就能获取胜利。你说弱势的一方主动去攻打强势的一方,那不显然送死吗?这种未占据主动权的主动,是一种盲动,当然不行。弱势的一方,整体实力上看,前期是不具有主动权的,但只要掌握了足够的超过敌方的客观信息,就可以用信息主动权,逐步引导战争主动权向我转移。四渡赤水战役就是典型的案例,从被迫退走,到牵着敌方鼻子走,最终实现作战目标,其中把握可能趋势、主动塑造形势的过程可谓精彩绝伦。所以个人想要干成事情,了解客观情况后积极占据主动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我们知道了主客观一致,就能避免出错,但因为人的认识往往不全面或滞后于形势,主客观就很难一致。这时候,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用好《矛盾论》,即用好对立统一,去尽量全面了解客观形势及其本质,降低错误的程度和概率,反过来也就是离成功越来越近。

这里不再赘述《矛盾论》两种宇宙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等等具体含义,仅做个人理解的一些分享。万物无不矛盾,万物运转过程无不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发展,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我们可以不理会矛盾发展,但到一定程度它也会逼着你做出行动,就像生产力到一定程度,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调整一样。没有孤立的个体,我们与外界的交互关系,导致我们不可能置身事外,无论是隐世独居或是闭关锁国,当历史潮流奔涌,或自然界变动,遭受波及是肯定的。所以,有意识地分析处理矛盾,使朝理想的局面发展,是成功所必要。

这样下来,如何分析处理矛盾,就成了主要的问题。矛盾各有特点,有主有次,同一体内矛盾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分析矛盾,首先要认可质和量的变化,事物不仅有简单的重复和数量增减,更重要的是自身本质的变化。所以说,把一些行为归结于自古有之的外因论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认为人或事无法改变的想法也是不准确的。所谓本性难移、死性难改,是矛盾未到一定程度,不足够使内因引发主动性的提升罢了,只要达到一定条件,“浪子回头”是能发生的,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

所以我们怎样认识事物?由一滴水见整片海,从整片海看一滴水?研透一个领域,万变之中找不变,掌握其底层逻辑?这样说可能就大了些,具体操作起来,了解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客体间的关系,我想按照这样一个顺序会比较清晰一些。比如我们想投入一个行业,自身相关知识积累或者品质感情上是否有这个条件,再看行业情况,自身与行业怎样交互,行业与相关行业间怎样交互,大致就能有一个清晰的把握。这期间少不了调查研究和反复实践,甚至出一些错误,都是在所难免的,但应该有信心,在了解这些规律的前提下,有意识去认知和实践,最终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

当然,以上种种只是我们所处纬度的看法,也许我们的规律方法只是高纬度下的随机事件,但说是相对的真理应该是无疑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是绝对真理,这怕是难以真正达到,这些当前不实在的就不去谈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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