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发现妻子红杏出墙,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在卧室悄悄装上了监控。录下了妻子和情人在一起的不堪画面,果断的发到了女子的娘家群里。妻子忍受不了压力,被人唾弃和谩骂,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岳父岳母向男子索要赔偿100万元。 这一切要从杜先生的结婚典礼上说起,杜先生与妻子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许下了相守一生的诺言。然而行至一半,妻子却离心离德,红杏出墙了。 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了感情,大可一拍两散,何必用这样的方式,搞得大家都那么不堪呢? 半个月前,杜先生出差回来,孝顺的给母亲送去出差带回的土特产。 而母亲一脸的愁容,让杜先生不禁起疑心。母亲实在没忍住,告诉儿子,他在外出差时,她去给杜先生的妻子送牛肉酱,却意外看见杜先生妻子小孟将一个陌生男子领回了家。 母亲怀着沉重的心,在杜先生家的单元楼外站了很久,都没有等到那个男人走出门… 杜先生的脑袋突然懵了,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背叛自己的妻子小孟。母亲也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千万不要冲动,弄清事实真相。但是,杜先生的心中早已纷乱不堪,对母亲的话充耳不闻。 仔细斟酌之后,杜先生觉得在卧室安装监控,因为他觉得妻子小孟是不可能承认妻子的,如果小孟真的是清白的,问了也会伤感情。 说白了,就是给对方留下最后一丝体面,也为了保存证据。 一切都安排妥当后,杜先生假意出差,实则是住进了母亲家里。 这三天,杜先生是寝食难安、辗转反侧。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害怕出轨的事情是真的,但又不得不面对。 回忆了和妻子小孟一路走来的美好,一见钟情到相约一生,一幕幕的美好画面涌上心头,让杜先生心中百感交集。 他害怕最不愿看到的场景变成现实,杜先生倒是希望是母亲的眼睛昏花看错了。 杜先生也在纠结挣扎中做出了决定。如果是误会了妻子小孟,以后一定会加倍补偿对她好;如果真的出轨了,他也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杜先生双手颤抖着点开了监控,随即,他青筋暴起,双拳紧握,气冲脑门。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他还是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 杜先生明明做好不纠缠的打算,但是他还是改变了原先的想法,冲动地认为,没有必要顾念夫妻情分了。 他将妻子小孟出轨的视频发到了小孟的娘家群里,瞬间引起群里和家族的轩然大波。 他的目的达到了,小孟被指责谩骂,众叛亲离。 小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让父母难堪,家族蒙羞,顶不住舆论压力,从高楼的卧室中奋身一跳,粉身碎骨了。 岳父哭着找上门来,向杜先生索赔100万元,杜先生没想到小孟跳楼了,顿时后悔不已。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价这件事呢? 首先,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果你面对诱惑,做不到心无旁骛,坚守底线,那就不要结婚祸害别人了,没有婚姻的约束,你一天换一个都没人管的了你,但只要你踏入婚姻门槛,就请忠贞不二。 其次,杜先生传播视频的行为,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向理智的杜先生,还是在看到监控那一刻,愤怒取代了理智,做出格之举。 如果妻子出轨视频,在家族群里外泄,根据视频内容的不同,杜先生很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会从重处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岳父跟杜先生索赔100万元,有法可依吗? 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院认为,杜先生把视频发布家族群,视频没有转发外传网络,并未涉及到向更广泛的群体公开传播。不构成侵犯隐私和诽谤罪,所以不构成民事侵权。 而且,杜先生安监控,是为了求证,也是为了取证,为离婚做准备,并没有其他心怀叵测之举。 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孟父母的诉求,判决杜先生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之间,相互忠诚,恩爱如初,情深意长,是家庭和睦之本,也是幸福长久之源。彼此忠诚是最起码的原则,彼此扶持是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对待自己的枕边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我在岛屿读书# #微头条创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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