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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译注之下经:姤卦第四十四(䷫)

 壹团和气养形神 2023-10-04 发布于湖北

姤〔1〕:女壮,勿用取女〔2〕。

【注释】

〔1〕姤:音gòu,卦名,下巽(☴)上乾(☰),象征“相遇”。《彖传》:“姤,遇也”,《序卦传》、《杂卦传》同;本卦一阴在下,上遇五阳,故谓“姤”。《正义》:“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刚,故名为'姤’。”案,“姤”字又写作“遘”,《释文》:“薛云古文作'遘’,郑同。”

〔2〕女壮,勿用取女:用,犹“宜”;取,通“娶”。此言卦中六爻有“一女遇五男”之象,故称“女壮”过甚,并戒人不宜娶此女子。辞义譬喻“相遇”之道当正,不可违“礼”致乱。《集解》引郑玄曰:“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

【译文】

《姤》卦象征相遇:要是女子过分强盛(遇男过多),则不宜娶作妻室。

【说明】

本卦极见《周易》“扶阳抑阴”的思想。卦辞“女壮,勿用取女”,虽是喻象,但其中反映出古代礼法对女子特加的禁锢,以及明显的“男权”观念。下文《彖传》、爻辞亦有类似情况,说并仿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1〕。“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2〕。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3〕;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4〕。姤之时义大矣哉〔5〕!

【注释】

〔1〕柔遇刚:柔,指初六;刚,指二至上五阳。此以六爻之象释卦名“姤”,并配合下文以释卦辞“勿用取女”。《王注》:“施之于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

〔2〕不可与长:犹言不可与此“不正之女”长久相处,释卦辞“勿用取女”之义。《集解》引王肃曰:“女不可取,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3〕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品物,犹言各类事物(参阅《乾》卦《彖传》译注);章,通“彰”。这两句从正面发挥“遇”义,说明“一女遇五男”虽不可取,但天地阴阳的正当相遇则是万物昌盛发展的要素,不可或废。《正义》:“已下广明'遇’义。卦得'遇’名,本由一柔与五刚相遇,故'遇’辞非美;就卦而取,遂言'遇’不可用,是'勿用取女’也。故孔子更就天地叹美'遇’之为义不可废也。天地若各亢所处,不相交遇,则万品庶物无由彰显;必须二气相遇,乃得化生。”

〔4〕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这两句承前文之义,说明阳刚若遇“中正”之阴柔,则天下“化育”之道必将“大行”。《正义》:“庄氏云:一女而遇五男,既不可取;天地匹配,则能成品物。由是言之,若刚遇中正之柔,男得幽贞之女,则天下人伦之化乃得大行也。”案,“刚遇中正”,《集解》引翟玄曰:“刚谓九五,遇中处正,教化大行于天下也。”于义可通。

〔5〕姤之时义大矣哉:此句总结全《彖》,说明以“正”相遇,则“姤”道可美。《正义》:“上既博美,此又结叹。欲就卦而取义,但是一女而遇五男,不足称美;博论天地相遇,乃致品物咸章,然后姤之时义大矣哉。”

【译文】《彖传》说:“姤”,意思是相遇,譬如阴柔遇到阳刚就能相合。“不宜娶这女子作妻室”,说明不可与行为不正的女子长久相处。天地阴阳相互遇合,各类事物的发展都能显明昭彰;刚者应当遇合居中守正的柔者,天下的人伦教化就大为通畅。“相遇”之时的意义是多么宏大啊!

