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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种子

 古磨盘州人 2023-09-17 发布于北京
难得清闲的周末时光,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
早晨睡到自然醒后,看到秋色正好。吃过早餐,就决定到奥森公园走一圈。看见朋友圈不时地出现奥森的美景,心里总是充满着期待。
奥森的周末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步道上人流如织,这是奥森该有的样子。我只能加入到如潮的步行人流中,看着身边不时有年轻人跑过,我还是报以羡慕的目光,假如时光退回到三十年前,假如我的膝盖足以支撑我的身体,我也会加入到慢跑的队列。可惜,我已经跟跑步无缘了。
耳朵里听着播报的《一个人的村庄》,这是我读的茅奖新科状元刘亮程的第二部作品,相对于获奖的《本巴》,《一个人的村庄》被行内很多名家看不上。假如我也是成名成家的人,我也看不上刘亮程过往的写作。
但是,我还是想向业余作家们推荐刘亮程的作品。一者因为,他写作的风格跟地域建立了非常好的关联,读他的作品,仿佛就处在戈壁滩上,吹着冷冽的风,空气里还和着土腥气。这是成熟作家的标志。闻香识女人,读字知作家,这方面刘亮程做的非常好。再者因为刘亮程喜欢总结和归纳,读他的作品让我们知道村庄的构成要素,不再仅限于村庄里的各色人等,村庄里,更吸引人的可能是驴马、猫狗。三是不管是人和畜生,都有吸引眼球的表述方法,比如写猫,那是一只馋猫,是一只偷吃邻居家鸡鸭的坏猫。比如写驴,那就得写它发情,写它的阴囊,写它与人的关联。说心里话,这样的文字是粗鄙的,可只有这样粗鄙的东西,才是吸引眼球,才是入眼入心的。当然,比刘亮程高级的人,不至于着墨于身体的后半部分,可对于业余写作者,刘亮程提供的也是一种写作上进阶的方法。
很多业余作家,开始的路数还是以记叙和描写为主,如何通过类比(哪怕是粗俗)给读者的认知提升一个档次,这也是一种成功,可很多人是注意不到这点的。刘亮程的文章真不适合融入到奥森的秋色里,可我仅仅把它当成了我消磨时光的一本书。
除了写作,我还是居家男人,家里的水暖问题,虽然我没有动手修复的能力,可我还得去张罗人来处理。
在等待人来和等待修理的间隙,我读了名家谈文学创作的文字。
这位老作家,先前我读他的作品,我感觉他还是挺牛的一个人。可在十代会上他的一些表现,实在是让我有点不感冒。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假如真的有点名堂了,那时候,应该是别人给你说,而不是自己当卖瓜的王婆,可这位老先生吹起自己一点不客气。当时我对他也非常不客气,好几次想打断他絮絮叨叨的吹嘘。毕竟这是作家们创作交流会,谁愿意听你一个老头子叨唠。
他说,写小说之前,心里要有种子。这个词我觉得还是挺新鲜的,尽管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成竹在胸”之类的话语,可他这次用的这个词还是非常有意思。记得以前莫言也说过类似的话,能不能当作家,心里到底有没有文学种子,这是非常重要的,假如没有种子,即便再勤奋,种下的也是一颗瞎苗。
按照我的理解,他说的种子还不仅仅是素材,包括素材的文学化加工和整理,最后,确保文字里有了文学元素,比如整体人性的恶,文学需要表达的普世的人性等。我觉得他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不喜欢他的是,他的种子都是孬种子、坏种子,都不是正能量和向着光的正向种子,也许,他深谙悲剧、恶行、恶果才是最容易引发关注的文学元素吧。这也是他早年间因为一部写罪恶的小说,得到电影导演青睐的主要原因,那时候的导演,也好这一口。
心里是否有种子,先不用争论这个问题。写作是由内而外的冲动,这是客观事实的,只有内心萌动了写作的欲望,作家才有创作的动力。我在创作之前,大多只有一个提纲,具体的内容,还得坐到电脑前,心里做着高速地思维运动,将内心的冲动变成想说的文字,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种子。
依着心去写作,一直是我的内驱力,可以把它理解为文学的种子,不过,它是寻找写作素材和把写作持续下去的种由。

我给它一个名字叫“问天”

宝塔镇河妖

秋海棠

朱晔(古磨盘州人)

安徽望江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金融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著作7部,累计出版和发表300万字

已出版作品

历史散文(3部):《理说明朝》《理说宋朝(北宋篇)》《理说宋朝(南宋篇)》

旅行随笔(2部):《一车一世界》《炊烟袅袅:一乡一世界》

长篇小说(2部)《最后一个磨盘州人》《银圈子》

期刊发表作品若干:散见于《文艺报》《北京晚报》《厦门文学》《中外文摘》《金融时报》《安庆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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