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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后宫」清朝后宫妃嫔如何才能和皇帝“死同穴”?

 白衣钱子 2023-09-11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延续了前朝历代森严、明确的封建等级制度,人分三六九等、官分九品十八级,就连后宫妃嫔也被明确的等级制度约束。

根据《清史稿》记载,清朝的后宫等级制度形成于康熙年间,大致分为“三等八级”:后宫之主——皇后,为皇帝的“正妻”;高等妃嫔——皇贵妃、贵妃、妃、嫔,为皇帝的“妾室”;低等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为皇帝的“通房丫头”

清朝时期的后宫妃嫔,除了在名称上能同普通人家的女眷明确对应,在居住条件上也能找到几乎完全一致的相同点。皇帝居于“乾清宫”,作为“正妻”的皇后就住在与之对应的“坤宁宫”;类似于“妾室”的高等妃嫔们,则分居于两侧的“东、西六宫”;剩下的低等妃嫔们,则只能像“通房丫头”一样,住在“东、西十二宫”的偏殿、侧室,既有侍寝资格,也要承担服侍皇帝和高等妃嫔的责任。

更不公平的是,同样拥有和皇帝“生同衾”资格的后宫妃嫔们,却无法平等享有“死同穴”资格。我们以后宫妃嫔数量最多的康熙皇帝为例,在其多达65位的后妃中,仅有5位拥有和其“死同穴”的资格,其中,最后两位——孝恭仁皇后、敬敏皇贵妃还是雍正皇帝硬塞进去的。

那么,清朝时期的后宫妃嫔,究竟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拥有和皇帝合葬的机会,才能实现和皇帝“生同衾、死同穴”的终极梦想呢?

1、卑不动尊的要求

清朝时期“卑不动尊”的说法,最早出现于孝庄太后崩逝之际。康熙二十六年,孝庄太后临终之际,向康熙皇帝表达了不愿同自己的丈夫——皇太极合葬的想法,并给出了具体原因说明,其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太宗梓宫奉安已久,卑不动尊,未便合葬”

康熙五十六年,孝惠章皇后崩逝,就是本着“卑不动尊”的原则,未能进入“孝陵”同顺治皇帝合葬,而是另外葬在了“孝陵”东侧,也就是后来的“孝东陵”

除此之外,乾隆皇帝的生母,我们所熟知的“甄嬛”也曾以“卑不动尊”的理由,选择葬于“泰陵”东侧,并未同雍正皇帝合葬。

也就是说,后宫妃嫔要想实现和皇帝“死同穴”的梦想,第一个必备条件就是:必须死在地宫之门未关闭之前

自康熙朝开创“先葬皇后,地宫门不关闭,以待皇帝驾崩”的先例后,大多数能同皇帝合葬的后妃,都是先于皇帝而死。一般情况下,皇帝驾崩,入葬地宫,地宫之门就要完全封死,所以,死在皇帝后面的后妃本着“卑不动尊”的原则就不能再同皇帝合葬。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康熙皇帝的生母、死于康熙二年的孝康章皇后,就被葬在了“孝陵”,同顺治皇帝合葬。这是因为当时的“孝陵”尚未完工,地宫之门尚未封死。

2、皇贵妃以上

除了死亡时间的硬性要求,想要拥有和皇帝“死同穴”的资格,还有着后宫位分上的明确限制。

行至康熙年间,后宫等级制度逐渐完善,形成了“皇后”统领后宫;“皇贵妃”为后宫妃嫔之首,领导“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的后宫管理体系。根据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只有“正妻”才有资格同丈夫合葬,也就是说,清朝初期,只有“皇后”才能同皇帝合葬,其余后宫妃嫔只能葬于帝陵一侧的“妃园陵寝”

但在雍正年间,这种只能“帝后合葬”的祖制被雍正皇帝打破。

根据《清史稿·列传一·后妃》的记载,雍正皇帝登基后,因“其子怡亲王胤祥贤”,而将胤祥的生母——敏妃章佳氏,追封为“敬敏皇贵妃”;雍正元年九月,雍正皇帝下令将敬敏皇贵妃从“景陵妃园寝”迁出,从葬“景陵”

自此,“皇后”不再是同皇帝合葬的唯一人选,“皇贵妃”开始进入皇帝地宫,只是不能称为“合葬 ”,而是“祔葬”或者“从葬”

也就是说,要想同皇帝“死同穴”,除了要满足上述第一个条件外,还要拥有“皇贵妃”及其以上的后宫位分才行。仅此一项条件,就几乎刷掉了清朝90%以上的后宫妃嫔。

3、能得皇帝恩宠或者后继之君推崇

但是,根据清朝官方文献的记载,死在皇帝之前的“皇贵妃”乃至“皇后”也并非全部同皇帝葬在了一起。比如薨逝于乾隆二十五的纯惠皇贵妃,比如崩逝于乾隆三十一年的继皇后那拉氏。

这就牵扯到“皇后”“皇贵妃”能够同皇帝合葬的另一个关键条件——必须得到皇帝的恩宠或者后世帝王的推崇才行。

敦肃皇贵妃,也就是清朝历史上有名的“年妃”,因得雍正皇帝恩宠而入葬“泰陵”地宫;

敬敏皇贵妃因为其子怡亲王胤祥,而被雍正皇帝推崇,给予了从葬康熙皇帝的资格。

虽然能做到“皇贵妃”乃至“皇后”的位置,最不缺的就是皇帝恩宠,但所得恩宠也有个程度上的不同,更何况还有和皇帝直接发生正面冲突的特殊情况。所以,圣宠不及其他“皇贵妃”的纯惠皇贵妃,就只能葬于“裕陵妃园陵寝”;而被乾隆皇帝“不废而废”的继皇后那拉氏,更是直接失去了同皇帝合葬的资格。

所以,要想和皇帝葬在一块,还必须是得宠的后妃;或者想敬敏皇贵妃一样,有一个“公忠体国、鞠躬尽瘁”的儿子。

裕陵妃园陵寝

后记

对于女性而言,不管是高高在上的皇室女眷,还是普普通通的农家妇人,最完美,也是最基本的归属或许就是能同自己的丈夫“生同衾、死同穴”。但在封建制度的无情限制下,在等级观念的荒唐影响下,绝大多数的女性竟因种种条件的限制而被迫失去了这个最基本的资格,何其哀也。

行文至此,不免庆幸于封建制度的彻底消失,庆幸于女性权利的逐步提高,更庆幸于“一夫多妻”制度的消亡。“生前点灯叙话、死后共眠地下”,不争不夺、份属应当才是夫妻该有的模样!

参考文献:

《清史稿·列传一·后妃》、《钦定大清会典则例》、《清稗类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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