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纳粹党的组织 根据检方的意见,纽伦堡审判首先必须涉及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即NSDAP(Nationalso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该党本身不是纽伦堡审判的被告组织之一,但在审判中的被告组织包括了纳粹党内的最主要的几个组织,即纳粹党领导集团(Das Korps der Politischen Leiter der NSDAP)、党卫军(Die Schutastaffeln der NSDAP)以及冲锋队(Die Sturmabteilungen der NSDAP)。检方准备了一张图表(图表1),显示了纳粹党在1945年3月发展到顶峰时的结构和组织。这张图是根据国家社会主义党的重要出版物中的信息编制的,必须假定被告对这些出版物非常熟悉。其中依据的最主要资料是由罗伯特·莱伊出版的纳粹党组织读本(Organization Book of the Party (Das Organisationsbuch der NSDAP))和民族社会主义年鉴(Nationalsozialistisches Jahrbuch)这两本书,在纳粹党控制德国和德国人民的整个时期,这两本书都印刷了很多版本,发行了数十万册。该图表由纳粹党的财务主管(Reichsschatzmeister der NSDAP)弗朗茨-沙维尔-施瓦茨(Franz Xaver Schwarz)证明其正确性,他的宣誓书与图表一起提交。 以下关于纳粹党的组织的某些解释性说明可能是有用的。被作为被告组织的纳粹党领导集团,其成员包括纳粹党的所有官员,它被分为以下七类:1、元首(The Fuehrer)2、全国领袖(Reichsleiter)3、大区领袖(Gauleiter)4、分区党部领导人(Kreisleiter)5、分部领导人(Ortsgruppenleiter)6、支部领导人(Zellenleiter)7、小组领导人(Blockleiter) 元首:居于纳粹党等级制度的顶端,他的第一继承人是赫尔曼·戈林,第二继承人是鲁道夫·赫斯。 全国领袖:他们组成了纳粹党理事会(Reichsleitung)。通过他们来确保党和国家机器之间的协调。每一位全国领袖,在某些时候都至少负责纳粹党中的一个部门,同时也是党的组织和党的附属或受党的监督组织的负责人,或者是国家机构的负责人,甚至在其中担任部长职务。纳粹党理事会(Reichsleitung)是一个根据党内各个部门的职能组成的横向组织,控制德国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部门都在其中汇聚。Reichsleitung中的每个部门都执行元首或党的总理府领导人(Chef der Parteikanzlei)分配给它的任务,后者在1945年时是马丁·鲍曼,在他之前是鲁道夫-赫斯。党的领导机构的职责是确保这些任务得到执行,以便将元首的意愿迅速传达给最基层的党组织。Reichsleitung中的各个部门的任务是通过党组织的分支机构,在大区、地区和市镇中与人民的生活保持不间断的密切的联系。这些领导人被告知,根据国家社会主义理论,领导人类的权利是通过认识到一个民族必须接受意识形态教育这一事实才产生的。在本案中受审的前全国领袖中,有以下被告人: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帝国思想政治与教育督导负责人。(Der Beauftragte des Fuehrer's fuer die Ueberwachong der gesammten geistigen und weltarnschaulichen Schulaung und Erziehung der NSDAP) 汉斯·弗兰克:在一段时间内曾经领导过纳粹党法务部门。(Reichsleiter des Reichsrechtsamtes) . 巴尔杜尔·冯·席拉赫:希特勒青年团领袖。(Leiter fuer die Jugenderziehurng ). 罗伯特·莱伊:纳粹党组织部长(Reichsorganisationsleiter der NSDAP)与德国劳工阵线领导人( Leiter der Deutschen Arbeitsfront)。 下一个类别是Hoheitstraeger,被称为“被赋予主权(sovereignty)的人”。他们被赋予在国家特别指定的区域内的政治主权,也就是那些区域的指定领导人。