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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实 李肖 | 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评介

 风声之家 2023-09-19

原创 孟宪实 李肖 西域研究 2023-09-19 10:01 发表于新疆

收录于合集

#吐鲁番学27
#图书评介18

来源:《西域研究》2023年第3期

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评介

孟宪实  李肖

朱雷先生著《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以下简称《补编》)2022年4月由巴蜀书社出版。这是敦煌吐鲁番学以及丝绸之路研究的最新资料展示,相信一定会为相关的学术研究带来新动力。朱雷先生是学界尊重的先生,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一边与病魔斗争,一边坚持完成此书,为晚生后学再创学术丰碑。朱先生最后没能看到这部著作的出版,去年八月,朱先生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朱先生留下了这部著作,这是朱先生的生命礼赞。

《补编》所补的对象是原来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吐鲁番出土文书》有十卷本[1]简装和四卷本[2]精装之分,简装本只有文书录文,没有对应的图版,而精装本不仅书皮精装,更重要的是图版与录文对照印刷。[3]现在出版条件日益优良,巴蜀书社这次出版《补编》,不仅延续精装风格,图版与录文对照,还外加函套。全一册,设计精美,标明是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20世纪70年代,国家文物局启动吐鲁番文书整理工作,邀请唐长孺先生组建整理团队,把解放后十三次吐鲁番考古的文书成果汇集整理,贡献给学术界进行研究。上世纪五十年代,日本东洋史学界曾经有过一次集体行动,整理并研究大谷文书,结成一批硕果,给世界学术界带来震动和惊喜。唐长孺先生带队的中国吐鲁番文书整理团队,给学术界带来更多的资料和更大的惊喜,为中国争得了荣誉。吐鲁番文书研究的主动权,从此回到中国学界手中。

为什么会有“补编”问题?大约2008年,新疆博物馆清理库房,发现当年整理吐鲁番出土文书时,有些文书被落下了。处理这些文书可以考虑多种方案,包括乘机对原来的四册精装重新拍照,把落下的文书分到各自的墓号为单位的文书群体中去。如此甚好,但难免惊动太大,费工费时。新疆博物馆最后决定,邀请朱雷先生整理这批文书,朱先生熟悉吐鲁番文书的整理工作,经验丰富,而著成《补编》也有完成未竟事业的意味。因为作为唐长孺先生的弟子,朱先生本来就是原整理团队的重要成员。

吐鲁番出土文书,主要来自吐鲁番两个墓地,一是阿斯塔那,二是哈拉和卓,前次《吐鲁番出土文书》共公布阿斯塔那185个墓、哈拉和卓20个墓,另加交河故城一号和乌尔塘一号,共207个墓。古墓编号,应该是在地表进行的,只有207个古墓有文书。很多墓虽然编号,但没有出土文书,所以并不包括在内。哈拉和卓古墓群从1号墓开始,最后所知的墓号为103,如果以103号墓为最后编号,那么真正出土文书的只有20个墓,绝大多数古墓是没有文书的。阿斯塔那所知最高编号为532,其中185个墓有文书出土,比重相对高些。

十卷本出版的时候,就显示有落下的文书,这在精装本出版的时候,有机会给予重新整队,整齐上阵了。这次《补编》证明,还是有落下的文书,现在只好用《补编》的方式呈现了。这次落下的文书,只有阿斯塔那,没有哈拉和卓的。古人校书有扫落叶之叹,出土文书整理也会如此,这可算是历史给出的惊叹。

阅读《补编》,能够见到三种情况。第一种,原来文书整理出版,但同墓文书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尽数入列;第二种,有墓号,有文书,但此墓号原来没有纳入整理,应该是原来以为没有文书;第三种,全新的墓号与文书。为检视方便,把《补编》资料与《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四卷本对照,列表如下。

《补编》与《吐鲁番出土文书》对照一览表(阿斯塔那简称“阿”)

