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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曄《後漢書》志·百官(一至五)

 元亨技术 2023-09-21

范曄《後漢書》志·百官一

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將軍

漢之初興,承繼大亂,兵不及戢,法度草創,略依秦制,後嗣因循。至景帝,感吳楚之難,始抑損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廣,民用匱乏。世祖中興,務從節約,並官省職,費減億計,所以補複殘缺,及身未改,而四海從風,中國安樂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職著明,法度相持,王室雖微,猶能久存。今其遺書,所以觀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來事之範,殆未有所窮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學漢官篇》,諸文倜說,較略不究。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記漢承秦置官本末,訖於王莽,差有條貫;然皆孝武奢廣之事,又職分未悉。世祖節約之制,宜為常憲,故依其官簿,粗注職分,以為《百官志》。凡置官之本及中興所省,無因複見者,既在《漢書·百官表》,不復悉載。

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

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

長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諸曹事。

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史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閣主簿錄省從事。

令史及禦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禦屬主為公卿。閣下令史主閣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章表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

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氵翟,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令史及禦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複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禦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眾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複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複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複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複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焉。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禦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侯。其餘將軍,置以征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稟假掾史主稟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於眾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

范曄《後漢書》志·百官二

太常 光祿勳 衛尉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禮儀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禮儀;及行事,常贊天子。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大射、養老、大喪,皆奏其禮儀。每月前晦,察行陵廟。丞一人,比千石。六百石。本注曰:掌凡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其署曹掾史,隨事為員,諸卿皆然。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丞一人。明堂及靈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靈台。靈台掌候日月星氣,皆屬太史。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國祭祀,掌讀祝及迎送神。丞一人。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饌具之物。凡國祭祀,掌陳饌具。丞一人。

大予樂令一人,本注曰:掌伎樂。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丞一人。

高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廟,掌案行掃除。無丞。

世祖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廟。

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園,案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本注曰:校長,主兵戎盜賊事。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時節祭祀。

右屬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後轉屬少府。有太蔔令,六百石,後省並太史。中興以來,省前凡十官。

光祿勳,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宮殿門戶,典謁署郎更直執戟,宿衛門戶,考其德行而進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獻。丞一人,比千石。

五官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五官中郎,比六百石。本注曰:無員。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無員。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無員。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衛諸殿門,出充車騎。唯議郎不在直中。

左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無員。

右中朗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朗,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無員。

虎賁中朗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賁宿衛。左右僕射、左右陛長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僕射,主虎賁郎習射。陛長,主直虎賁,朝會在殿中。虎賁中郎,比六百石。虎賁侍郎,比四百石。虎賁郎中,比三百石。節從虎賁,比二百石。本注曰:皆無員。掌宿衛侍從。自節從虎賁久者轉遷,才能差高至中郎。

羽林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羽林郎,比三百石。本注曰:無員。掌宿衛侍從。常選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補。本武帝以便馬從獵,還宿殿陛岩下室中,故號岩郎。

羽林左監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騎。丞一人。

羽林右監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騎。丞一人。

奉車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禦乘輿車。

駙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駙馬。

騎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本監羽林騎。

光祿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令所使。凡諸國嗣之喪,則光祿大夫掌吊。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無員。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諫議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議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謁者僕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為謁者台率,主謁者,天子出,奉引。古重習武,有主射以督錄之。故曰僕射。常侍謁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主殿上時節威儀。謁者三十人。其給事謁者,四百石。其灌謁者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將、大夫以下之喪,掌使吊。本員七十人,中興但三十人。初為灌謁者,滿歲為給事謁者。

右屬光祿勳。本注曰:職屬光祿者,自五官將至羽林右監,凡七署。自奉車都尉至謁者,以文屬焉。舊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書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黃門郎受事,車駕出,給黃門郎兼。有請室令,車駕出,在前請所幸,徼車迎白,示重慎。中興但以郎兼,事訖罷,又省車、戶、騎凡三將,及羽林令。

衛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宮門衛士,宮中徼循事。丞一人,比千石。

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征詣公車者。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選曉諱,掌知非法。尉主闕門兵禁,戒非常。

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宮衛士。丞一人。

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宮衛士。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劍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丞各一人。

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宮南屯司馬,主平城門;宮門蒼龍司馬,主東門;玄武司馬,主玄武門;北屯司馬,主北門;北宮朱爵司馬,主南掖門;東明司馬,主東門;朔平司馬,主北門:凡七門。凡居宮中者,皆有口籍於門之所屬。宮名兩字,為鐵印文符,案省符乃內之。若外人以事當入,本官長史為封C97D傳;其有官位,出入令禦者言其官。