这些Hoheitstraeger也被称为是党的垂直组织的代表,这些领导人包括以下: 1、大区领袖(Gauleiter):在1945年的德国共有42位大区领袖。一位大区领袖是这一大区的政治领袖。他被元首委以重任,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控制其辖区的民众并确保他们与民族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相符。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就有一些前纳粹党的大区领袖。其中包括弗兰肯大区领袖尤利乌斯·施特莱彻,纽伦堡就在其辖区内;维也纳大区领袖巴尔杜尔·冯·席拉赫;图林根州大区领袖弗里茨·邵克尔。 2、分区党部领导人(Kreisleiter):纳粹党的省(Gau)政治领导人。 3、分部领导人(Ortsgruppenleiter):纳粹党的地方(Kreis)政治领导人,其辖区一般包括几个镇或乡村,还可能是一个大城市的一部分,大约是1500到3000户家庭。 4、支部领导人(Zellenleiter):由四到八个街区或相应的家庭组成的团体的领导人。 5、小组领导人(Blockleiter):管辖四十到六十户家庭。 每一位Hoheitstraeger或是被称为“被赋予主权的人”都直接对纳粹等级结构中的上一级负责,大区领袖直接从属于元首本人,省党部领导人也直接从属于大区领袖,地方组织领导人从属于分区党部领导人…….元首本人直接任命所有的全国领袖、大区领袖与分区党部领导人以及纳粹党理事会中其他的领导人,这一任命一直到Gauamtsleiter这一级别,也就是那些纳粹党分区党部的头目们。这些Hoheitstraeger和全国领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全能的领导集团,纳粹党通过这个集团深入到人民的生活中,巩固其对人民的控制,并迫使他们遵守民族社会主义模式。为此他们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力,包括要求所有党内机构实施其计划的权力。他们还可以要求SA(冲锋队)、SS(党卫队)、HJ(希特勒青年团)和NSKK(民族社会主义汽车军团)的服务。 这些受纳粹党直接控制的组织(Gliederungen der NSDAP)实际上就构成了纳粹党本身,几乎所有的纳粹党员都在这些组织当中,它们有: 冲锋队 (Sturmabteilungen). 党卫军 (Schutzstaffeln). 民族社会主义汽车军团( Kraftfahrkorps). 希特勒青年团( Hitlerjugend). 民族社会主义妇女联盟 (Frauenschaft). 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学生联盟 (Deutscher Studentenbund) 民族社会主义大学教师联盟 ( Deutscher Dozentenbund)。 还有一些是附属于纳粹党的组织(AngeschlosseneVerbaende der NSDAP),它们是: 德意志劳工阵线 (Deutsche Arbeitsfront) 民族社会主义人民福利组织 ( Volkswohlfahrt) 民族社会主义战争受害者组织(Kriegsopferversorgung ) 民族社会主义德国科技联盟(Bwnd Deutscher Tech-nikc). 德国公务员组织( Reichsbwnd der Derutschen Beamten). 民族社会主义医生联盟 ( Deutscher Aerztebund). 民族社会主义教师联盟 (Lehrerbund). 民族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联盟 ( Rechtswahrerbund). 第三类组织被称为在纳粹党监督之下运作的组织(Betreute Organisationen der NSDAP)。它们有: 德国妇女组织 (Deutsches Frauenwerk) 德意志学生联盟(Deutsche Studentenschaft) 民族社会主义前学生联盟(NS Bund of Former German Students) ( Altherrenbund der Deutschen Studenten). 德国家庭联盟(Reichsbund DeutscheFamilie). 