有两件不明文书没有列入此表,一是《高昌延寿十四年客馆文书》,一是《老君十六变词》,《补编》使用的是“两件不知墓号吐鲁番文书”[4]。另外《补编》置于全书最后的“其他杂文书”也未入表,下文将具体讨论。

《补编》全书以时间排序,从最早的前凉咸安五年(375)文书开始,到麹氏高昌(501~640年)文书,最后是唐西州时期文书。有的墓葬文书跨越高昌与西州两个时期,则以高昌为准,置于较前的位置。两件不知墓葬的文书,因为一件有高昌王麹文泰的延寿十四年残字,所以放置在高昌与西州之间。[5]

吐鲁番位于新疆东部,属于天山山脉的一个盆地,以干旱少雨夏季高温闻名于世。这种自然环境有利于文书的保存,但当地人为什么用废旧纸张做葬具,至今仍是一个历史之谜。吐鲁番出土的古代文书是研究古史的第一手资料,出土文书所属时间,从前凉时期持续到唐朝代宗时期。已经出土的文书,因为历史的原因分布于世界各地,较大宗的为中国与日本。吐鲁番出土文书被日本获得,是因为日本西本愿寺的大谷光瑞,所以日本也称这部分文书为“大谷文书”[6]。不过,最多的文书还是保存在中国,《吐鲁番出土文书》的原件收藏于新疆博物馆。

大谷文书公布,是以编号的顺序进行的,而《吐鲁番出土文书》是以墓号为单位刊布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谷文书没有当初的发掘记录,出土于各个墓地的文书完全混合在一起,编号刊布是不得已的办法。所以,《吐鲁番出土文书》的办法更受欢迎,更便利学术研究,原因很简单,毕竟同墓出土的文书有一定的关联性,文书之间可以相互参照,有利于了解更多的历史信息。此次《补编》出版,继续采用《吐鲁番出土文书》的方案,无疑也具有这方面的意义。

阿斯塔那169号墓,出土过高昌建昌四年(558)张遁墓表、同年张孝章随葬衣物疏,文书主要拆自张孝章纸帽。[7]《补编》新发布了三件麹氏高昌时期的文书。三件文书,是分别命名的结果,每件文书都有若干残片,如一《高昌残文书》是3个残片,二《高昌僧法宝等僧尼财物疏》是27个残片,三《高昌僧僧渕等僧尼财物疏》是19个残片。核检《吐鲁番出土文书》壹,该墓出土文书根据编号统计是85件,其中包含两件“文书残片”。如今,应该把《补编》部分加入,那么该墓的文书就是85+49件。就数量而言,后加入部分还是很可观的。从文字上区分为两个组别,这便是二和三。对应《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之二相当于原《高昌僧僧义等僧尼财物疏》,《补编》之三相当于原《高昌僧智副等僧尼财物疏》。除了三件被命名的残文书以外,《补编》的其他文书也多残片。未来,或许需要把《补编》与《吐鲁番出土文书》进一步融合,这些文书的具体排列组合,很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原来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出版之时,已经以“文书残片”的名义补入过许多残片,《补编》补入此墓文书的也是残片,或许是原来的文书残片分装在不同的纸袋中,这才有了落下的问题发生。

