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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2023-10-04 | 阅:  转:  |  分享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与辨识指引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的各类医
疗机构。 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1、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级、本部门(科室)、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消
防安全责任人,将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写清楚。2、在实行承包、承租或委托管理时,应按照订立合同的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承包方、承租方或委托管理方在使用、经营、管理中履行消防安全责任。3、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方和政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明
确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4、属于两个以上产权单
位的建筑,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共用的疏散通道,统一管理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 5、按
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WS308-2009)、《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
),明确各项要素,根据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6、确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器材装备维护保养、火
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必须的经费投入。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 1、单位应当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
划,定期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标志牌,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消防组织
条件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条件的企业进行维护保养。2、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出现故障、缺陷时,必须立即修复、更换,不得挪用、损坏、拆除、停用
或长期不能运行。因故障、维修或其他原因需要暂时关闭消防设备,必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确保安全。维修完毕后,应立即恢
复正常运行。3、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配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负责人)、代理更换时间、故障报告、维修拆
除等相关信息。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风口、私自发电设备等,应设置名称、位置、用途,
并保持正常工作,同时设置围护标志,禁止住人占用。消防水泵及其管道阀门应设置管道流量、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连接件
设置在供水系统名称和标识范围内。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必须齐全、完好,消火栓的盖罩必须完好,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6、广告箱及
标识、医疗器械、床上家具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排烟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
等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堆放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 0.3 不得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下方和两侧 0.3 米范围内堆放货物。7
、灭火设备的电源开关和管道控制阀应处于正常工作位置。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的阀门,应设置密封、锁紧固定及其他限制措施。8、设置自动灭
火设备的单位,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单项功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 三、安全疏散管理 1、病房建筑应无障碍,行动不便
的病人应安置在低层建筑(最好在四层以下)。 2、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将卷帘门、旋转门、吊门、侧拉门等作为疏散门使用,不得随
意改变疏散门的启闭方向,不得减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3、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和逃生门应设置禁止上锁、封堵、占用等标志。 永久关闭
的防火门和电梯应标明 "永久关闭的防火门必须始终保持关闭 "和 "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 "等标志。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必
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不得锁闭出口,不得设置栅栏、障碍物,不得在楼梯间或房间门口设置锅炉房、电源柜、存放可燃物、垃圾
道,不得设置突出物和其他障碍物 影响楼房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逃生通道或楼梯间增设影响疏散的床铺。疏散门内外 1.4 米范围内不得设
置台阶。 5、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闭门器和顺序器应保持完好有效。在共用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逃生门为常开防火门的情况下,应安
装自动关闭和手动关闭装置,以确保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 6、对于长度超过 6.24 米的病房,逃生室应设在病房首层或更高楼层以及清洁
操作部内,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指示牌。不得改变逃生室的用途或减少可供疏散的净面积。 7、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和应急广播必须完好有效,
不得遮挡。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疏散标志牌必须有照明,不得发光。 8、每层外墙的窗户、阳台等部位应设置影响疏散的金属围栏和灭
火救援,不应设置或应便于从内侧开启。9、安全疏散指示图应放置在病房门、床头及病房公共区域等容易看到的位置,指示图应包括疏散路线、疏
散方向、安全出口、人员位置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x) 装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便于在发生火灾时从里面打开,并在醒目位置设 置醒目的提
示和标志。 10、二层以上病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自救呼吸器、应急照明设备、辅助疏散设备和使用说明。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器材 1、消
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低于4米。 2、消防车进入和消防车登高作业场所应设置标志、标牌,并设置禁止占用标志牌。在消防车通道但未架空的消防
车操作场地、防火间距等处,设置停车场、构筑物、固定桩等障碍物,并在消防车通道但未架空的操作面上方,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标
志、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设置。 3、户外标志和外部装饰不得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的防火结构。不得遮挡建筑物外
墙的消防救援窗和消防救援入口。相应的室内外位置必须有明显标志。 4、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得覆盖、埋设或占用。室外消火栓、消
防水泵接合器不得有影响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和停放车辆,沿道路两侧方向3米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和停放车辆。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控制 1
、住院区、门(急)诊治疗区、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理科、化验室、研究室、药品仓库、制剂室、氧气站、高压氧室、电影放映室、图书室、贵
重仪器室、病案资料室、档案室、易燃品库(贮)室、储藏室、厨房、锅炉房、 液化石油气瓶、建筑工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等易燃区域的
安装。变电所(室)、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室、储能室、冷藏室、空调室、冷库(氨制冷库)、通信设备室、计算机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
固定消防设备室、排烟风机室、逃生室以及其他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火灾易发区。 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影响重大的消防安全
区域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区域。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落实专门的防范措施和重点控制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内不得住人或
