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旨在促进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其中,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 最高检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浙江部分) 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 虚假诉讼监督案 (检例第192号) ![]() 检察官实地走访纺织品市场商户 ![]() 检察官讨论案件 办案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郭雯 曾于生 顾淑婷 谢兴峰 胡成英 案例撰写人:曾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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