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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2023-09-15 | 阅:  转:  |  分享 
  
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调研报告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连续正式出现在 2015 及
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是党的"三农"工作理念和思路 的又一重大创新,具有深厚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理论与实践
意义。
基于当前无序的生产发展和滞后的产业链建设之间的
矛盾,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的
管理、技术、资本、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更紧密地融入农业, 提升农业发展及资源利用水平;有利于扩大农村产业规模和 就业容量,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聚集农村人气和
改善农村人员结构,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从国际看,产业融合已日益成为世界范围内产业经济发 展不可阻挡的潮流,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革新,建立 在科技发展并不断融合基础之上的新型产业革命已风起云 涌,正在带动社会经济系统日益广泛、剧烈而深刻的变化。 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内不同行业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 相互融合的步伐不断加快,产业边界为了适应增长而日渐模 糊或消失。从国内看,在新常态新要求下,我国的产业结构 正在进行深度优化调整,产业发展与国际接轨、跨行业跨领 域融合发展的步伐空前加快。顺应形势、应对挑战,迫切需
要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通过借势发展增强竞争力。
一、 农业产业融合几种基本业态
(一)农户主导型
农户主导型是指在产业链建设中,依托当地农户开发当
地优势资源,并逐步由农业生产向农产品加工、营销以及乡 村旅游等方面拓展,最终形成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态
势。农户主导型主要包括农产品地产地销模式、农家乐模式、 家庭手工艺品产销模式等。典型的农户主导型,主要是依托 当地农户开发当地资源,既延伸了产业链条,又开发了农业 的多功能,让产业的增值收益完全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 是产业融合的一种典型案例。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其不足, 主要表现为其受农村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的限制,且完全依 靠农民的积累会比较有限且速度较慢,发展这种模式往往会
受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制约。
(二)农民合作社主导型
农民合作社主导型是指在产业链建设中,依托农民合作
社兴办加工和流通,将产业链条逐步由生产环节向加工和流 通环节延伸,最终形成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农民 合作社主导型主要包括合作社办加工模式、农超对接模式、 农社对接模式等。实际上,农民合作社主导型是以农民合作 社为组织载体,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 业综合体。农民通过合作社这个载体,实现了产业链条的延 伸和产品的增值,并通过合作社的分配机制分享到了增值收 益,是一种非常好的产业融合模式。同时,由于农民合作社 主导型对合作社的规模和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合作社农产品 须供给数量较大、质量水平较高、品类较为丰富,且发展资
金和人才储备比较充足,一般合作社很难达到。此外,该模
式的健康发展还取决于合作社运行的规范性及其产生的向 心力,否则很难持续下去。因此,该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 实力较强、运行较为规范、人才支撑较为有力的合作社或合
作联社。
(三)龙头企业主导型
龙头企业主导型是指在产业链建设中,依托农产品加工
或流通龙头企业,向前延伸产业链条,建立生产基地并与农 民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将产业链条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和 销售全过程,最终形成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龙头
企业主导型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 、
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等。如果说农 、
户主导型与合作社主导型更注重产业链条的延伸,那么,龙 头企业主导型更加强调价值链的完善,即处理好龙头企业与
农户的利益关系,让农户分享到产业化的成果。
该类型的产业融合,其本质是通过龙头企业向农业导入 先进要素并与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结合,实现对农业的引 领和农民的带动。这种产业融合模式比较普遍,具有很强的 生命力和可复制性。当然,这种模式的成功运行,也需要几 个先决条件。首先,公司实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其次,公司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有自己的品牌和比较稳定 的销售渠道;再次,要构建好系统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 有效发挥合作社、协会、村集体等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节约企业与农户间的交易成本,减少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
为,实现企业与农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四) "互联网+"型
与以上三种从主体的维度进行划分不同, "互联网+"型
是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物流手段,将 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产品的销售半径延展至全国乃 至全球,大幅度减少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是产
销对接的典型模式。 "互联网+"模式,其最大的特点是依托 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使生产者得 到了流通环节的全部增值收益。当然,这种模式也受一些条 件的制约,如产品知名度、稳定供应能力、物流运输能力、 质量安全状况等,对经营者的网上营销水平要求也比较高。
二、发挥供销合作优势,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2016 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一年,随
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相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 革进行动员部署,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迎来新机遇。受国际国 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 行情低迷,销售增幅放缓。供销系统在应对上采取了重点突 破、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社 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电子商务、打造"网上供销社"等系
列举措,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综合发展实力。
中央明确强调,要加强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 和设施建设与对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支持供销合 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 享产业链收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