《象》曰:天下有风,姤〔1〕;后以施命诰四方〔2〕。

【注释】

〔1〕天下有风,姤:释《姤》卦上乾为天、下巽为风之象。《正义》:“风行天下,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

〔2〕后以施命诰四方:后,君王;诰,动词,犹言“传告”、“晓谕”。这是说明“君王”效法《姤》卦“天下有风”之象,施令传告四方,以求上下遇合。《集解》引翟玄曰:“天下有风,风无不周布;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

【译文】

《象传》说:天下吹行着和风(无物不遇),象征“相遇”;君王因此施发命令、传告四方。

【说明】

卦辞的意义见于反面,表明不正之“遇”不足称美,故诫以“勿用取女”;《彖传》先释“勿取”之义,再发挥阴阳相遇的正面旨趣,前后正反相映,故先言“不可与长”,后称“姤之时义大矣哉”;《大象传》则专从正面引申上下遇合之道,故极力赞美“后以施命诰四方”。可见,“经”辞固有一定,而《传》文自可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阐释。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1〕;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2〕。

【注释】

〔1〕系于金柅,贞吉:柅,音nǐ,《正义》引马融曰“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即刹车器。这两句以“金”喻“刚”,“金柅”指九四;谓初六一阴在下,当“遇”之时,处下卦巽风浮躁之体,有“自纵”无归的情状,故须专一系应于九四,长守正固,可获吉祥。《王注》:“金者,坚刚之物;柅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处'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刚,体夫躁质,得遇而通,散而无主,自纵者也。柔之为物,不可以不牵;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贞,故必系于正应,乃得'贞吉’也。”

〔2〕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羸豕,羸弱之豕,此处犹言“牝猪”,喻初六;孚,通“浮”,谓“轻浮躁动”;蹢躅,音dí zhú,同“踯躅”,不安静而徘徊之状,《释文》:“蹢,一本作'踯’”,“躅,本亦作'䠱’,蹢躅,不静也”。这三句紧承前文,又从反面设戒,说明初六若是急于有所前往,像“牝猪”躁动而“蹢躅”不静,心不专一,必有凶险。此亦前文所谓守“贞”应四之义。《王注》:“若不牵于一,而有攸往,行则唯凶是见矣。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案,焦循认为王弼训“孚”与“浮”通,指出:“王氏以'孚’为'务躁’,盖读'孚’为'浮’。浮,轻也,谓轻躁也。'孚’、'浮’古字通,《释名》'浮,孚也’是也。'务’为'骛’之通借;'务’、'骛’《尔雅》皆训'强’。乱驰为'骛’,'骛躁’言其奔驰而轻躁也;下直云'孚务’,即'浮骛’也。”(《周易补疏》)又案,《周易举正》引《王注》,“务”正作“骛”,足证焦氏说是也,今从之。

【译文】

初六,紧紧系结在刚坚灵敏的“刹车器”上,守持正固可获吉祥;要是急于有所前往,必然出现凶险,像羸弱的牝猪一样轻浮躁动不能安静。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译文】

《象传》说:“紧紧系结在刚坚灵敏的'刹车器’上”,说明初六必须守持柔顺之道,接受阳刚者的牵制。【说明】卦辞以初六为“女壮”,是从全卦有“一女遇五男”之象而言,故戒阳刚者“勿用取女”;爻辞以初六为“羸豕”,是据此爻处位卑微柔弱而言,故戒阴柔者守“贞”不动。可见卦辞、爻辞的拟象角度有异。胡炳文曰:“彖总一卦而言,则以一阴而当五阳,故于'女’为'壮’;爻指一画而言,五阳之下,一阴甚微,故于'豕’为'羸’。壮可畏也,羸不可忽也。”(《周易本义通释》)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1〕。

【注释】

〔1〕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包,通“庖”,厨房,《释文》“包,本亦作'庖’”;鱼,阴物,喻初六。此言九二阳刚居中,初六以阴在下而近承,犹如“庖”中“有鱼”,不期而至,于二为“无咎”;但此“鱼”上应九四,实非己物,故不宜擅自动用、以享宾客。《集解》引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己之厨,非为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己惠,义所不为,故不及宾。”【译文】九二,厨房里发现一条鱼,无所咎害;但不利于擅自用来宴享宾客。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译文】

