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8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通知(沪府规〔2022〕7号)将“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异味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以及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行政执法权正式移交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那这项餐饮执法权下放后, 现在情况怎么样啦?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边检查、边普法、边指导 黄浦区、闵行区、虹口区、松江区、宝山区、金山区等城管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行业开展了油烟污染执法宣传行动,针对餐饮服务项目是否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功率是否符合规定、油烟清洗记录台账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边检查、边普法、边指导的方式,向餐饮服务经营者普及餐饮法律法规条款和净化设施的安装及使用规范,引导餐饮服务项目在经营活动中增强主体责任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油烟扰民。 2 科技赋能,摸清底数 虹口区、金山区等城管执法人员依托对象监管系统的油烟产生场所对象库开展基础信息排摸,通过逐户走访排查,更新问题点位信息,汇总新增油烟产生点位的相关情况,形成覆盖辖区的油烟产生场所基础信息统计,同时结合群众投诉和巡查情况反馈,对重点区域、餐饮门店加大检查频次,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油烟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3 联勤联动,全面检查 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金山区等联合属地市场所、绿容、环保等部门开展餐饮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圈、密集商业区、重点路段餐饮集中区域等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是否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等行为。对未能按照规定按照设施及未能保持设施运行的相关餐饮企业,各执法部门现场开具对应文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4 及时赶到,为民解忧 徐汇区、嘉定区、浦东新区等城管执法人员接市民举报投诉,立即奔赴现场,针对出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法律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认识、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餐饮无小事,又逢夏季高温酷暑时节,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监督检查,一一解决辖区内发生的餐饮油烟扰民的问题,并结合“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推动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共同维护本市城市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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