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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国|此事之繁难实超乎寻常:《宋文遗录》是怎样炼成的

 小夏ho78b993zg 2023-09-24

《宋文遗录》是从宋人文集、宋代史籍、宋元明方志、宋人法书、宋代墓志碑刻,以及新发现和新出土的文献中,辑录《全宋文》未收集或已收但有较大差异之宋人文章,共计近三千篇,加以考订、校勘、排序、标点,撰写作者小传,按时代、作者和文体编排,分为一百四十一卷,近三百万字,是对《全宋文》的重要补充。下文摘自本书编者李伟国先生为《宋文遗录》所撰写的序言,略述此书编撰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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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繁浩史料,收集整理实非一日之功。《宋文遗录》在编撰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工作难度很高,如辨析材料的真伪;石刻文字和手写文书的释读;标点整理,等等。

以下按工序先后予以简述。

辑轶。本项目与已有传世成书古籍的整理不同,其材料是一篇篇、一批批从各种文献资源中搜辑而得的。前已述及,学界已有众多同好撰文公布了自己的《全宋文》增补成果或建议,作者对此一直跟踪关注,并予以吸取。但大部分的辑佚工作,仍是自己进行的。搜集的过程艰苦而繁琐,每寻找一篇轶文,都要花费不少时间。找到了可能的轶文以后,还要进行查证,是否确实为宋人文章,《全宋文》是否确实未收。有时仅用文章作者、标题或首句进行核查,因其间有作者异名,有篇名详略,有正文删改等多种情况,往往会发生差错。比如日本藏中国稀见方志《(嘉靖)湖广图经志书》,经过逐卷翻阅查证,初步发现有近九十篇文章为《全宋文》所无,后又用多个主题词反复查对,剔除了十几篇。如《(嘉靖)湖广图经志书》中有宋孛《魁星楼记》,《全宋文》无宋孛之文,本拟收入,后来发现《全宋文》已收有宋渤《魁星楼记》,为同一篇文章,即予割爱。

录文。辑轶所得之宋代遗文,大多来自宋元明清古籍和宋代碑碣、摩崖、墓铭石刻,其中一部分如葛洪《蟠室老人文集》、宋祁《景文集》、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日本藏《(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宋人佚简》以及我主持完成的另一个项目“全宋石刻文献(墓志铭之部)”所得宋代墓志等,录文均主要由作者直接完成,而凡辑自《新中国出土墓志》诸分册、《宋代墓志辑释》《成都出土历代墓铭券文图录综释》《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武义宋元墓志集录》《安阳韩琦家族墓地》等众多金石图书和大量学术期刊相关论文及法帖者,均据所载拓本、图照一一核对,其间对原录文颇有改动之处,如取自《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常熟卷的许光国志,原碑多有残损,今据拓本照片补出可辨认之文字20多个。遗憾的是,有少数图书和论文仅有录文而无图照或有图照而无法辨识,录文如有明显错误,则以括弧加注可能之正字,其他有疑问之处,只能留待他日有条件时再行核对确定了。

校勘。搜辑所得的大部分文章,比如出土墓志铭拓本,《文津阁四库全书》宋人文集所溢出的篇章等,均无其他版本可校,而地方志中所收的文章,则时有两种以上文献同时收录,前述《元公周先生濂溪集》和《(嘉靖)湖广图经志书》所得轶文,也有个别同时被收录者,可资校勘。如叶重开《道州学希贤阁记》,既见于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元公周先生濂溪集》卷一〇,又见于《(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一三,两处文字颇有异同,收入时予以比勘,撰写校记六条。当然,在无本可校的情况下,遇有疑问,亦可采用他校或理校的办法。书中所收墓志一类的文章,凡原碑出土地、收藏处所、形态、有无志盖、志盖文字等情况,有资料可稽者,均在校记中加以说明。盖此类信息极有助于研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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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州建濂溪書院記

标点。此项工作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已由学术界同仁搜辑整理发表者,作者逐字通读,偶见有疑或疏误之处,即尽力核查,试予改进。如取自《宋代墓志辑释》之孙延郃墓志,其首段原作:

公讳延郃,字慕膺,其先乐安人,因利徙家于邺,今为馆陶人焉。周武王封母弟康叔于卫,至武公子惠□而为上卿,后之子孙以字为氏。生类未析同宗,后稷为先,源流既分,遂出卫侯之胤。天台搆赋文以擅名,吴宫教战,武以自许。有后之庆,于今可称。

其中之缺字据拓本图可辨认为“孙”,两处骈句应予以标清,今改为

公讳延郃,字慕膺,其先乐安人,因利徙家于邺,今为馆陶人焉。周武王封母弟康叔于卫,至武公子惠孙而为上卿,后之子孙以字为氏。生类未析,同宗后稷为先;源流既分,遂出卫侯之胤。天台搆赋,文以擅名;吴宫教战,武以自许。有后之庆,于今可称。

又如吴延祚墓志,中两段原作:

秩满三事,方焕于登庸,任重十连,俄□于命师,乃授公持节秦州,请军□□州刺史、□武军节度,秦、成、阶等州观察处置押藩□使,踰年,授京兆尹,充永兴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将□□□斯为盛故阶。自银青至特进官,自右仆射至太尉,爵自开国男至开国公,功臣自四字至八字,食邑自三百户至三千七百户,实封自贰佰户至壹仟贰佰户,前后司留务者,三知军府者,四除昏□之患,再治堤防,修职贡之□,两睹郊祀,尝出镇于天水也,会獯戒効,逆为边鄙之爱。公树之以威,柔之以德,则沂□之右,致其□□,……

其中录文“戒”应作“戎”,“爱”应作“忧”,而有关历官的叙述,碑文阶、官、爵、功臣、食邑、实封及差遣(实际任职)甚分明,书中断句多误,今改作:

秩满三事,方焕于登庸;任重十连,俄□于命师。乃授公持节秦州,请军□□州刺史、□武军节度,秦、成、阶等州观察处置押藩□使。踰年,授京兆尹,充永兴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将□□□斯为盛。故阶自银青至特进,官自右仆射至太尉,爵自开国男至开国公,功臣自四字至八字,食邑自三百户至三千七百户,实封自贰佰户至壹仟贰佰户。

前后司留务者三,知军府者四。除昏□之患,再治堤防;修职贡之□,两睹郊祀。尝出镇于天水也,会獯戎効逆,为边鄙之忧。公树之以威,柔之以德,则沂□之右,致其□□。……

如采自《上海佛教碑刻文献集》的陈林《隆平寺经藏记》有:“以余之浅陋,何以语此,而行清数来,请文所愿,赞其成也,于是乎书。”其间断句有不顺处,今改为:“以余之浅陋,何以语此,而行清数来请文,所愿赞其成也,于是乎书。”

如采自《宋江阴志辑佚》的赵孟奎《便民浚河库记》“咸淳乙丑”段“越明年春,条奏郡事,便宜思为经久可行之策”,“便宜”二字当属上读,又下文“首以前政交承帐有管芝楮贰万七千七百有奇,拨贰万贯置便民库,取其恩以庚费,旨振可。”“恩”疑当作“息”,“振”疑当作报。莫伯镕《干道修学记》“示教之有所本也,教成则无余事矣。是谓治出于一世,衰先王之治具日废,长人者各以其意爲治,治术益庞”,“世衰”二字似当连读,“一”下或当有“也”字,“世衰”一下可另作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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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前人未加标点的文献,如《成都出土历代墓铭券文图录综释》和《安阳韩琦家族墓地》是两部编得很好的学术文献著作,但编者出于谨慎的态度,只对所收录的墓志文献作了录文,而未加标点,作者对照书中的碑石拓本照片,反复阅读,施以标点,偶亦有改其录文者。至于由笔者自行搜辑的大量轶文,如取自《(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元公周先生濂溪集》等处的数百篇轶文,均只能自行录文标点。还有大量只见拓本者,如友人提供的绍兴出土宋人墓志、笔者搜求所得之洛阳等地出土墓志、江西抚州出土的圹志墓券等,则根据拓本加以录文,并施以标点。辑录时所用文献,时有漫漶不清,无本可核,部分墓志地券甚而行草难辨,俗字连篇的情形,则只能耐心识读,不计时日。