《象传》说:“厨房里发现一条鱼”,从九二与初六不相应的意义看是不能擅自用来宴享宾客的。

【说明】

当“姤”之时,九二禀刚中之德,虽遇于初六,却能以“正道”为制约,不擅据初为己有,也不使之遇于“宾客”,实为善处“姤”时之象,故获“无咎”。《折中》引吴曰慎曰:“以义言之,不可使遇于宾也;若不制而使遇于宾,则失其义矣。”此释《象传》“义不及宾”,颇有可取。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1〕;厉,无大咎〔2〕。

【注释】

〔1〕臀无肤,其行次且:辞义与《夬》九四同(参阅该爻译注)。此谓九三过刚不中,上无其应、下无所遇,犹如“臀无肤”,欲行而趑趄难进。《本义》:“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

〔2〕厉,无大咎:此又申发前文之义,说明九三虽过刚无应,未获所遇,行止艰难而有危厉;但居位得正,免遭邪伤,故无大咎。《本义》:“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译文】九三,臀部失去皮肤,行动趑趄难进;有危险,但没有重大咎害。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1〕。

【注释】

〔1〕行未牵:此言九三行动“次且”,未获所遇;但也因此不牵制外物,不遭邪伤,以见“无大咎”之义。案,《程传》:“其始志在求遇于初,故其行迟迟;未牵,不促其行也,既知危而改之,故未至于大咎也。”此说于义亦通,可备参考。

【译文】

《象传》说:“行动趑趄难进”,说明九三的行为未曾牵制外物(因此虽无所遇也免遭邪伤)。

【说明】

《困》初六谓“臀困于株木”,《夬》九四、《姤》九三谓“臀无肤,其行次且”:三卦皆取“臀”象。李简曰:“居则'臀’在下,故《困》初六言'臀’;行则'臀’在中,故《夬》、《姤》三、四言'臀’。”(《学易记》)此从“居”“行”的角度分析辞象与爻位的联系,似与诸爻之义有合。

九四,包无鱼,起凶〔1〕。

【注释】

〔1〕包无鱼,起凶:鱼,喻初六;起,作也,此处犹言争执。这两句说明九四阳刚失正,所应之初背己承二,犹如己“鱼”亡失,入于九二之“庖”;阴为民,“失鱼”恰似“失民”;因“失民”而争,将更为孤立,故有凶险。《王注》:“二有其鱼,故失之也;无民(“民”,阮刻作“风”,据汲古阁本改)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译文】

九四,厨房中失去一条鱼,兴起争执必有凶险。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译文】

《象传》说:失去一条鱼而有凶险,说明九四居上卦犹如远离下民、失去民心。

【说明】

“姤”之时必须以“正”相遇,九四居位既不正,又因失去初六而强争,故凶险难免。反之,若能静居不争,趋正自守,则九二刚中必不擅据其“鱼”,九三“次且”难进;初六于是守“贞”系结于“金柅”:四、初之遇遂能实现。可见,九四“起凶”是反面戒语,意谓不“起”即无“凶”。

九五,以杞包瓜〔1〕;含章,有陨自天〔2〕。

【注释】

〔1〕以杞包瓜:杞,《正义》引马融曰“大木也”,是杞为高大之木,喻九五;包,裹也,犹言“蔽护”;瓜,甜美处下,喻“贤者”。此句说明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当“遇”之时,有屈己谦下以求遇贤者之德,犹如高大的杞树以绿叶蔽护树下的甜瓜。《程传》:“夫上下之遇,由相求也。杞,高木而叶大;处高体大而可以包物者,杞也。美实之在下者,瓜也;美而居下者,侧微之贤之象也。九五尊居君位,而下求贤才,以至高而求至下,犹以杞叶而包瓜,能自降屈如此。”