阿斯塔那170号墓,有张洪墓表出土,他是延昌二年(562)下葬的,文书主要出自张洪的纸帽。[8]《补编》重新发现的文书,“分别予以文书编号”[9],编号即“72TAM170:29”。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命名的规则,这是1972年发掘的吐鲁番阿斯塔那第170号墓。“29”是该墓出土的第29件文物。《吐鲁番出土文书》明确该墓文书来自张洪的纸帽,其中110/1(a),即110号文书的正面,组成了《高昌僧义迁等僧尼得施财物疏》,共有17件残片;背面,即110/1(b)组成了《高昌□子等施僧尼财物疏》,共有13件残片。109/1(a)号文书的正面,组成了《高昌僧弘润等僧尼得施财物疏》,共有14件残片;而这件文书的反面,即109/1(b)组成了《高昌僧僧明等僧尼得施财物疏》,共有11件残片。如此,可知109、110两件文书,再分正反面,被命名为四件文书,每件文书都由十多片残片构成。原来《吐鲁番出土文书》的这四件文书,其实是由两件文书的正背面组成。现在,《补编》的两件文书,也是由一张文书的正背面构成,《高昌僧智酉等僧尼得施财物疏》,来自72TAM170:29(a)共10个残片;《高昌僧道嵩等僧尼得施财物疏》,来自72TAM170:29(b)共7个残片。现在,不能明确的是72TAM170:29之中“29”的来历。按吐鲁番文物编号,这应该是第29个文物之意。此墓出土三件随葬衣物疏,分别编号为9、77、88,第29号文书此前未曾透露过。朱先生编号的依据,怀疑是原来纸袋上已经标示有编号。

相比而言,519号墓给出的惊奇最多。原来公布时只有两件文书,有一方贞观十六年的墓志,通常这应该就是文书的时间下限。《补编》给出了4件高昌文书,3件唐代文书,且存在两件唐高宗时期的文书,超过了墓志的最后时间界限。可见,这些文书的复杂程度远非想象。

阿斯塔那206号墓可以说是个名墓,因为主人是张雄,葬于延寿十年(633),女主人麹氏属于高昌王室,葬于唐永昌元年(689)。对照《补编》与《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提供的新文书,对于原来文书的补充作用巨大。《唐贞观廿三年(649)榆樹辩辞为婢死事》,与原来《唐勘问婢时虚实对按录状》是同一件文书,不仅是补充,更有改正。《唐课公廨钱本利历》,原来文书名为《唐课钱帐历》,实际是同一件文书,所以朱先生连编号都采取了接续排列的方式。至于《唐咸亨三至五年(672—674年)文官俸案文书》,虽然觉得原来的命名有不妥之处,但还是继续使用了原来的命名。[10]

阿斯塔那4号墓,《补编》增加两件文书。《唐支用钱练帐一补》,有7个残片,文书命名虽然感觉原来的欠妥,但为保持一贯性,还是使用了原名。这是行营支出帐历,但这一点原来命名反映不出来。《唐兵士领幕锅等物抄》,是原来文书《唐庶武等领物抄》的残缺部分,因为原定名不确,给予新的命名。把“兵士”用在命名中是正确的,这是军队使用的文书,而原名不能体现这一点。另有一个残契。该墓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左憧憙,左氏生前契约成为该墓出土文书中极具特色的一部分。《补编》增加的文书,与原来的文书都存在内在联系,丰富了原墓文书的信息,增加了文书的史料价值。

阿斯塔那230号墓,《补编》增加了八件文书14个残片。该墓在吐鲁番文书研究中,也当得起明星看待。《唐仪凤三年尚书省户部支配诸州庸调及折造杂练色数处分事条启》是件官文书,为理解唐前期租庸调制度提供了十分具体的证明资料,大津透等学者的研究很出色,而研究的基础正是这些文书的拼合。[11]因为不断补充新资料,新成果也会不断跟进。[12]这些来自唐代的历史信息,自然也会在多方面启发研究者。[13]该墓文书中还有一件著名的案件,吸引了很多研究者的注意。这座墓的主人为张礼臣,所出文书分别收藏在中国、日本和韩国。如今《补编》再添新资料,此前的研究不可避免需要重新接受新资料,重新排比扩大研究。[14]

阿斯塔那184号墓新发现一双女鞋,因为文书不能拆,只能看到一部分内容,朱雷先生命名为《唐残书牍》。阿斯塔那532号墓文书,是同一张纸,“本件残甚,为两次书写同一事”,朱雷先生命名为《唐开元六年高昌县潘寺尼如金讼牒为因改嫁领官钱帛粟事(草)》。与原有文书对照,都与寺院事务相关。