堆放杂物。 3、厨房区域必须用隔墙和耐火极限在 2 小时以上的乙级防火门与建筑的其他部分隔开。建筑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的食堂
,厨房的排烟罩和烹饪区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该系统可连接和关闭燃气管道,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警信号。排烟管道应按防火分区安装,防火阀
应按规定安装。 4、厨房内使用燃气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燃气管道和燃气用具,并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检查、
测试和维护燃气管道及其法兰接头、阀门和未经授权安装、改动或拆除的燃气用具和配件。 5、餐饮区的油烟管道、共用水平收集管道、垂直升降
管道、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气扇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应至少每月检测一次油烟管道内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 6、配电室内的灭火设备和装置
的配电盘、配电箱应有明显标志,以便与其他配电设备区分开。 7、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充油变压器房的防火分隔不得
破坏,其内的防爆灯具、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和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8、使用乙醚、酒精、胶片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门诊部、急诊科等部
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出入库,并对危险品系统进行登记、清理,接收、邻近或接触热源和直 要避免阳光照射。 9、使用酒精、麻醉剂(
如乙醚、甲氧氟烷、环丙烷)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品接收、排放登记制度,手术不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和供氧设施。 10、病房护士站
存放的酒精、醋酸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专用柜内,并置于阴凉、通风、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的地方。严格执行危险品接收登记和
报关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11、药店不应设在休息室,办公室或夜间值班室不应留人。药品应分类单独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危
险库区,不得存放在地下,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12、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乙醚、丙酮等自燃危险品,乙炔、氢气等爆炸危险品以及实验
室使用的其他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区域,远离热源和可燃物,避免阳光直射。 13、氧气房的氧气瓶应与空瓶和实际使用的氧气瓶分开存放,
并贴上标签。病房内的氧气瓶应及时更换,不得积压。如用管道供氧,应经常检查供氧管道接口和面罩,如有渗漏应立即维修或更换。 14、放射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如在机房内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消毒或清洁污物,必须打开门窗通风。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电气焊
工、电工要持证上岗。电工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线路和其他专用配电线路,熟练掌握正常操作消防电源和关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2、使用明火
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按照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操作规程执行,办理现场监护人审批
手续,清除动火区域、易燃、可燃物区域和灭火器材,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开始施工。 应配置灭火器材。参与消防工程的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
定,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共用建筑现场施工需要直接动火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共同采取施工区和使用区的防火分隔措
施。3、电气接线、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按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配电箱(柜)不得采用零地并联、螺栓压接、多线铰接,不得有裸露带电
部位、合闸、 不得用拉力装载。不得使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电器和移动插头,不得与电力设施的电气线路连接,不得擅自增加。 4、电热加热
器、暖风机、对流加热器、电热膜加热器等加热器具的配电线路必须设置与电热器具相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5、紧靠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
绝缘、散热等防火措施。各类灯具与窗帘、窗帘、景观等可燃物的距离不得超过 0.5 米。 6、定期检查、测试电气线路和设备,及时维修、
更换故障线路和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7、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得在公共入口、逃生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或充电,不得违
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线路和插座充电。 8、如果员工有额外的地方使用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区域应集中在室外,独立设置,与建筑物保持安全
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如果需要设在建筑物内,则应通过消防安全设备将其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隔开。充电设施应具备全自动断电、定
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9、禁止在病房内做饭、烧水。 除医疗需要外,病房内不得使用电热器、石英加热
器和其他高温电器。 10、禁止擅自改动病房内的电气设备或在病房线路上加装电视机、风扇或其他电气设备。 11、氧气站和氧气瓶室必须禁
止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锂电池医疗设备,轮椅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充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独立设置,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包装破损、滴漏的,禁止入库。 应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标明物品名称、特性、防火措
施和灭火方法。 在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房间内,严禁使用明火或将火种带入室内,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或铁掌的鞋子或化学纤维制成的衣
服,严禁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房间。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各部门根据计划使用数量领取材料,由专门人员集中管理和存放。 使用后的废弃物
应集中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交由指定部门统一处理。 七、消防控制室的管理 1、消防控制室由统一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值班人员应持
证上岗,每天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每人值班不得超过2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掌握建筑基本情况,安装消防设施,并按照消防控制室设
备设施操作规程、火灾报警、故障应急处理程序和要求,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的
运行情况,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必须检查火灾发生情况,联动消防控制设备自动控制状态,同
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消防控制室不得存放与消防控制室职责无关的物品,
不得对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如喇叭、蜂鸣器等声光报警装置进行遮蔽、遮挡、切割、绕开等操作。 5、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室、通往
屋顶和地下室等通道的门锁钥匙、防火卷帘按钮盒钥匙、消防电源、控制箱(柜)、吊挂开关、专用钥匙和分类标志。配备便携式插孔消防电话、安
全帽、手持扩音器、手电筒、对讲机等消防专用工具和器材。 6、消防控制室与使用方之间应建立各自应急信息的畅通、双向信息沟通和联络机制
,确保反应及时。 八、装修施工管理 1、室内装修不应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室内装修、装饰和条幅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应使用 "
绿色环保 "或 "木质 "等可燃材料仿真、软包,这在发生火灾时会产生有毒气体。 2、严禁使用可燃泡沫芯材彩钢板材料设置在外墙、隔墙
、顶棚、屋顶、室内等区域用于搭建临时用房。 3、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应在主要出入口周围及相关的高调区域设置外墙外保温燃烧性能和防火要求
的标识。建筑物的外保温系统出现破损、裂缝和脱层应及时修补。 4、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提前办理消防安全管理人
施工审批手续。 5、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