力。这些政策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新的使命任务。无论是推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 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是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都需要供销合作社担负更多责任,发挥更大
作用。
因此,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地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发
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第一,更利于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一是供销社对 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能够完善流通服务功 能,加大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 场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流通网络布局。二是对现有农产品 加工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创造条件兴办新的农产品加工企 业,特别是在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能够促 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致富。
第二,更利于加快推进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供销 合作社具有综合服务优势,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 农场等,提供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 引导社有企业、农批市场、连锁超市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 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 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引导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行业协会 结合自身实际,在质量检测、标准制定、商业模式推介等方
面发挥作用。
第三,更利于开展农业多种功能服务。一方面,供销合
作社能够发挥体制、网络、品牌等优势,引导带动农民发展
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促进农业"接
二连三"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 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可以有效提高农业 综合效益。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可以参与推进地方农业与旅
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三、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思路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村产业发展的实际,把握农业要与农产品加
工业、流通业共振,加工流通增值收益要让农民共享这一准 则,明确农村产业融合的基点在农业,关键在农产品加工业 及休闲农业,主体在新型经营体系,保障在市场和政府两只
手的共同作用。
(一)建立消费导向和利益共享机制
一是建立消费导向机制。引导农民瞄准市场需求,适应
消费者选择,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 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建立较 为完善的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让好的 产品卖出好的价格,真正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品附加值和市
场竞争力。
二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让处于产 业链底端的农户公平分享到产业增值收益,产生"1+1>2" 的效应。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能形成健康的产业生态 环境,有助于稳定合作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增大交易剩余, 对交易双方都是大有裨益的。当前实践中的"保底收益+二
次分红" 、农户以土地等要素入股企业、企业以农业设施等
投入入股农户、企业与农户实行反租倒包等方式,都是基层
自发探索的好的利益共享模式,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推广。
(二)培育农业企业主体
一是支持和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合作社自身主
导的产业融合,还是农民或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融合,合作 社都可以依托其组织优势,在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农民谈判 地位、降低交易费用、让农民分享增值获益等方面发挥重要 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农民合作社在一二三次产业融合中的 作用,一方面要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 提高合作社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 要推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规范运 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让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
合作社。
二是扶持地方龙头企业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具备资金、 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依托产业化发展机制,带 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生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引领力量。龙头企 业主导的产业融合,具有产业链条长、价值增值大、充分发 挥各主体比较优势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复制性和推广性。而 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优势,就需要做强做优龙头企业。所谓 做强,就是要通过实施财税、金融、人才等配套措施,支持 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让龙头企业有能力有条件在 产业融合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所谓做优,就是要通过龙头企
业与农户相互入股、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方式,
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合作社有效对接,推进各类主体的深度融合。
(三)发挥集群功能优势
一是强化产业集群、企业集聚优势。在一定区域范围内,
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将上下游各类主体有机联接在一起, 通过分工协作,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协同发展。借鉴 产业集群的思路,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 域发展加工和流通园区,配套相应的科研、培训、信息等平 台,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互为支撑、相互配套的产业综合
体。
二是拓展农业发展多功能性。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 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新型业态,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 现实选择。特别是休闲农业未来前景广阔,对农村发展和农
民致富都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值得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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