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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购销合同2023版
2023-09-25 | 阅:  转:  |  分享 
  
黄金金条购销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合同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黄金珠宝
产品购销事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黄金金条 。2.产品的
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
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总金额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采购总金额:以实际订货金额为准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根据采购需求
,定货当日黄金大盘价双方点价确认后计算货款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四条 产品
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 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 (1)乙方送货; (2)乙
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4.接货
人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1、产品的交货日期 根据采购方计划双方约定交货日期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
价履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 收货验收1.验收时间:甲方收货后立即当面验收2.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
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对所有产品进行重量、纯度抽检。若重量偏差超过行业标准或纯度不符,应视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3.在验收中发生
纠纷后,由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当面验收,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纯度
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异议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
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
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
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纯度、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
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损失,金额按照实际产生损失
计算。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
,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定价后甲方应立即付款,因付款延迟产生的金价波动损失有
甲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
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产品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实际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
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一年
。(以下无正文)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承
诺 书致:我司承诺,在公司正常经济运营管理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工作的通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 《LBMA负责任的黄金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及黄金贸易领域中的国际条例、国际惯例等相关规定,同时我司承诺自愿遵
守贵司在黄金交易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承诺自愿遵守贵司在黄金交易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在日常经营合作中配合贵司执行管理规范工作,并做出
持续改善。现我司针对矿产黄金和再生黄金合法来源特此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自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遵从商业守则,不涉及以下情况:1
)与黄金的开采、运输或贸易有关的系统或广泛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最恶劣形式的童工、任何形式的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普遍的性暴
力或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或灭绝种族罪;?2)直接或间接支持非法的非国家武装团体、公共或私营保安部队
,它们非法控制矿场、贸易商、其他中介、通过供应链的运输路线,或通过供应链非法征税或勒索金钱或矿物(“非法的非国家武装团体、公共或私
营保安部队”);3)贿赂和欺诈性地歪曲黄金的来源;4)不遵守各国政府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物开采、贸易和出口方面应缴纳的税款
、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5)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6)对冲突的贡献;7)不遵守环境和可持续性法律要求;8)违反中国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行
为;9)虚开发票、变票及洗票行为。我司接受及同意贵司不定期通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矿产黄金和再生黄金来源合法证明等,以确保本承诺得到有效贯彻;且我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真实,否则自愿承认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承诺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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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无观自在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