定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计划并进行训练;在施工重要防火部位和区域,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部位与施工现场其他部位之间,必须设置、配备
和采用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局部施工部位不应影响整体消防器材
的使用,应暂停或屏蔽局部消防器材的使用、 同时采取人员防护、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强防范。 6、防火墙、防火分区、防火窗、防火门、防火卷
帘、防火阀、挡烟垂壁等不得破坏防火、防烟分隔设施,建筑外立面、设置外装饰面和幕墙、各楼层空腔部位应保证与防火封堵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7、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穿墙天花板相连的孔洞、缝隙每层应用耐火材料填塞或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不得堆放杂物。 九、防
火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1、应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有两个以上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的,应明确防火检查区域。 2、白天对住院区和门
诊区至少巡查两次,夜间对住院区和急诊区至少巡查两次,其他区域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夜间巡查人员应具备组织疏散的能力。 3、消防安全检查
每月至少一次,高层医疗建筑每半月一次。 4、防火检查和巡查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如不能消除,应立即通知防火负责人。防火
负责人或其分管的防火业务负责人应查明所报告的火灾隐患,并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5、消防
安全检查、巡查必须填写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在记录上签字。检查、巡查记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负责人、检
查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 十、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宣传队列,悬挂电子显示屏和张贴消防宣传挂
图,重点向患者、陪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提示火灾隐患位置、安全逃生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等 是 2
、在主管部门的管理下,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至少涵
盖本建筑的整体情况、本单位人员组织结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机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内容。 3、消防控制室
值班人员、重点岗位员工队伍,必须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新进或调入员工和劳务派遣、外包单位、协作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必须提前接受岗位消防安
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合格员工不得上岗。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单位情况、火灾隐患部位和防火措施、相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技能、场所内安全疏散
通道、引导人员逃生的 灭火和紧急疏散计划的程序和方法、内容,应包括紧急疏散操作程序。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所有员工应
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与培训 1、医疗机构应按照《社
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实施导则》(GB/T38315-2019),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等人群的认知和行动特点,编制单
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ICU病房、手术室等相关部位应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设备,对无自救能力、行动不便的患者的疏散应明确每一位
急救人员进行疏散。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应包括:单位或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要害部位和火灾危险性分析;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消防人员
的灭火、疏散、抢救、保护等任务;灭火程序;组织机构 紧急疏散程序和措施、程序和措施、通信和联络、组织和派遣安全保护和救援人员的程序
和保护措施、火灾紧急救援和灭火的程序和措施。和防护措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3、预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传达给所有医生和护理人员,并定
期对所有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如果出现人事变动或其他情况,将对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 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
演习。对保障任务重、火灾易发季节和重大活动的单位,应组织各要素的全面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完善预案内容,将培训记录存档备查。各部门(
科室)应适时组织专项培训,每月宜开展一次培训。 十二、消防部队建设与运行 1、医疗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所属消防队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期
建设微型消防站。其他医疗机构应建立志愿消防队。 2、微型消防站是根据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按照 "规范 "的要求配备灭火、通信、个人
防护等消防器材装备。志愿消防队应按照 "规范 "中三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 3、微型消防站应结合班组执勤实际,实行24小时工作
制。其中,住院床位50张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每班至少安排2人值班,住院床位100张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每班至少安排4人值班,住院床位200
张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每班至少安排6人值班。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熟悉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参加经常性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器材装备操作、战术训练,落实器材装备维护保养、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参与常见火灾等灾害事故
的扑救,必须掌握微型消防站的特点和特点。 事故,必须掌握此类事故的特点、处理过程和防护措施。 5、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火灾现场及周
边区域的员工、保安人员、巡查人员等应开展初期火灾扑救,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微型消防站队员应组织人员疏散,按照 "
三分钟到场 "的要求,同时当地消防 负责联系救援部门。同时负责联系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现场协助灭火救援工作。 十三、拉动测试信息
系统的应用 1、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必须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单元),将消防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实时传输到消防设备联网监控系统监控中
心。联网单位需要维护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火灾报警控制装置(消防联锁控制装置),网络通信设施通常连接到消防设备联网监控中心,以便及时推送检查火灾报警、网络故障等信息、 地址,消防设备联网监控中心对检查指令及时响应。 2、需要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依托该系统,对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微型消防站、灭火和应急处 计划、按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消防设施维护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微型消防站日常培训、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消防安全工作奖惩等基本信息录入情况。 十四、消防档案管理 1、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属的消防安全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础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应由本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填写,记录为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文件,并统一存放消防相关材料和检查情况。 2、按照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按年度分类、归档,由专业人员统一管理。电子档案如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并能实时录入、更新并保证数据长期保存的可不建立纸质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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