同墓出土的文书,自然具有关联性。以上这些墓号文书,对于《吐鲁番出土文书》的研究,都具有补充意义。所补信息多少,学术意义大小,皆赖今后的研究。文书研究,或者具有全国意义,事关重大;或者填补一词一字,点滴修补。但作为第一手资料,即使是点滴修补,未来呈现出的学术价值,仍然是不能轻忽的。

比较而言,《补编》提供了全新的墓号文书,学术意义更值得关注。吐鲁番的古墓群,并不是所有的墓葬都有古代文书,有墓号无文书的墓葬占比很大。《吐鲁番出土文书》出版时,精装本第四册后,附有墓葬分布示意图,而没有文书出土的墓葬,大家只能抱憾而已。没有想到,《补编》提供了太大的惊喜,原来以为没有文书的两个墓葬,竟然是有文书的。这就是阿斯塔那314和525号。

314号墓只有一件文书透露出来“本件为昔年漏出有字剪纸残片”,朱先生名之为《唐専行军粮案残卷》,新给的编号为60TAM314:08。虽然只有三行残字,证明此墓有文书,或者未来还会有新的证明。

525号墓出土一件唐代文书,朱先生命名为《唐队副曹揽延牒为索笓篱檑木事》。文书说明指出:“本墓出泥坯刻字墓志一方,昔年订作高昌年间”。[15]朱雷先生这里含蓄地提出了问题,因为墓志是墓葬埋葬的最后时间标志,高昌时期的墓葬不应该有唐代的文书。可见,这里的问题尚需未来继续探索。

314、525号墓是原来公布过的墓号,六百号以后的墓号是从来没有公布的,而《补编》竟然给出了这方面的信息,这个惊喜实在太大。这就是阿斯塔那601、602、603和605号墓。601号墓是高昌与唐过渡期的墓葬,出土一件高昌王令和六件唐高宗时期文书。六件文书中有三件契约、三件官文书。其中一件《唐龙子残书牍》应该是龙子的家书。龙子是军人身份,正在等待兵部的某项检验,可见不仅涉及地方,也涉及当时的全国性的制度内容。

602号墓的纸鞋拆出两件唐代文书,其一是《唐龙朔三年范欢庆雇人上槽契》,受雇人毛伏德接受范欢庆的银钱,替范上槽“当番一次拾伍”。在西州,当番一次是十五日,“拾伍”之后残损的应该是“日”字。文书虽然有残缺,但与以往的文书结合,对考察唐朝的上番制度,还是给出了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另一件《唐怀洛为请公验事》是件公文书,在唐朝应该称“辞”,某地发生了盗窃案件,调查也发现了嫌犯,但涉及两地,所以请求发给“公验”,合法地带走嫌犯。文书有残,但从残文观察,应该是获得了批准。

603号墓,只有一件木牍,留下三行文字。605号墓只出了一件前凉时期的衣物疏。这组阿斯塔那墓,虽然总体上新出的文书不多,但给人留下了大量的想象空间。未来还应该有类似的可能,继续提供意想不到的珍贵资料。

《补编》最后设置了“其他杂文书”一项。在说明的位置上,朱先生写道:“因过残,虽作录文,但不收入。望能将同墓所出文书原件取出,与之对比,可能还能作出判定。或作照相,收入本墓之图文本。”[16]先说因为过于残损,无法识读,所以不收,但后文又给出解决的办法。似乎朱先生在做这个工作时,没有使用同墓所出的文书原件,否则不该提出这个希望。在这个环节,朱先生已经把所有的文书残片识读、录文,有的文书还存有很多字,不能说是残损过甚。