分段。此次整理宋代遗文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为根据各种文章的特点和不同撰写者的撰写方式及起承转合的语境,全部予以分段,以清眉目,便于阅读研究。尽管在笔者的心目中,大体有一个分段体例,然而数目巨大的宋代遗文写法多样,文风多变,有时亦不得不有所变通。

所收墓志文的墓主标注。除了部分传世墓志已由后人标出墓主姓名以外,多数传世墓志和全部出土墓志从标题到正文均不会有完整的墓主姓名出现,而这对于习惯于用人物姓名作为主题词查检的使用者来说,会造成很大的信息缺失,为了弥补此缺失,在此次整理中,尽力提取或确定志主姓名,加括弧置于墓志标题之下,即使在标题中已有墓主之姓出现,仍标姓名全称,以利于查检。如志主为女性,依其在查检中的重要程度,依次标出其丈夫、其本人、其父亲、其儿子的姓名并标示其关系。如志主为僧道人士,标出其法号和俗家姓氏。凡墓主经考证得出者,出校予以说明。

文章的时间标注。在各种宋代遗文中,只有极少数会在标题后署上写作时间。而文章的写作时间不仅对于本书的排序至关重要,对于本书使用者的学术研究,也有重要参考价值。为此笔者在整理过程中尽量提取文章中的时间信息标注于其标题之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数量众多的墓志类文章,绝大多数未明书写作时间,只能以其下葬时间标注之,大多数墓志会叙述志主的下葬时间,这个时间是一篇墓志成为“埋铭”的时刻,也是死者被盖棺论定的时刻。写作与下葬的时间一般相差不会太远,如叶适撰《姚君俞墓志铭》,文中曰:“卒之六十二日,庆元二年十月辛酉,葬于西山。”文末署:庆元二年九月。撰文与下葬相差一月。如无确切的写作和下葬时间,而有志主的死亡时间,则暂以其当年或第二年标示之,盖因大多数死者会在当年或第二年下葬,死者也有在死后多年才下葬的,在墓志中一般会有说明。如墓志文中以上三种时间叙述均无,则根据文中所提供的作者历官时间、志主子孙历官时间等等各种线索,加以考证,给出大体的时间。凡通过考证得出的或以相邻近的时间暂作标注的,均以校记简要说明。

作者小传。按照《全宋文》的体例,凡所收录的文章的作者,均撰有小传。此次所辑录文章的作者,一部分已见之于《全宋文》,笔者仅作少量改动,并标出其文章在《全宋文》中之卷数(或首见卷数)。如张笑荣会稽金石博物馆藏碑《宋宣教郎吴炎之妻李妙缘墓志》,末署“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吴炎志”,刘克庄《后村大全集》卷一五四有《太学博士吴公墓志铭》,墓主吴炎,中有“改宣教郎……请台州崇道观以归”等语,与《宋宣教郎吴炎之妻李妙缘墓志》之作者自署官衔合,即定为其人。吴炎亦有文章收入《全宋文》,今据其小传略作补充。至于在本书中居于多数的《全宋文》未收之作者,则努力搜集资料,自撰小传。圹志撰写者大多为志主之子或其他亲属,原志如无署名,即暂标志主之长子,佚名者迳标“佚名”。出土墓志之作者,大多据史传撰写,暂无其他资料者,即据其所撰墓志略作叙述,佚名者亦据其所撰文略述之。小传体例不甚严格,凡史传少有记载,生平事迹不甚详之人物,搜集资料不易,尽力勾稽,点滴记载,亦予写入,且或直接引述原始文献,虽似与原体例稍有变化,但有利于研究,学界诸公幸不以为赘也。

这项工作有时亦甚不易。如从《洛阳新获墓志续编》采获《先太夫人万年县君安祔志》,作者为墓主之子,自称“孤云卿”而无姓,又从《宋代墓志辑释》采获《宋故奉议郎权通判石州军州事轻车都尉赐绯鱼袋刘君墓志铭》,作者自署“秦州真阳县尉、充陈州州学教授张云卿”,遂查考诸多史料定为一人,作小传:

张云卿,神宗、哲宗时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元祐六年为秦州真阳县尉、充陈州州学教授。文彦博《举张云卿札子》有云:“臣切见蔡州真阳县尉张云卿素有学行,清介自守,安贫守道,未尝苟求。应进士举,晚霑一命,士人惜之。兼云卿通经博古,欲望特除一西京学官,必能表帅诸生,亦可敦劝薄俗。”或即其人。又范祖禹《大理寺丞张君墓志铭(张淮)熙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〇七五)》有“将葬,弟泾以河南张君云卿之状来谒铭”等语。见《先太夫人万年县君安祔志》《宋故奉议郎权通判石州军州事轻车都尉赐绯鱼袋刘君墓志铭(刘囗[刘元瑜子])》。

其中文彦博所述与张云卿自署合,范祖禹称其为“河南张君云卿”,而《先太夫人万年县君安祔志》有“太夫人携幼孤归居西京……合葬先君太夫人于河南杜泽原”云云,亦相合。

又如见于所撰墓志铭之许光疑,传世文献多作许光凝,考疑一音凝,定也,《诗·大雅》“靡所止疑,云徂何在”,传“疑,定也”,疏,正义曰“疑音凝,疑者安静之义,故为定也”,《庄子·达生》“用志不分,乃疑于神”,据此及所署官衔等定许光疑、许光凝为一人,并在其小传中加上“许光疑,'疑’一作'凝’,字通,所撰碑铭多作'疑’,诗书笔记多作'凝’”一句。

又如赵元杰墓志铭之作者,原碑残损,今据其官衔考为朱巽,因证据尚不充分,在其小传前略作说明:按:碑中撰者名残缺,自署朝散大夫、行右正言、知制诰兼群牧使、骑都尉、沛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一真宗大中祥符六年九月“癸卯,知荆南府朱巽罚铜二十斤,荆湖北路转运使梅询,削一任,通判襄州。坐擅发驿马与知广州邵晔子,令省亲疾而马死故也。先是,巽以知制诰兼群牧使,出守藩郡,兼领如故,于是始解使职。自是,不复有外任兼领者矣”,暂据以标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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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处州摩崖石刻研究》宋师禹等石门洞残刻(绍兴十六年),考宋师禹即宋汝爲,后变姓名为赵复,《全宋文》卷四一五零有其文,遂据以立其小传。

又如从《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贰)》采获之刘兼济墓志,碑中撰者名原残作“范囗”,自署“朝散大夫、守尚书□□□□知制诰、充□□殿脩撰、纠察在京刑狱兼权判尚书兵部兼充宗正寺脩玉牒官、骑都尉、高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加紫金鱼袋”,查《宋史》范镇传,嘉祐中“乃罢知谏院,改集贤殿修撰,纠察在京刑狱,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与此碑所署合,今定为范镇。

文章排序。本书仍按《全宋文》原例,主要以作者生年排序。然本书所收,均为积少成多之轶文,大多数作者仅有一两篇文章被收录,又大多生平事迹不详,更难考其生年,这就给排序带来了困难。为此在整理每一篇文章时,都要尽量给出作者生活的时代或文章写作的时间,哪怕是时间段或模糊时间。排序的第一依据仍然是作者生年,如无作者生年而此作者的文章已有被收入《全宋文》者,大体参考其在《全宋文》中的卷目先后排入,以上两者均无者按作品写作时间或作者生活时代酌情排序,两者的结合部一般相差三十到五十年。但这样一定还会带来矛盾。一位作者如果长寿至八十岁,那么其文章的写作时间可能跨五六十年,按照排序的第一依据,这位作者的全部文章一定是集中在一处的。那么那些只有一篇文被收入且生卒年不详的作者的文章,在与其时代相近的情况下,是置于其前还是其后呢?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求得尽量合理的的方案了。尽管笔者已反复斟酌,仍不能尽如人意。

《宋文遗录》一书成书艰难,尽管笔者浸润于此十五年,不可谓不努力,但因为此事之繁难实超乎寻常,又限于本人水平,本书一定仍存在很多错误,期待学界衮衮诸公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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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遗录(全四册)》

李伟国 编

上海书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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