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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之——《德伯家的苔丝》

 新用户3134eDv6 2023-09-11 发布于陕西

      上上个礼拜刚刚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上个礼拜又读了第二遍。没办法,小说就是这么好,这么吸引人,一遍怎么能行呢?我真后悔自己咋就不在二十年前,至少十年前没有读它呢。

      我以前还没读过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我读他的第一部小说。一个能把故事写得这么曲折多变这么凄美动人这么娓娓道来的人,一定是一个不简单的人。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1840年6月2日-1928年1月11日)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小说家。早期和中期以小说创作为主,代表作有我们熟悉的《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还乡》等。后期主要创作诗歌,卓有成就。

      《德伯家的苔丝》出版于1891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代表作品,是他小说创作后期的标志性作品。

      德北·苔丝,——据说她祖上是德伯家族,一个声名显赫的名门望族,后来家族衰落,既无土地,也无住宅。——她生于一个子女众多生活贫苦的小贩家庭。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父母要她到一个貌似本族的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十七岁的她被顽劣少爷亚雷·德伯诱奸。后来她,在塔布篱牛奶厂干挤牛奶工作的时候,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克莱尔对苔丝的爱很热烈,苔丝对克莱尔的爱浓烈。在新婚之夜,纯真无邪的她把昔日自己被诱奸失去贞操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远赴巴西。
      丈夫离开后,迫于生活的压力,苔丝到一个叫作棱窟槐的地方做女工,工作很辛苦,加上对丈夫的思念,让苔丝几乎忍受不住。就在这个地方,苔丝再次与亚雷·德伯相遇,后者乘虚而入,不断纠缠她。父亲去世,家庭流落,弟弟妹妹们无处安顿,生活的窘迫逼迫她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他醒悟过来的丈夫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深爱着丈夫的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雷·德伯诱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而她自己最后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的,而整篇小说27.1万字。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成如此宏大的长篇小说,这就是作家的功夫。我经常跟喜欢写作想写作的朋友说,写作的秘诀有两个:一个是没事找事;一个是没话找话。因为他们老抱怨说自己没啥可写,眼里无事,笔下无物。

      我最近几年一直在坚持读世界经典文学作品,就是朋友们知道的网格书(旧书摊上才可以淘得到的老版简装小说,封面上都打有网格儿)。最大的感受就是:

      第一个,能把一个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事情写成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金钱》《死魂灵》《奥勃洛摩夫》《邦斯舅舅》《吉日·布拉斯》《悲惨世界》这些长篇小说;包括《包法利夫人》《公务员》《搅水女人》等等几个中篇小说,也都是这样的。打个比方,就像把湿手塞进了面瓮里,拽出来的时候沾满了面粉。写作,玩的就是这样的“黏功夫”。能把一个词语写成一个句子一首诗,能把一个句子写成一段话,能把一段话写成一篇文章。故事扩展的咋样,全在你东拉西扯的功夫咋样。

      第二个,讲述故事的时候,节奏不要太急(这一点上,国内的小说节奏都太快,只顾着追求故事的情节曲折,一环扣一环地追赶。其实,大家犯了忌讳,快了就浅了。),一定要舒缓再舒缓。就像村头一个老大爷在给村子里的小娃娃们讲故事一样,说几句咂一口烟锅子,说几句再弹一下烟锅子。你看那些世界著名小说,哪个是把故事讲得急急火火的呢?我感觉,他们就像一个悠悠闲闲的四川人,——七八十岁的老大爷,捏着茶壶,有一句没一句的跟周围人聊着天儿。——有什么可急的呢?

      第三,小说的结构很明晰,总共分七期(也就是七节),各期都有小标题——第一期:处女。第二期:不再是处女。第三期:重整旗鼓。第四期:后果。第五期:吃亏的是女人。第六期:回头人。第七期:结局。这小说一定要至少读两遍,你才能体会到小说这样的结构的清晰的好处,它让读者方便阅读了许多,而且完全可以模仿写作。

      第四,小说的细腻和真实令人叫绝。比如,在苔丝跟丈夫克莱尔(安吉)坦诚了自己失去贞操的事情后,她在丈夫情绪立马判若两人的时候说的那一段话:

      “我还只当是,安吉,你真爱我——你爱的是我自己,是我本人哪!要是你真爱我,你爱的真是这个我,那你现在怎么能作出这种样子来,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哪?我真没想到你会这样!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地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呀!我不问别的。那么,唉,我的亲丈夫哇,你怎么居然就能不爱我了哪?”

      这是一个新婚之夜新娘子在丈夫情绪瞬间突变之后的心里话。

      还有一处,是苔丝在忍受不了亚雷·德伯的纠缠情况下,打算去丈夫家里找他的父母之前的一部分,姐妹们帮她穿戴。

      “她们这儿给她扯一扯弄一弄,那儿给她轻轻地刷一刷,眼看着她浑身上下都整整齐齐、熨熨贴贴的了,才放手让她走了;于是她就在天还没亮的珠灰色的空气里,渐渐消失了。她刚放开脚步走去的时候,她们听见她在坚硬的路上踩得噔噔噔地响。”

      第五,小说的开头部分非常漂亮,是个镜头。我抄写了下来。

      “五月后半月里,有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打沙士屯,朝着跟它相连的那个布蕾谷(或者布莱谷)里面的马勒村往家里走去。支着他的那两条腿老是摇摇晃晃的,他走路的姿势里,又总有一种倾斜的趋势,使他或多或少地往一条直线的左边歪。待一会儿他就轻快地把头一点,好像是对某一个意见表示赞成似的,其实他心里头可并没想什么特别的事儿。他胳膊上挎着一个空的鸡蛋篮子,他头上那顶帽子的绒头都乱七八糟的,帽檐上摘帽子的时候大拇指接触的那个地方还磨掉了一大块。……”

      人常说,小说的开头就像电影的第一个镜头,很重要。我深有体会。我写东西的时候,只要第一句话落纸了,后面的就像水龙头的水一样,咕咕咕自然就流出来了。

      《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我还有一个在思考的问题是:小说在结尾处,让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娶了苔丝的妹妹丽莎·露。虽然是遵照苔丝生前的叮嘱和托付,但是这个理由总有点儿叫人觉着作者是为了讨好读者,满足大家“故事要圆满”的心理吧?不知道大家什么样子感受,我觉得这样处理心里的悲伤能减少一些。要我来处理的话,很可能也是这样的。

      作家毕飞宇说:“在无数的深夜,我只有眼睛睁不开了才会放下《德伯家的苔丝》”

      我跟他不同的是,我总是要在自己吃过饭,收拾笔记本,周围一切清清静静没有打扰的时候,才安安宁宁地专心读《德伯家的苔丝》。我要用最好的精神状态和清醒的思维能力,来阅读这本书,而且每天只读一百页左右(全书538页)。有人说我读书读的快,其实一点儿也不快,我主要是坚持每天定量阅读,同时还要做好读书笔记。

      读书跟吃饭一样,好东西是吃不够的,好书是越读越知其味道的。《德伯家的苔丝》,我不敢保证自己不读第三遍,第四遍,甚至无数遍。什么是经典?不是被一万个,几十万个人读,而是被一个人不停地阅读。

(作者简介:陈启,“南山白丁”,陕西西安人,写作爱好者。2008年歌曲《因为有你,因为有我》(词,曲)发表于《中国音乐报》。散文《吃麦饭》入编2019年中考冲刺卷陕西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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