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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左傳》之《易》筮三則
2023-09-29 | 阅:  转:  |  分享 
  
談《左傳》之《易》筮三則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 Xiāo Xiāng Guǎn 112何世強 Ho Sai Keung提要:本文主要談及
《左傳》之《易》筮,其所載之占筮,全部皆為一爻變,未嘗有兩爻以上者。三則《易》筮為畢萬遇〈屯〉之〈比〉、成季遇〈大有〉之〈乾〉及晉
文公迎周襄王遇〈大有〉之〈睽〉。關鍵詞:左傳 易筮 畢萬 成季第 1 節 前言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六?左傳易筮》注意到《
左傳》所載《周易》占筮只有一爻變,其文曰:左傳易筮《左傳》所載《周易》占筮,大抵只一爻之變,未嘗有兩爻以上者。只有一爻之變之卦,所
預測之事較為簡單及容易應驗,變爻越多,即表示事之變化越多,未來之事越難預料,若五爻或六爻全變,所預料之事多為凶險。故《左傳》所載《
周易》占筮只有一爻變之卦,而其所預測之事相信多為應驗者。至於變爻多於兩爻或以上者可能不作紀錄。後世宋?朱熹《易學啟蒙?卷下》曰:一
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沙隨程氏曰:畢萬遇〈屯〉之〈比〉,初九變也;蔡墨曰〈乾〉之〈同人〉,九二變也;晉文公遇〈大有〉之〈暌〉,九三
變也;陳敬仲遇〈觀〉之〈否〉,九四變也;南蒯遇〈坤〉之〈比〉,六五變也;晉獻公遇〈歸妹〉之〈暌〉,上六變也。朱熹提出斷卦之要點為“
本卦變爻辭占”,並舉出沙隨程氏一爻變之卦例。“沙隨程氏”即“沙隨程可久”,程可久乃宋人,易學家及文學家,與朱子多來往,朱子尊稱之為
“沙隨程可久丈”。以下為《容齋續筆》所提及《左傳》所載之一爻變之卦,間中用“本卦變爻辭占”,至朱熹時才強調以“本卦變爻辭占”。第
2 節 畢萬遇〈屯〉之〈比〉畢萬筮仕,遇〈屯〉之〈比〉,初九變也。《春秋左傳?閔公元年》曰: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
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
,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以下為〈屯〉之〈比〉圖:____ ____ 上六____ ______________
九五______________ ____ 六四____ ________ ____ 六三____ ________ _
___ 六二____ ______________ 初九____ ____ 變爻〈水雷屯〉之〈水地比〉畢萬以易占筮其在晉之仕途
,得〈水雷屯〉之初爻變而成〈水地比〉,晉大夫辛廖占之曰“吉”。《春秋左傳注疏?卷十?閔公》﹝簡稱《左傳注疏》,晉?杜氏預注,唐?陸
德明音義,唐?孔穎達疏﹞曰:〈屯〉險難所以為堅固,〈比〉親密所以得入。故〈屯〉可釋為堅固,〈比〉可釋為親密相合,大吉之象也,辛廖占
畢萬之家一定蕃衍昌盛。〈屯〉初九爻變,下卦震變成坤,坤為土,而坤又為大輿,而大輿為車也,故有車之象。而震為“馵足”,即左後腳白色之
馬。《說卦傳?第四卷》曰:震為雷…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馵”,粵音“注”zyu3。“馵”為左後腳白色之馬。《
說文解字?馬部》曰:“馵,馬後左足白也。”故震為左後腳白色之馬,先震後坤,即先馬後車,故曰“車從馬”,馬以足為重,能遠行也。《左傳
注疏》注曰:“震為車,坤為馬。”此注文與《說卦傳》不合,《說卦》未見以“震為車,坤為馬”之說。疏曰:注正義曰:晉語云司空季子占公子
重耳之筮云:震,車也。坤彖云:利牝馬之貞,是坤為馬也。下注震為足、震為長男、坤為母、坤為衆,皆《說卦》文也。又震為長男為兄,故得兄
之助也,坤為母,故又得母之蔭庇也,而坤又為“眾”,“眾”乃羣眾也,即羣眾皆歸附也。此皆有利於畢萬之徵兆也。至於“六體不易”之所云“
六體”之義含糊,可能指以上之六方面不變﹝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左傳注疏》注曰:坤為母,衆歸之。坤為衆
,六體不易,初一爻變,有此六義,不可易也。注文指坤為六陰爻,雖然初一爻變,但其釋義仍然為六陰爻,故曰“六體不易”,即仍以“羣眾歸附
”釋之也。“六義”﹝可能指羣眾也﹞若能互相配合則鞏固,國安定而又能交戰殺戮,此乃公侯之卦。而公侯之子孫,又必能為公侯也。其義指公侯
之後裔又必能為公侯也,世代不衰也。《左傳注疏》注曰:〈比〉合〈屯〉固,坤安震殺,故曰公侯之卦。又注曰:萬畢公高之後,傳為魏之子孫衆
多,又疏曰:疏正義曰:萬是畢公之後,公侯之子孫必當復其初始,言此人子孫又將為公侯也。及春秋之後,三家分晉,而魏為諸侯,是其筮之驗也
