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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祐——眉山历史人物(56)

 嘉绒遗民 2023-10-03 发布于四川

《宋史》卷三百四十六·列传第一百五·陈祐传

    陈祐,字纯益,仙井人。第进士。

    仙井监: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置陵井监,因有盐井相传为汉张道陵所开得名。宣和四年(1122年)改名仙井监。治所在仁寿,辖境相当于今四川仁寿、井研两县地。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改为隆州。

    元符(1098年六月-1100年)末,以吏部员外郎拜右正言。上疏徽宗曰:“有旨令臣与任伯雨论韩忠彦援引元祐臣僚事。按贾易、岑象求、丰稷、张来、黄庭坚、龚原、晁补之、刘唐老、李昭玘人才均可用,特迹近嫌疑而已。今若分别党类,天下之人,必且妄意陛下逐去元祐(1086年—1194年)之臣,复兴绍圣(1094年四月-1098年五月)政事。今绍圣人才比肩于朝,一切不问;元祐之人数十,辄攻击不已,是朝廷之上,公然立党也。”

    正言:官名。宋端拱元年(998),改左拾遗为左正言,属门下省,改右拾遗为右正言,属中书省。掌对皇帝规谏讽谕。

    任伯雨:参见博文《眉山历史人物图注(38)——任伯雨》。下图是元符通宝。

陈祐——眉山历史人物(61)

    迁右司谏。言:“林希绍圣初掌书命(书写诏书、命令)草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等制,皆务求合章惇之意。陛下顷用臣言褫其职,自大名移扬州,而希谢表具言皆出于先朝。大抵奸人诋毁善类,事成则摅(shū,发表或表示出来;张)己所愤,事败则归过于君。至如过失未形而训辞先具,安得为责人之实?历辨诋诬(诋毁诬陷)而上侵圣烈,安得为臣子之谊?不一二年,致位枢近(指接近皇帝的中央政权的枢要职位)而希尚敢忿躁不平,谢章慢上不敬。此而可忍,孰可不忍!”希再降知舒州(安徽潜山县)又论章惇、蔡京、蔡卞、郝随、邓洵武,忤旨,通判滁州。卞乞贬伯雨等,祐在数中,编管澧州(湖南常德市澧县)徙归州(湖北秭归县)复承议郎,卒。下图是绍圣通宝。

陈祐——眉山历史人物(61)

    司谏: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主管督察吏民过失,选拔人才。唐门下省的谏官,有补阙﹑拾遗。宋太宗端拱初改补阙为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元以后废。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有人称他是北宋“姚文元式”的人物。林希和苏轼弟兄有过交往,对“三苏”父子很推崇,宋哲宗六年(1091年),他到杭州作知州,欣然把西湖长堤定名为“苏公堤”。但章惇上台后,他却跟着章惇,为打击排斥政见不同的“元祐党人”舞文弄墨,卖力效劳。下图是杭州苏公堤。

陈祐——眉山历史人物(61)

    编管:宋代官吏得罪谪放远方州郡编入该地户籍并由地方官吏加以管束谓之“编管”。此等刑罚亦有用于一般罪犯者。

    承议郎: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十五阶,正六品下。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左右正言、太常博士、国子博士。后定为第二十三阶。

    论曰:祐击林希,且论惇、京、卞辈,斥死弗悔。公望谓神宗于元祐诸臣非有射钩。

    射钩:1.指管仲射齐桓公事。春秋时齐襄公昏乱﹐其弟纠奔鲁﹐以管仲﹑召忽为师;小白奔莒﹐以鲍叔为师。襄公死﹐纠与小白争归齐国为君。管仲将兵遮莒道阻小白﹐射中其衣带钩。小白佯死﹐得先入为君﹐是为桓公。桓公即位后不记旧仇﹐任管仲为相﹐终成霸业。2.喻尝叛己而有宿仇者。3.猜度隐微难知之事。

 

附《宋史·陈祐传》译文
    陈祐,字纯益,仙井人。考中进士。元符末年,以吏部员外郎为右正言。上疏徽宗说:“皇上有旨命令我和任伯雨论韩忠彦援引元祐臣僚的事情。考察贾易、岑象求、丰稷、张来、黄庭坚、龚原、晁补之、刘唐老、李昭玘(qǐ)都可以被任用,但他们的事迹近于嫌疑罢了。现在如果划分党类,天下的人,一定会妄加推测陛下驱逐元祐时的大臣,又兴用绍圣时的政事。现在绍圣时的人在朝廷上比比皆是,却一概不说;元祐时的大臣仅有几十个,却往往攻击不止,这是朝廷之上,公开立朋党。”
    升为右司谏。上奏说:“林希在绍圣初年掌管中书起草制令,起草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等人的制文,都尽力符合章惇的意旨。陛下刚采用大臣的意见革除了他的职务,从大名移到扬州,而林希的谢表说都出于前朝。奸邪之人诋毁好人,事情成功发泄自己的愤恨,事情失败就把过错归给君主。至于过失还没有成形而训辞就先准备好了,怎能是被斥责的人的实情呢?经过诋毁诬陷而侵犯先圣,怎能是臣子应该做的呢?不过一二年,任枢密使,而林希尚且敢于忿忿不平,谢章对皇上不恭敬。是可忍,孰不可忍!”林希被再次降官知舒州。他又论章惇、蔡京、蔡卞、郝随、邓洵武,和皇上的旨意相抵触,通判滁州。蔡卞请求贬斥任伯雨等人,陈祐也在其中,编管澧州(湖南常德市澧县),改归州(湖北秭归县)。恢复承议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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