右屬衛尉。本注曰:中興省旅賁令,衛士一人丞。

太僕,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車馬。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禦。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鎧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綬諸雜工。左右丞各一人。

車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輿諸車。丞一人。

未央廄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輿及廄中諸馬。長樂廄丞一人。

右屬太僕。本注曰:舊有六廄,皆六百石令,中興省約,但置一廄。後置左駿令、廄,別主乘輿禦馬,後或並省。又有牧師范,皆令官,主養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興皆省,唯漢陽有流馬菀,但以羽林郎監領。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平獄,奏當所應。凡郡國讞疑罪,皆處當以報。正、左監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決詔獄。

右屬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各令長名世祖中興皆省,唯廷尉及雒陽有詔獄。

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鴻臚召拜之。王薨則使吊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丞一人。治禮郎四十七人。

右屬大鴻臚。本注曰:承秦有典屬國,別主四方夷狄朝貢侍子,成帝時省並大鴻臚。中興省驛官、別火二令、丞,及郡邸長、丞,但令郎治郡邸。

范曄《後漢書》志·百官三

宗正 大司農 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右屬宗正。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諸錢谷金帛諸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谷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穀。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禦米及作乾E05F。導,擇也。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又有廩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鶩之屬。及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餘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丞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禦飲食。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飲食。甘丞主膳具。湯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禦紙筆墨及尚書財用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贊導內眾事,顧問應對給事。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坐。

小黃門,六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已下眾事。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則使問之。

黃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諸宦者。丞、從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從丞主出入從。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

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居則宿衛,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

中黃門,比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後宮貴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補浣之屬。丞、織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諸小祠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官。果丞主果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裡。南園在雒水南。濯龍監、直裡監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龍亦園名,近北宮。直裡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丞一人。

內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中布張諸褻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禦刀劍諸好器物。丞一人。

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複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

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

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署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符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本注曰: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節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書。

禦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禦史在殿中,密舉非法。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禦史台率,後又屬少府。治書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選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舉劾之。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

蘭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書。

右屬少府。本注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禦史,皆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屬太僕,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官燕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監,胞人長丞,宦者、昆台、佽飛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屬官令、長、丞、尉二十餘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嘗藥、太官、禦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

范曄《後漢書》志·百官四

執金吾 太子太傳 大長秋 太子少傅 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 司隸校尉

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 司隸校尉

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本注曰:無秩,比吏食奉。

武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右屬執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中興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罷,不復屬執金吾。又省中壘、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輔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職掌輔導太子。禮如師,不領官屬。

大長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將行,宦者。景帝更為大長秋,或用士人。中興常用宦者,職掌奉宣中宮命。凡給賜宗親,及宗親當謁見者關通之,中宮出則從。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中宮僕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馭。本注曰:太僕,秩二千石,中興省“太”,減秩千石,以屬長秋。

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報中章。

中宮尚書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書。

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幣帛諸物,裁衣被補浣者皆主之。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宮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宮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

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宮請署天子數。女騎六人,丞、複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複道丞主中閣道。

中宮藥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右屬大長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長秋上,亦宦者,主中諸官。成帝省之,以其職並長秋。是後皇后當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訖罷。宦者誅後,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長信、長樂宮者,置少府一人,職如長秋,及餘吏皆以宮名為號,員數秩次如中宮。本注曰:帝祖母稱長信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位在長秋上,及職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宮。長樂又有衛尉,僕為太僕,皆二千石,在少府上。其崩則省,不常置。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輔導為職,悉主太子官屬。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無員,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無員,更直宿衛,如二署郎中。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倉穀飲食,職似司農、少府。

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倉穀。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飲食。

太子僕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車馬,職如太僕。

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車馬。

太子門大夫,六百石。本注曰:《舊注》雲職比郎將。舊有左右戶將,別主左右戶直郎,建武以來省之。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員五人,職如侍中。

太子洗馬,比六百石。本注曰:《舊注》雲員十六人,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衛徼循。

太子衛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門衛士。

右屬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屬皆罷,唯舍人不省,領屬少府。

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改為將作大匠。掌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並樹桐梓之類列於道側。丞一人,六百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右屬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陽城門十二所。

司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門。每門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雒陽城十二門,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北宮門屬衛尉。其餘上西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穀門,夏門,凡十二門。

右屬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監五營。

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胡騎司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衛,主烏桓騎。

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右屬北軍中候。本注曰: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有胡騎、虎賁校尉,皆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胡騎並長水。虎賁主輕車,並射聲。

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長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長、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節,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郡犯法者。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複置,並領一州。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眾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奉引,錄眾事。簿曹從事,主財穀簿書。其有軍事,則置兵曹從事,主兵事。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閣下事,省文書。門亭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書。其餘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主一郡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隸所部郡七。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請。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范曄《後漢書》志·百官五

