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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通三迤】让清廉成为行动自觉

 随手一阅 2023-10-03 发布于浙江

作者:王灵惠

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清正廉洁是社会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引领着社会向好向善发展。新时代,清廉更成了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必备之德。

把清廉作为价值追求。“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清廉,是党员干部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能否清廉,考验着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少栽了跟头的领导干部,就是在潜意识中奉行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偏差的“价值追求”,从而丧失了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最终走上了歧途。因此,党员干部要把清廉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将修身立德“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打牢思想根基,树牢为民情怀,忠诚践行初心使命,主动肩负起责任与使命,尽心竭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对待手中权力要心存敬畏,接受各类监督要从善如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看待名利,不以一毫私利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把坚守清廉融入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在坚守清廉中实现人生价值。

让清廉形成工作惯例。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纵观一个个腐败案例,干部蜕化变质堕落的过程,往往都是“按照以往惯例”或是“大家都如此”,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收一点开始的,最终“滑流不止,溪壑成灾”。清廉,是党员干部恪尽职守的基础,是磊落轶荡的关键,又是严于律己的核心,也是自尊自重的保障。党员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要自觉恪守“一丝一粒,我之名节”的古训,始终牢记“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的训诫,时刻把干净做事、清廉做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头顶,在行使权力时要“如履薄冰”,在临事决策时要“三思而后行”,严格用纪律规矩“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习惯在纪法的轨道上用权,习惯拒绝小恩小惠,习惯抵制徇私枉法,让清廉形成一种工作惯例,使各项工作朝着正确方向推进。

让清廉成为生活习惯。“君子慎其独也”。在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爱好”广泛,“善于”社交,久而久之各式各样的“知己”多了,但“良师益友”就少了,说假话的多了,真正敢于直言的人就少了,“见不得人的勾当”多了,违纪违法利益输送链条也随之建立起来了,最后的结局不言而喻。坚守清廉是党员干部终其一生的事情,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要敢于做“鱼缸里的金鱼”,全天候置身于“探照灯”下,清楚“八小时内外”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精准识别身边的人,让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时刻充满着正能量,自觉杜绝不良嗜好,培养健康情趣,把清廉养成一种生活习惯,融于生活、行在点滴,让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成为一辈子的课题。

“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党员干部要把坚守清廉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追求,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惯例来遵循,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来培养,主动掌握好人生的“方向盘”,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不碰腐败“高压线”,不踩纪律“红线”,坚守清廉“底线”,确保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为官的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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