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9月26日,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学校门前10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不施划停车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属地接警平台联网。北京将严格查处非专用校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接送学生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将建立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意见明确,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校内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不得出租出借校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在项目用地内设置落客区,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此前报道:9月1日,启动最高等级上勤方案!严格查处这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 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北京持续落实学校门前5项基础设施,即人员过街设施、警告标志、前方学校标志、监控设备、防撞设施;最大限度完善7项提升设施,即网格线、禁停设施、限速减速设施、信号灯、非现场执法设备、步道阻车桩、隔离设施。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巡逻管控和上下学高峰时段重点值守;严格查处非专用校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接送学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校园周边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等非法载客现象。 ![]() 转发周知! 提醒身边的家长朋友们 来源:综合北京交通广播、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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