德国市政协会 ( Deutscher Gemeindetag ) 民族社会主义体育联盟( Reichsburnd fuer Leibesue-bungen) 根据纳粹的官方说法,还有被称为“其他的民族社会主义组织”(Weitere Nationalsozialistische Organisationen)的第四类组织,在这个类别中出现了以下组织: 国家劳役团(Reichsarbeitsdienst),它在一段时间内曾经是国家劳役领导人(Reichsarbeitsfuehrer)的下属组织。 民族社会主义航空军团(NS—Fliegerkorps),它隶属于帝国航空部长。 二、第三帝国的政府 检方还准备了另一张图表,大致描述了1945年3月存在的第三帝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以及 “帝国政府和帝国行政部门在上述年份的主要领导人员”。本图表是根据两本著名的官方出版物中的信息编制的:《行政人员读本》(Taschenbuch fuer Verwaltungsbeamte)和《民族社会主义年鉴》,罗伯特·莱伊是其出版商。该图表经威廉·弗里克(Wilhelm Frick)检查、纠正和认证,其宣誓书随同提交。弗里克在1933年1月至1943年8月期间担任帝国内政部长,由于其在纳粹政权之中的地位和长期的公职服务经历,他很有资格证明该图表中披露的事实的准确性。 在开始介绍前我们认为首先考虑Reichsregierung这个词的实际含义可能是有用的,这个词不能按字面意思翻译为“帝国的政府”。“Reichsregierung”一词是一个特别的词汇,被用来统称组成德国内阁的部长们。在此次诉讼中被指定为被告团体的Reichsregierung包括以下部分: 1、1933年1月30日以后的希特勒内阁成员。包括帝国部长、不管部长以及所有其他有权参加内阁会议的官员。 2、帝国防务部长会议(Ministerrat fuer die Reichsverteidigung)的成员。 3、秘密内阁会议(Geheimer Kabinettsrat)的成员 与不在前轴心国范围内的国家的内阁和部长会议不同,1933年1月30日阿道夫·希特勒成为魏玛共和国总理后,Reichsregierung就不仅仅单纯承担行政职责了。在纳粹党统治下形成的政府体系中,它很快就拥有并行使了立法以及其他职能。需要注意的是Reichsregierung与纳粹党的组织例如党卫军或冲锋队不同,在1933年之前它并不是一个专门为了从事非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机构,它是由魏玛宪法所规定的政府机构。但是在纳粹政权之下它逐步变成了纳粹党的代理人,对它的职权则按照纳粹党的规划与方法来确定。纳粹党的目的是成为一个“元首”(Fuehrerorden),一个“元首”的命令,一个政治领袖的集合体;整个党——用德国法律的话说,是“德国国家概念的承载者”,但它并不等同于国家。因此,为了实现其意识形态和政治目标并控制德国人民,纳粹党必须利用国家的官方渠道。即Reichsregierung以及由它建立的机构和办公室,它们是被选中的工具,通过它们,党的政策被转化为对全体德国人民有约束力的立法和行政行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Reichsregierung被彻底改造以便协调党和国家机器,将元首的意志强加给德国人民。在1933年1月30日时,Reichsregierung中只有少数纳粹党人。但是随着党在帝国中权力的增长,内阁成员里包括越来越多的纳粹分子,直到1937年1月,Reichsregierung中已经没有任何非纳粹党员了。新的内阁职位被设立,并任命纳粹分子来填补这些职位。这些内阁成员中的许多人也是党的理事会成员。 举几个例子:罗森堡是帝国思想政治与教育督导负责人,这是他在党内的职务,但因为他担任东方占领区事务部长(Reichsminister f. d. b.Ostgebiete)一职因此他也是Reichsregierung的成员。威廉·弗里克,他是德国国会中的纳粹党团领导,同时也担任内政部长(Reichsinnenminister);戈培尔在党内是负责宣传的全国领袖,而在政府中他担任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长(Reichsminister fuer Volksaufklaerung und Propaganda)。 1934年7月25日之后,党通过副元首鲁道夫·赫斯参与内阁的工作。根据元首的一项指令,赫斯被赋予参与编辑与帝国所有部门相关的法案的权力。