〔2〕含章,有陨自天:含,含藏;章,章美;陨,降也。这两句又言九五刚中居正,内含章美,以此求遇,必有贤者“自天而降”与之应合。爻义极称九五大得“相遇”之道。《程传》:“又其内蕴中正之德,充实章美,人君如是,则无有不遇所求者也。虽屈己求贤,若其德不正,贤者不屑也;故必含蓄章美,内积至诚,则'有陨自天’矣,犹言自天而降,言必得之也。”

【译文】

九五,用杞树枝叶蔽护树下的甜瓜;内心含藏章美,必然有理想的遇合从天而降。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1〕。

【注释】

〔1〕不舍命:舍,违背;命,犹言“天命”。《程传》:“舍,违也。至诚中正,屈己求贤,存志合于天理,所以'有陨自天’,必得之矣。”

【译文】

《象传》说:九五内心含藏章美,是由于居中守正;必然有理想的遇合从天而降,说明九五的心志不违背天命。【说明】九五既禀“中正”美德,必不愿与“不正”者苟遇,故自含章美,屈己谦下,以待“天降”理想的遇合。《折中》认为:“五为卦主,而与阴无比、应,得卦'勿用取女’之义也。夫与阴虽无比、应,而为卦主,则有制阴之任焉,故极言修德回天之道。”此说似与爻理有合,可备参考。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1〕。

【注释】

〔1〕姤其角;吝,无咎:角,角落。此言上九居《姤》之终,穷高极上,犹如遇见荒远空荡的“角落”;虽然所遇无人而生“吝”,但恬然不争,未遭阴邪之伤,故亦“无咎”。《王注》:“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

【译文】

上九,遇见空荡的角落;心有憾惜,但不遭咎害。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译文】

《象传》说:“遇见空荡的角落”,说明上九居位穷高极上而导致相遇无人的憾惜。

【说明】

三、上两爻均以阳刚而无所遇,但或称“无大咎”,或称“无咎”。两者之义表明:与其遇合非正,宁可不遇免咎。胡炳文曰:“九三以刚居下卦之上,于初阴无所遇,故虽'厉’而'无大咎’;上九以刚居上卦之上,于初阴亦不得其遇,故虽'吝’而亦'无咎’。遇本非正,不遇不足为咎也。”(《周易本义通释》)

【总论】

《姤》卦阐明事物“相遇”之理。但卦辞的“说理”方式却是“反证”:先用“女壮”譬喻卦中初阴与上五阳的关系是“一女遇五男”,进而戒人勿娶此“女”。可见,作者主张“相遇”之道必须合“礼”守“正”,而对不正当的遇合深恶痛绝。司马迁云:“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史记·佞幸列传序》)这是用憎嫉的笔调鞭笞以巧言佞色求遇者流,与本卦的象征主旨略可相通。再视六爻大义,初六一阴是全卦设诫的主要因素,就其自身而论,必须专一系应于九四,守“贞”则“吉”;若轻浮自纵、邪媚求遇必“凶”。五阳爻的处“遇”情状,则主于严守正道、避防“阴”邪:二刚中不擅有阴物,获“无咎”;三过刚而进止艰难,无所遇亦“无大咎”;四失遇于阴物,不可强争,争执必有凶险;五阳刚中正暂未有遇,宜含藏章美以待贤者;上居穷极,所遇无人,但未遭阴邪之伤故“无咎”。显然,诸阳虽当“阴遇阳”、“柔遇刚”之时,却不可盲目遇合不正之阴。这一点,与卦辞“勿用取女”的喻意正相呼应。若从正面意义分析,此卦实又深寓着《周易》作者对理想、美好的“上下遇合”的寻求;九五爻辞所谓“有陨自天”,正是“尊者”修德求贤的典型象征,流露出“君臣际遇”将从天而降的期望。这无疑是本卦义理中所蕴存的一定程度的政治思想。杨万里从这一角度,援史证曰:“舜遇尧为天人之合,'有陨自天’之象,何忧[插图]兜?何畏孔壬?”(《诚斋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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