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和丈夫都是广东人,他们在珠海打工。 两个人都是工薪阶层,虽说日子过得算不上太好。 但是,好在两个人勤快。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自从毕业之后,他们就很少和同学联系了, 同学聚会时,他们更是没有去过。 不过,到了2014年, 吴女士要参加一个初中同学聚会。 她本来不想去的,可是,和她关系不错的许女士联系上了她。 非要让她一起参加。 那会儿上学的时候,她和许女士关系很好。 现在两个人有联系上了,她也就去了。 这是过年的时候,她回到老家发生的事情了。 这一次聚会,去了很多同学, 有一个姓李的男生,他一直给吴女士敬酒。 那一天吴女士喝得有点多。 好在许女士酒量大,她一直照顾着吴女士。 有她在,吴女士就不会吃亏,这是她想的。 这个局也是许女士撮合的。 整个聚会下来,只有两个女生喝醉了。 一个就是吴女士,另一个就是唐女士。 想要侵犯吴女士这两个人喝得有点多,酒量也小。 现在他们都醉了! 很显然他们回不了家了,也没有打算回家。 他们几个想要聚一聚。 许女士坐东,就给两个醉酒的女生定了房间。 她想的是,今晚自己就陪着这两个好姐妹了。 明天在一起玩一天。 可是,现在她一个人要扶着两个醉酒的人去酒店。 这有点困难。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要帮忙,说帮她把醉酒的同学, 扶到酒店里。 许女士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反正都是同学,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就这样他们一起到了房间里, 李先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和许女士谈了一会儿。 两个人有说有笑! 没想到就在两个人谈着的时候,许女士的电话响了。 有其他的同学说要找她,让她过去一下。 她就叮嘱李先生,让他照看一下醉酒的两个同学。 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这个李先生竟然对吴女士图谋不轨,他见色起意, 想要侵犯吴女士。 想要赔偿吴女士3.5万元吴女士被他弄醒了,看到李先生要做坏事。 她一直试图反抗。 还用力喊旁边的唐女士,想让她帮忙。 但是,唐女士已经醉得不行了, 她试图起来帮助吴女士。 不过,一下子就被李先生推倒了。 最后,吴女士还是被李先生侵犯了。 许女士赶回来之后,李先生已经完事了, 现在吴女士已经清醒了,她只是没有力气。 她在那里哭,她要告李先生强奸。 李先生知道自己错了,他想要赔钱。 他说大家都是有家室的人,若是报警的话, 每一个人都不好看,传出去不好听。 家丑不可外扬, 所以,他不让报警。 他选择赔偿,他先给了吴女士1万元钱, 然后还打了一个2.5万元的欠条。 说总共赔偿吴女士3.5万元。 吴女士离婚了吴女士同意了,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可是,让吴女士想不到的是,她总是觉得对不起丈夫。 而且自从那件事之后,她的精神就不太好。 一直患得患失,甚至会噩梦连连。 她的丈夫看她精神不对,一直问她是怎么了? 她几次都用谎话骗了过去。 后来,她没有忍住,就把自己被侵犯的事情, 告诉了丈夫。 还说已经收了1万元钱了。 他的丈夫很生气,没想到妻子竟然想要隐瞒这事。 竟然还收钱了。 他不能容忍妻子在这件事上欺骗他,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和妻子离婚。 吴女士莫名其妙地丢了婚姻,她觉得这些都是李先生导致的。 她不想要钱了。 既然丈夫知道了,还要和她离婚,她也没有必要隐瞒了。 现在她也要让李先生付出代价。 她要告李先生强奸了她。 不过,现在事情过去十多天了,证据都没有了。 警察怎么会因为她的一面之词,定李先生强奸罪呢? 也不能这样算了呀。 最后,吴女士找到同学许女士和唐女士, 李先生被判刑这两个人都知道她被强奸了,还拿出来了一个2.5万元的欠条。 这都证明李先生强奸了她。 在两个同学的佐证下,以及李先生的欠条。 最终,警察还是选择立案了。 本来李先生还想要狡辩的,但是,面对这些铁证, 他只好承认自己的罪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先生因为见色起意,在吴女士醉酒,反抗的情况下, 还是侵犯了吴女士,构成了强奸罪。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在李先生很后悔,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 吴女士更后悔,本来她是有一个不错的家庭的。 现在因为这件事,她离婚了。 亲朋好友也知道了,让她很没面子。 她很后悔参加了这个同学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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