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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分类与三区两通道有关系吗?

 感控plus 2023-09-25 发布于美国

作 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兰乖平

导  读: 

    有些来自临床的感控问题,规范上并没有确切的规定,如何帮助临床解决这些问题呢?感控plus“感控问题探讨系列专题”,将临床发现的问题和困惑与大家共同探讨,希望通过我们的思考和讨论,找到最为合适的解决方法。

环境分类与三区两通道有关系吗?






提起医院环境分类,我们马上会想到2012年发布的一个国家标准——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中,将医院环境分为4类,并列举了部分部门/科室的名称,规范原文如下:
Ⅰ 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 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Ⅲ 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IV 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GB15982-2012对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的菌落总数也给出了明确的卫生标准,如下图:

复习完《规范》,再回到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上来:
该规范中的环境分类,与三区两通道有直接关系吗?划分环境类别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呢?除了对环境微生物监测有量化指标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作用呢?
目前,各大医院的Ⅰ类环境建筑布局全部实现分区、分通道的设置,大家也已经达成共识。那么,《规范》划归Ⅱ 类环境的血液病病区和烧伤病区、Ⅲ 类环境的血液透析中心(室)、IV 类环境的感染性疾病科呢?环境分类与三区两通道有必然联系吗?
举个例子:按照该《规范》给出的“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的菌落总数“标准,是不是只要房间空气监测结果菌落数≤4CFU/皿(15min)、物体表面监测结果≤5CFU/cm2,就能够算是Ⅱ 类环境了呢?还是必须要同时符合“三区两通道”的建筑布局才算是Ⅱ 类环境呢?
随着《规范》越来越多,各个专业也都在提自己的要求,就比如,深静脉置管也要求在Ⅱ类环境做。如果我们以分区、分通道作为环境划分标准,那么,符合置管要求的环境,恐怕只有普通手术室了。现实情况却是:紧急情况下的深静脉置管根本不可能去手术室操作;抢救过程中的置管也只能在抢救室的急救床上进行;一般住院患者的置管也许会选择在治疗室或换药室;危重患者急救时也只能在病房的病床上置管。
之所以纠结这个问题,是与笔者看到的另外一个规范有关——WS/T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该《规范》将医院环境分为低度风险区域、中度风险区域、高度风险区域。

可以看出,该《规范》对环境的划分是以普通患者、感染患者及需要保护性隔离的患者、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作为分类原则。这与WHO根据医院各部门的功能、患者易感性、诊治需要及诊疗操作类型,将医院各部门分为4个区域:低度危险区域、中度危险区域、高度危险区域和极度危险区域有类似之处。
前者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后者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诚然,建筑布局对医院感染防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分区、分通道对常态化医院感染防控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对于空气质量要求高的“手术室”、对于经空气和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确实需要借助分区分通道来实现气流组织和交叉感染风险的控制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号召采取“分楼、分院区、严格三区两通道”来分流收治新冠患者,就是因为新冠病毒是传播迅猛的呼吸道传染病!而建筑布局分区分通道设置缓冲区是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基本措施!
有人喜欢在感染防控上搞“硬件投资”:不仅可以一次性搞定、还显得“高大上”。殊不知,感染防控的“软性投资”才是最难实现的,因为看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往往被选择性忽视。
舍得投资硬件设施,却忽略了对感控落实主体的投资,有些甚至连工作人员的手卫生设施都不能保证。
感染防控,切莫抓了芝麻漏了西瓜!
如何识别真正的感染风险点并控制?如何让“感控”融入临床实际操作中,而不只是停留在“想当然”、“我以为”的理论层面?更不能打着“感控”的旗号成为实际工作中的绊脚石!作为感控专职人员的我们,应该作怎样的思考?
对于今天讨论的话题,您有哪些高见呢?欢迎留言区继续讨论!
管理事无巨细,处处皆有感控,评估感染风险,科学循证防控,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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