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道路出行的交通工具,它就需要被约束,安全性才会更高,经常看到相关规定的新消息,这不,小行家已经关注到,11月1日起,不少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又有新消息,下面为大家梳理一下,车主注意了。 电动两轮车我们常说的电动车,其实就是指电动两轮车,它是1985年就开始出现,2005年后快速普及的交通工具,截至2022年的保有量在3.5亿左右,是道路上最为常见的车型,关于电动两轮的消息,也最为常见,下面看看11月又有哪些新规。 事关电动车迎来“4大新国标” 国标即“国家标准”,它的出台象征着该产业生产有依据,行业更规范,比如众所周知的电动车新国标,对于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都有重大影响,而2023年11月1日起,事关电动车又迎来“4大新国标”,分别是:
广东深圳:11月起,深圳个人违停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最高罚一千元 电动车停放充电立规矩,是近些年各地在推进的,要不专门出台管理规定,要不就是修订以往的消防条例,今年8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施行。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不得“进楼”“进电梯”,对于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电动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作为老年人的代步工具,商贩、快递、环卫等行业主要的谋生工具,电动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虽然数量比两轮车少很多,但重要性一点也不低,近2年淘汰非标三四轮车,推进三四轮车“车有牌、人有证”是常见的管理规定,下面来看看11月又有哪些消息。 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有偿补贴11月结束 由于目前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老年代步车都是违规车型,许多地方开启“有序退场”的淘汰管理,北京明确2023年12月31日之前,清退所有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明确2024年1月1日起,这些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不过,对于清退也不是采取直接淘汰,而是会给予车辆进行补贴,根据发布的《进一步 加强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第21项:各区结合区情区位研究建立“早卖多得、晚卖少得”的激励机制,根据违规车辆回收处置时间,区分不同等次补偿金额。北京延庆区采取补偿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时间段:
北京:11月1日起,核发京C摩托车牌照 这类电三轮照常上路 电动三轮车属于摩托车,不少城市都有限行管理,北京也有这样的管理,但在今年8月,北京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通告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明确为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发放京C摩托车牌照,这类车不受限行影响,只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上快速路,就能上路行驶。 以上就是关于11月1日起,目前小行家已知的涉及到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的新消息,电动两轮主要围绕“标准建立、充电安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主要围绕“违规车淘汰,民生用车合规”进行建立规章制度。 最值得车主注意的,莫过于违规停放充电,11月1日起,深圳消防条例明确处罚标准,另外,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补助停止,也值得注意,越早淘汰越划算,晚一个月就少几百块,11月结束,将完全没有补助,车主损失更大了。 那么,对于以上11月起,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又迎来的新规消息,你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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