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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精选联盟推广费/服务费结算规则

 世纪飞阳 2023-10-01 发布于河南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明确精选联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商家、达人及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特制定《精选联盟推广费/服务费结算规则》,旨在维护共同的平台环境和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达人、机构就境内商家的商品开展推广合作的相关事宜。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家、达人、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推广费及服务费结算

  2.1 精选联盟站内推广

  精选联盟站内推广,即推广者通过抖音、抖音火山版、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皮皮虾等平台关联公司运营的APP内向前述APP用户进行推广,且前述APP用户直接在前述APP中直接进行购买的情形。商家的商品通过精选联盟平台的推广者成交的,每笔订单商家需要向推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推广费(下文或称“佣金”)。商家参与团长(即机构的一种)招商活动成交的订单,除需要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外,还需要向团长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下文称“服务费”)。

  1)结算公式

  推广费=结算基数*费率

  名词解释:

  结算基数=实付金额 + 主播券金额 + 平台券金额 + 支付通道补贴 - 运费金额

  费率: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

  技术服务费:推广者通过平台与商家达成推广合作,商家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时,推广者需要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10%

  团长服务费= 结算基数*费率

  名词解释:

  结算基数=实付金额 + 主播券金额 + 平台券金额 + 支付通道补贴 - 运费金额

  费率: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

  技术服务费:团长通过平台与商家达成合作,团长向商家收取团长服务费时,团长需要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服务费*10%

  2)结算条件

  平台在每一笔有效推广订单到达确认收货的15天后对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扣除技术服务费的可结算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自动进入可提现余额中。

  3)结算周期

  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的结算需在订单货款结算之后,若订单货款结算时间未超过15天,则在订单在确认收货的15天后,平台将对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若订单货款结算时间超过15天,则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结算日期顺延至订单货款结算之后,即订单货款结算后,平台将对精选联盟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

  4)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费等支出会直接从推广者/团长的推广费/团长服务费中扣除,剩余的可结算金额自动进入可提现余额中。

  5)其他说明

  .售后期内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不再进行结算,已经结算的将从账户预留金中扣回。超过售后期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正常结算。

  .针对已结算的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平台有权根据达人/机构(含团长)近期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结算情况,从近15天已结算推广费中冻结5%金额作为账户预留金,用于日常售后退款后的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返还。

  .仅支付定金的预售订单,不计入可算订单数量、可结算佣金的统计;该笔订单成功支付尾款并完结后,按照定金支付日期,根据该日期的推广费费率或团长服务费费率计算推广费或团长的服务费,实付金额为定金与尾款的总和,以此作为结算基数。

  .根据小店平台规则不向商家结算货款的订单,亦不结算推广费、团长服务费。

  .创作者存在虚假宣传情形的,平台有权冻结其账户内未提现的推广费并延长提现时长至30天。冻结推广费金额为虚假宣传所对应的商品在违规当场直播或视频中所产生GMV5%的等额资金,所冻结的资金将用于消费者售后申请退款的赔付,具体赔付标准由平台另行发布规则确定。

  .若创作者账户内的推广费金额不足,且创作者与机构进行绑定的,平台有权自创作者所绑定的机构账户中冻结相应金额的推广费。

  .创作者及所绑定机构(如有)推广费不足以冻结/赔付的,平台有权从创作者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店铺引流推广订单:仅用户点击短视频店铺入口、直播间店铺品牌专场入口进入店铺,且在有效周期(具体可参考产品页面提示)内从店铺页面/店铺购物车页面进入商品详情页下单,属于店铺引流推广订单(推广者、商家范围采用平台邀约制)

  .橱窗引流商城推广订单:仅用户点击橱窗的发现频道,通过发现频道推荐商品,或从发现频道的超值购、品牌馆和秒杀频道进入频道内,在有效周期(自点击进入频道页面起24小时内)内从频道页面/店铺页面/购物车页面进入商品详情页下单,属于商城引流推广订单。

  第三章 附则

  1)【生效时间】 本规则于2021年6月10日首次生效,于2023年02月08日最新修订生效。

  2)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机构/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平台商家/达人/机构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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