。韓、趙、魏三家分晉後,畢萬之子孫多在魏,故曰“其筮驗也”。春秋之後世宋?朱子曰:“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本例本卦〈屯〉初九爻
辭曰: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朱子《周易本義》注曰:磐桓,難進之貌。〈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磐
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於居貞。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辛廖可能
依“利居貞利建侯”一句而發揮其所占,而宋之朱熹則依辛廖之占而寫其注文。總言之,“利建侯”大體上對仕宦者有利之辭也。第 3 節 成
季遇〈大有〉之〈乾〉成季將生,遇〈大有〉之〈乾〉,六五變也。《春秋左傳?閔公二年》曰: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
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于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
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以下為〈大有〉之〈乾〉圖:__________ 上九______________ ____ 六五__
________ 變爻__________ 九四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三__________________
__ 九二____________________ 初九__________〈火天大有〉之〈乾為天〉〈火天大有〉六五爻變,外卦原為
離,變為乾。古人以熾熱之棒燒灼龜甲或獸之胛骨,從產生之裂紋形狀而占斷吉凶之法稱為“卜”。成季將出生時,其父魯桓公請卜楚丘卜之,得一
男名‘友’,將成為魯桓公之右輔,即處理國事之人,而‘友’又來往於周社、亳社兩社之間。《左傳注疏》注曰:在右,言用事。兩社,周社、亳
社兩社之間,朝廷執政所在。故‘友’乃朝中之要人也。“用事”負責執行事務也。文意指季氏若亡,則魯國亦難以昌盛。疏曰:季友子孫與魯升降
,從此以後,季氏世為上卿,終於春秋。注意以上之《春秋左傳》引文“卜楚丘之父”並非指“卜楚丘之父親”,“父”﹝粵音“虎”﹞,應指擅長
於某種技藝之人,例如“漁父”,即擅長捕魚之人。《左傳注疏》注曰:卜楚丘魯掌卜。晉?杜預注卜楚丘乃魯國之掌卜人,無提及卜楚丘之“父親
”,事實魯桓公絶無找卜楚丘之父親來占卜之理,若卜楚丘之父親之說成立,魯桓公應以卜楚丘之父親掌魯之占卜更為直接。接著魯桓公又請卜楚丘
再筮一卦﹝以揲蓍法畫卦﹞,得〈大有〉之〈乾〉,卜楚丘曰“同復于父,敬如君所。”《左傳注疏》注曰:乾為君父,離變為乾,故曰“同復于父
”。《左傳注疏》疏曰:此雖六五爻變,不取《周易》之文,筮者推演卦意,自為其辭也。離是〈乾〉子,還變為〈乾〉,故云“同復于父”,言其
尊與父同也,國人敬之,其敬如君之處,所言其貴與君同也。《說卦》〈乾〉為君父,言其身之尊,則云“同復于父”;言其為人所敬,則云“敬如
君所”,屬意異,故分為二也。離為中女,為〈乾〉子女之一,今變為〈乾〉,乃為“同復于父”也;又其為人所敬重如一國之君,則云“敬如君所
”。“同復于父,敬如君所”乃兩種不同之概念,故分為二說。成季出生時,手上竟然有“友”字之文,遂以“友”為名。本卦〈大有〉六五爻辭曰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朱子《周易本義》注曰:〈大有〉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虛己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
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如其象占如此,亦戒辭也。朱子曰六五為陰,但五為尊位,故曰“柔順而中”,下應陽之九二,吉。處
尊位必須以信示人,以信立人,以信交友。又君道貴剛,柔則廢,今離化〈乾〉,〈乾〉為剛,剛則合此理,故尊位之威也,吉。第 4 節 晉
文公迎周襄王遇〈大有〉之〈睽〉晉文公迎天子,遇〈大有〉,乃九三變而之〈睽〉。《春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曰: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狐
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于阪泉之兆。
”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
之卦也,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