州郡 縣鄉 亭裡 匈奴中郎將 烏桓校尉 護羌校尉 王國 宋衛國 列侯 關內侯 四夷國 百官奉

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監禦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複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

皆有從事史、假佐。本注曰:員職略與司隸同,無都官從事,其功曹從事為治中從事。

豫州部郡國六,冀州部九,兗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荊州部七,揚州部六,益州部十二,涼州部十二,並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國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屬國都尉。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並省郡縣四百餘所,後世稍複增之。

凡州所監都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王國之相亦如之。每屬國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奸。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歲盡遣吏上計。並舉孝廉,郡口二十萬舉一人。尉一人,典兵禁,備盜賊,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輔都尉各一人,譏出入。邊郡置農都尉,主屯田殖穀。又置屬國都尉,主蠻夷降者。中興建武六年,省諸郡都尉,並職太守,無都試之役。省關都尉,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稍有分縣,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輔有陵園之守,乃複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諸曹掾史。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無東西曹。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正門有亭長一人。主記室史,主錄記書,催期會。無令史。閣下及諸曹各有書佐,幹主文書。

屬官,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置長,三百石;侯國之相,秩次亦如之。本注曰: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奸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

凡縣主蠻夷曰道。公主所食湯沐曰邑。縣萬戶以上為令,不滿為長。侯國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本注曰:丞署文書。典知倉獄。尉主盜賊。凡有賊發,主名不立,則推索行尋,案察奸宄,以起端緒。各署諸曹掾史。本注曰:諸曹略如郡員,五官為廷掾,監鄉五部,春夏為勸農掾,秋冬為制度掾。

鄉置有秩、三老、遊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鄉人;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順孫,貞女義婦,讓財救患,及學士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門,以興善行。遊徼掌徼循,禁司奸盜。又有鄉佐,屬鄉,主民收賦稅。

亭有亭長,以禁盜賊。本注曰:亭長,主求捕盜賊,承望都尉。

裡有裡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本注曰:裡魁掌一裡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民有善事惡事,以告監官。

邊縣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備羌夷犯塞。其郡有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道,無分士,給均本吏。本注曰:凡郡縣出鹽多者置鹽官,主鹽稅。出鐵多者置鐵官,主鼓鑄。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稅物。有水池及魚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漁稅。在所諸縣均差吏更給之。置吏隨事,不具縣員。

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護南單於。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之,掾隨事為員。護羌、烏桓校尉所置亦然。

護烏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烏桓胡。

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為國,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導王以善,禮如師,不臣也。相如太守。其長史,如郡丞。

漢初立諸王,因項羽所立諸王之制,地既廣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職,傅為太傅,相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國家唯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時,吳、楚七國恃其國大,遂以作亂,幾危漢室。及其誅滅,景帝懲之,遂令諸王不得治民,令內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漢內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國如故,員職皆朝廷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內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職如郡都尉,主盜賊。郎中令一人,僕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衛,官如光祿勳。自省少府,職皆並焉。僕主車及馭,如太僕。本曰太僕,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僕,又皆減其秩。治書,比六百石。本注曰:治書本尚書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謁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長冠。本員十六人,後減。禮樂長。本注曰:主樂人。衛士長。本注曰:主衛士。醫工長。本注曰:主醫藥。永巷長。本注曰:宦者,主宮中婢使。祠祀長。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無員。

衛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後姬常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十三年,改常為衛公,安為宋公,以為漢賓,在三公上。

列侯,所食縣為侯國。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為徹侯,金印紫綬,以賞有功。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武帝諱,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諸王得推恩分眾子土,國家為封,亦為列侯。舊列侯奉朝請在長安者,位次三公。中興以來,唯以功德賜位特進者,次軍騎將軍;賜位朝侯,次五校尉;賜位侍祠侯,次大夫。其餘以胏附及公主子孫奉墳墓於京都者, 亦隨時見會,位在博士、議郎下。

諸王封者受茅土,歸以立社稷,禮也。列土、特進、朝侯賀正月執璧云。

每國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縣。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長,不臣也。但納租於侯,以戶數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舊有行人、洗馬、門大夫,凡五官。中興以來,食邑千戶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馬、門大夫。

關內侯,承秦賜爵十九等,為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多少,各有戶數為限。

四夷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

百官受奉例: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鬥食奉,月十一斛。佐史奉,月八斛。凡諸受奉,皆半錢半穀。

贊曰:帝道淵默,塚帥修德。寡以禦眾,分職乃克。不置不監,無驕無忒。程是師徒,甯民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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