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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家的代表人物,《黄帝四经》的作者——范蠡

 yuankhan 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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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人们对范蠡的印象,主要是帮助勾践打败吴国,并且恰到好处地归隐。范蠡归隐后三致千金而被后世尊为财神。比较少为人知的是范蠡还被《列仙传》、《神仙传》记述为得道成仙之人,关于上述的内容请看本公众号的文章《仙传中的范蠡》。

今天我们要讲范蠡的另一重身份,就是道家之黄老学派的创始人,术家的代表人物,以及马王堆出土的帛书《黄帝四经》,《经法》、《十大经》、《称》、《道原》四篇的作者。

一、术家与黄老

三国曹魏人刘劭,撰有《人物志》一书,其书《流业第三》讲到“人之流业”有十二种,谓第三种为“术家”,并解释说:“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范蠡、张良是也。”

又同书《接识第七》谓“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根据刘劭所说“术家”的“思通道化”和“不识遵法之良”这两个特征,可知“术家”不属于法家而近乎道家。[1]

范蠡是术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关于范蠡的思想,在《黄帝四经》出土前,主要依据的是《国语·越语下》。今之学者多认为其本于道家。任继愈先生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对《越语下》所反映的范蠡思想作了很好的论述,肯定了“范蠡的天道思想在认识自然之天的本来面貌上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并认为“把天道思想进一步发展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体系,是直到战国时期的道家才完成的”。[2]这是暗示了范蠡思想与道家的某种联系。

范蠡的师傅是计然,计然提出了关于天地阴阳刑德吉凶的理论和时变因循的理论,是对老子道家学说的重要发展,这些理论为范蠡所承袭并进一步运用发挥,后来成为战国时期以《黄帝书》和《管子》等为代表的道家黄老之学的重要内容。从计然到范蠡,在长期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活动中,对老子思想加以运用和创新发展,终于形成了道家的治国思想,开辟了道家学说理论发展的新领域——黄老之学。

黄老之学创立后,应当主要是在南方的荆楚、吴越等地域流传,而战国中后期的道家黄老之学,又以东方的齐国为中心。这其中的原因,白奚认为在道家思想传播与发展的过程中,范蠡入齐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事件。

范蠡所传承的老子道家思想也随着他在齐国传播,最终发展成为道家学派的重要分支——主刑名的黄老学派,其标志是帛书《黄帝四经》,又称《黄帝书》四篇。

由此我们就可以解释《国语·越语下》同《黄帝书》、《管子》等战国黄老作品为什么有那么密切的思想联系,也就可以清楚地勾画出一条从春秋战国之际南方的原始道家到战国的北方黄老之学之间流传演变的清晰线索。[3]

二、《黄帝四经》与属于道家“治国派”的黄老学派

1973年长沙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四篇,《老子》二篇,西汉初期并称“黄老”。据唐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引文表》统计,《黄帝书》四篇与记载范蠡言行的《越语下》有约十八处共通的文句,散见于《经法》、《十六经》、《称》三篇中。李学勤先生认为《越语下》范蠡思想的性质,在长沙马王堆帛书《黄帝书》[4]发现后,就得到了清楚的揭示。

《黄帝书》在《越语下》之外,还与若干种古书有共通文句。这些书有的明显属于道家,如《老子》、《六韬》(《六韬》出于《汉书·艺文志》“道家类”的《太公》一书,今人已有公论)、《管子》(《汉志》列入道家)、《文子》、《鹖冠子》、《鬼谷子》、《淮南子》。有些属于法家,如《申子》、《慎子》、《韩非子》。三家虽是法家,但《史记》曰:“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慎子“学黄老道德之术”,“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要归本于黄老”。三家著作与黄帝书相涉,正是这一事实的反映。从以上共通的文句来看,《越语下》所述范蠡思想,显然是应该划归黄老一派了。[5]对于范蠡思想的黄老学派归属,除李学勤先生外,陈鼓应先生指出:“范蠡上承老子思想而下开黄老学之先河。”[6]王博先生在其博士论文《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中认为:“范蠡的思想可以说正是所谓黄老之学的雏型。”[7]魏启鹏先生在《范蠡及其天道观》一文中也认为:“范蠡学术思想,已略具黄学与老学之长。”[8]

黄老连称最早见于《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之申不害传: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9]

司马贞《索隐》按:“'术’即刑名之法术也。”[10]而“刑名”一词《黄帝书》之《道法》篇多次提到:

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毫成之,必有刑名。刑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刑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11]

 《汉书·艺文志》所谓道家,主要可分两类:

第一类是以《老子》、《庄子》为代表,讲道德,主张无为的道家,《文子》、《关尹子》、《列子》等,大概相近。

第二类是以《黄帝四经》为首的黄老派,《蜎子》(环渊)、《田子》、《鹖冠子》、《捷子》、《郑长者》等大体都应该属此派,是由老子学派发展出来的一个支派,是讲道法,主刑名的“治国派”,即将道家的理论应用于治国实践的学派。

这一派产生时,应该在战国之时。儒家讲复古,上推于尧舜。其他学派为了压倒儒家,于是拿出神农黄帝来。《孟子》书中记载有为神农之言的许行,而黄帝则是道家治国派所推出的上古帝王。这一派本于老子而又上推于黄帝,故后世称黄老。[12]也就是说“黄老”与“老子”是有区别的。如司马迁在《史记·庄周传》只说庄周之言“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以明老子之术”,说明庄周不是继承黄老学派的。

在《汉书·艺文志》中,《申子》、《慎子》、《韩子》(韩非子)等都本于黄老,却又别列于法家,说明法家尽管在思想方法上本于黄老,其实践的重点是把“法”放在第一位。这说明思想上同本于黄老,而后世又演变出多个派别。《韩非子·定法》说“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也就是当时的黄老学派的人,就发现了“黄老之学”有多个流派。“术”与“法”是其中的两个派别。


[1]高敏:《范蠡与计然》,《河南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第93-95页。

[2]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0-131页。

[3]白奚:《先秦黄老之学源流述要》,《中州学刊》2003年第1期,第134-141、152页。

[4]1973年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四篇,唐兰先生于1975年在《考古学报》第1期撰文认为此四篇佚书即《汉志》著录的《黄帝四经》,同意此观点的学者众多,不过尚有争论,但其是黄老学派的著作是无疑义的,故李学勤先生称之为《黄帝书》。本书后面提到此四篇古佚书均用此名称。

[5]李学勤:《范蠡思想与帛书〈黄帝书〉》,《浙江学刊》1990年第1期,第97-99,90页。

[6]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5页。

[7]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第360页。

[8]魏启鹏:《范蠡及其天道观》,《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9]《史记》,第2146页。

[10]《史记》,第2146页。

[11]唐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释文》,《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第28-36页。

[12]唐兰:《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研究》,《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第7-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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