后来副元首的这项权力扩大到包括所有行政指令以及在帝国法令公报(Reichsgesetzblatt)上发布的所有法令。在1941年赫斯飞往英国后,马丁·鲍曼作为赫斯的继承人接替了他的职务,此外他还被授予了帝国部长级别的权力并成为内阁成员。 1937年1月30日,希特勒将当时还不是纳粹党员的最后几名内阁成员纳入纳粹党之中。只有邮政与交通部长冯·埃茨-吕本纳赫拒绝入党,他当时说他无法将纳粹党员的身份与他的基督教信仰相协调。但康斯坦丁·冯·牛赖特与吕本纳赫不同,他并未拒绝加入纳粹党。埃里希·雷德尔也未拒绝入党。如果亚马尔·沙赫特当时还不是党员,那么他也是在1937年1月30日入党的。 图表还显示了许多其他的纳粹党高层在国家机构中担任职务的情况: 1、阿道夫·希特勒,他本人是纳粹党的元首也是德国总理,而在兴登堡1934年去世后他将总理与总统的职位合并由他来担任。 2、赫尔曼·戈林,他被希特勒指定为纳粹党元首职务的继承人,他作为航空部长也是德国内阁的成员,他还担任很多其他的重要职务,包括空军总司令、四年计划代表等。 3、海因里希·希姆莱,臭名昭著的党卫军头子,他也担任弗兰克内政部下属的德国警察总长。在1944年7·20事件后他成为了德国内政部长,并且因为这一事件他还被送上了德国后备军总司令的宝座。 德国国会在这一时期呈现出一种反常的情况。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国会是最高的立法者,其权力只受到国会本身、总统与德国人民以公民投票形式表现的制约。而纳粹党反对一切形式的议会制度,一等到他们掌权就开始着手削弱德国国会(Reichstag)、上议院(Reichsrat)与德国总统的立法权力。 1933年3月24日法令即授权法赋予了内阁无限的立法权,甚至允许内阁立法与宪法相违背。随后上议院被取消,而在1934年兴登堡死后总理和总统两个职位合二为一。将国会改造为一个被阉割了的立法机构是纳粹建立“元首法令”体制的中间步骤,这是纳粹的最终目标并且他们也成功做到了。 纳粹党的下一步计划是将Reichsregierung的一些职能转移到新成立的机构,这些机构如下: 1、Reichsverteidigungsrat,帝国防务委员会,它可能早在1933年4月4日就成立了,但最为肯定不会晚于1935年5月。这是一个庞大的的战争计划小组,希特勒是该委员会的主席,戈林是候补主席。该委员会包括许多内阁成员与由一个威廉·凯特尔主持工作委员会。帝国防务委员会由内阁成员和帝国国防官员组成,其中大多数国防官员由内阁成员任命并隶属于他们。 2、战争经济全权代表(Generalbevollmaechtigter f. d.Kriegswirtschaft),由亚马尔·沙赫特(之后是瓦尔特·冯克)担任,根据1935年5月的《秘密国防法》,全权代表被授权在和平时期开展他的工作。 3、行政全权代表(Generalbevollmaechtigter f. d. Reichsveruoaltung),由威廉·弗里克担任,希姆莱后来接替了他,根据《秘密国防法》,弗里克作为行政全权代表,其管辖有内政、司法、教育、宗教、国土规划事务。 4、四年计划代表,由戈林担任。 5、Dreierkcollegium,三人小组,由战争经济全权代表、行政全权代表与最高统帅部负责人凯特尔组成,它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战备与战争期间的法令。 6、Geheime Kabinettsrat,秘密内阁会议,由元首在1938年2月发布法令组建,牛赖特是这个会议的主席。 7、帝国防务部长会议(Ministerrat fuer f.d Reichsverteidigung),它是在1939年8月30日依据元首法令设立的,该组织仅仅对自己负责。它的成员基本来自于帝国防务委员会。它有着广泛的权力,只要Reichsregierung在某一方面没有立法的打算,帝国防务部长会议便能在此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应当强调的是将内阁的职能与权力授权给一系列基本由内阁成员组成的秘密与半公开的组织有助于掩盖Reichsregierung的一些重要政策,特别是那些与备战相关的 因此,纳粹党一步一步地通过国家机器——Reichsregierung,成功地将其政策付诸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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