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革命。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在农村人口中 90%的贫农,雇农及其他人口,只占有土地的20%到30%,而占人口 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70%到80%的土地。
这种地主阶级利用所占土地,残酷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严重地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使中国社会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长期停滞不前。
因此,土地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内容。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即指出,中国民主革命的内容,包括推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军阀在中国的统治,完成民族革命,并实行土地革命,消灭豪绅阶级对于农民的封建剥削。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把土地革命作为“工农武装割据”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制定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团结抗日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把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的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又领导解放区的广大农民进行土地改革。1946年5月4日,根据国内主要矛盾和斗争形势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把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封建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开始在解放区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1947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是在1.45亿农业人口的解放区普遍地进行了土改,消灭了封建剥削,做到了耕者有其田。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1952年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有领导地、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完成了土地改革。
经过土地制度的改革,全国约有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3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生产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创造了基础和开辟了广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