,次于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溫,殺之于隰城,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以下為〈大有〉
之〈睽〉圖:__________ 上九______________ ____ 六五____ ______________ 九四
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三____ ____ 變爻__________ 九二_______________
_____ 初九__________〈火天大有〉之〈火澤睽〉周惠王死,太子襄王繼位﹝西元前652年至前619年在位﹞。襄王後母惠后
因得惠王之寵而欲立其子王子帶﹝叔帶﹞,太子襄王忌之。王子帶﹝前672己酉年至前635丙戌年﹞,姓姬,名帶,或稱叔帶、或大叔帶。《史
記?十二諸侯年表》載“惠王五年,惠后生叔帶”,其後叔帶食邑於甘﹝今河南原陽縣﹞。叔帶甚招襄王之忌,襄王四年﹝前648癸酉年﹞夏,王
子帶召揚邑、拒邑、泉邑、皋邑以及伊、雒之戎同討伐京師,攻入王城,焚燒東門。後叔帶自立為王,周襄王逃至鄭,並求救秦、晉。秦穆公與晉惠
公伐戎救周。戎人敗走。秦穆公已準備迎接襄王,屯兵於河上,但晉文公重耳仍猶豫不決,狐偃勸晉文公勤王,此舉可繼晉文侯輔助周室之功業,又
可使己身之信義宣布於諸侯中,故迎納周王乃為上策。於是文公命卜偃分別以龜卜及易筮以斷決疑,結果兩者皆吉,晉文公遂迎納周王。卜偃乃春秋
時期晉之大夫,從其名可知彼兼為晉之卜官。卜偃得龜卜云“黃帝戰於阪泉之兆。”阪泉之戰乃上古時期傳說之一場戰役,黃帝與炎帝交戰於阪泉,
最終黃帝擊敗炎帝。故事見於《史記?五帝本紀》。此兆以黃帝為主,黃帝戰勝,故為吉兆。有關阪泉之戰,《左傳注疏》注曰:黃帝與神農之後姜
氏戰于阪泉之野,勝之。今得其兆,故以為吉。《左傳注疏》疏曰:正義曰《大戴禮?五帝徳》曰:“黃帝與赤帝戰于阪泉之野。”…《史記》稱黃
帝伐炎帝之後于阪泉之野。炎帝卽神農也,黃帝將戰,卜得吉兆。今卜復得彼兆,故以為吉也。晉文公又命卜偃以筮法占,得〈大有〉之〈睽〉,卜
偃以〈大有〉九三爻辭占曰:吉,此乃“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其意指得周王之饗宴,吉莫大焉。此卦以乾天變兌澤,澤上為離為日,以示天子紓尊
降貴而真心受文公之迎,善莫大焉。〈大有〉化為〈睽〉之後下卦為兌為悅,此亦為周王得以返回其舊宮之象也。《左傳注疏》注曰:﹝“公用享于
天子”﹞大有九三爻辭也。“三”為三公而得位,變而為兌,兌為說,得位而說,故能為王所宴饗,戰克而王饗。大有九三為陽是為“得位”﹝若為
陰則“失位”﹞,“三公”或曰太師、太傅、太保或曰司馬、司徒、司空。“三公”得位,吉之象也。變卦為兌,兌為“說”,“說”即“悅”,因
得位而“悅”也,故能為周王所宴饗也。《左傳注疏》疏曰:正義曰:卜遇黃帝吉兆,是戰克也。筮得〈大有〉,是王饗也。故“戰克”乃指黃帝之
勝利也,筮得〈大有〉,“三公”得位,是為得王饗也。“天子降心”之義《左傳注疏》注曰:乾為天,兌為澤,乾變為兌而上當離,離為日,日之
在天垂曜在澤,天子在上,說心在下,是降心逆公之象。變卦之上卦為離為日亦為周天子,下卦為兌為悅為晉文公,是為天子降貴以迎公之象也。於
是晉文公辭讓秦師,使其順流而返其國,故曰“下”。三月甲辰日﹝十九日﹞,晉駐兵於陽樊,以右師圍溫城,因大叔在溫,而左師則迎接周襄王。
夏四月丁巳,襄王入王城,擒大叔于溫,並殺之于隰城。戊午年﹝公元前663年﹞晉侯朝襄王,王待之以饗醴。“饗醴”應驗筮法之占也。〈火天
大有〉九三爻變,內卦原為乾,變為兌。本例本卦〈大有〉九三爻辭曰: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朱子《周易本義》注曰:亨,《春秋傳》
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虛中下賢,故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小人無剛正之德,則雖得此爻,不能當也。朱子曰“享”、“亨”及“烹”三字古時均以“亨”字代表。〈大有〉九三居下卦之上爻,此乃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下卦為乾為剛,九三為陽為得位。上卦為離,六五為君位,六五為陰為虛中,有禮賢下士之象。但占者必須有其德,若為“小人”,雖得此爻,仍然不能應驗所占得之事也。“小人”非指君子之反義,乃指非公侯之人也,非公侯之人則不應驗也。以下為《左傳注疏?卷十五》原文:以下為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六?左傳易筮》原文: 父,專業人士也。 迎接周襄王也。 納王也。 逆,迎也。 隰,粵音雜,zaap6,陽入聲。隰城,古縣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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