其他杂文书中,首先是三个残片,据编号来自阿斯塔那230号墓。但是,《补编》新补了这个墓的唐代八件文书,这三个残片完全可以与新补的唐代八件文书置于一处。但不知道这三件残片是不是后来发现的。其次是来自206号墓的八件文书残片,也是同样问题,前文中明确无误有206号墓的补充文书,为什么不置于一处呢?最奇怪的是一组高昌时期文书,从图片能够看出这组文书的特殊性。没有墓号信息,也没有编号,共十多件。有契约残片、高昌国僧人名籍等,其中《麹氏高昌国寺院三纲上寺名残疏》[17],留有六行文字,根据地域罗列寺院名称,最后是三纲署名,对于高昌史研究而言,显然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组文书如同从天而降,没有来源线索,十分遗憾。还有更奇怪的,《补编》第103页和104页,不知道为什么把朱先生的一个便签反复印制在图书之上,甚至还遮挡了文书图片。阅读便签文字,应该是朱先生给自己写的提示,这件文书与《图录本》叁的文书,即阿斯塔那501号墓的一组武周时期的堰头文书具有相关性。

《补编》全书的图片印刷都没有设比例尺,像素等似乎也不一致。最后,把朱雷先生的手稿也印制上来,从114至185页,占据页码颇为不少。从手稿用纸可以看出,“其他杂文书”部分与前文所用稿纸不同,确实可能是后加的部分。

所有的问题和遗憾,现在从田苏华老师所写的《后记》中都能找到原委。《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是朱先生十年艰苦工作的结果,一边与病魔斗争,一边坚持工作。中途还遭遇经费困难。虽然如此,朱先生还是没能看到最后的出版,便永远地离开了。田老师的总结令人心碎:“十年时间,断断续续用尽人生的最后精力整理出一本《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这不再是一部单纯的学术著作,更是朱先生留给这个世界的最珍贵纪念。

 滑动查阅注释

[1]唐长孺主编;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10册),文物出版社,1981~1991年。

[2]唐长孺主编;中国文物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壹—肆),文物出版社,1992~1996年。

[3]《补编》中所征引《吐鲁番出土文书》依然分作录文本和图录本,但图录本出版时,已经改正了录文本的失误。参见孟宪实的相关书评,见季羡林,饶宗颐,周一良主编:《敦煌吐鲁番研究》第二卷和第四卷,出版社北京大学,1997年,第355~363页;1999年,第581~586页。

[4]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巴蜀书社,2022年,第62页。

[5]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59页。《补编》内容应该都是新疆博物馆所藏,但这两件文书,是钱伯泉个人所藏,体例上不统一。见钱伯泉:《两件吐鲁番出土文书介绍与研究》,《新疆文物》2009年第2期,第49~53页。钱伯泉文章只公布了一件文书的照片。

[6]“大谷文书”收藏于京都龙谷大学,已经由法藏馆出版了小田义久主编的《大谷文书集成》,共四卷,第一卷是1984年,第二卷为1990年,第三卷2003年,第四卷2010年。

[7]参见阿斯塔那169号墓说明,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壹,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207页。

[8]参见阿斯塔那170号墓说明,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壹,第143页。

[9]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47页之《高昌僧智酉等僧尼得施财物疏》说明。

[10]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66页文书说明。

[11]大津透有系列文章,收入《日唐律令制の財政構造》第一章《唐律令國家の予算について》,东京:岩波書店,2006年,第27~112页。

[12]顾成瑞:《韩国国博藏〈唐仪凤四年金部旨符〉残卷释录与研究》,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八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72~85页。

[13]高峰《唐前期都督府与地方控驭》利用这些资料讨论都督府在唐代国家交通运输方面的功能,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论文。

[14]丁俊:《〈仪凤三年度支奏抄·四年金部旨符〉新碎片的缀合与相关问题的讨论》,《西域研究》2023年第3期,第44~55页。

[15]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69页,图版在第68页。

[16]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93页。

[17]朱雷:《吐鲁番出土文书补编》,第102页。

(作者单位:孟宪实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李肖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编排:王文洲

  审校:宋 俐

审核:陈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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