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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旧事‖西丰县城九所九门的由来

 公众号辽河记忆 2023-10-05 发布于辽宁





作者:李志明,西丰县新华书店离休干部。

现在居住在西丰县城内(西丰镇)的居民无论是老年人、青年人,甚至包括一部分中小学生和儿童,一提起西丰县城的九所九门以及它的依据和由来,却没有几个人能够说清楚。

西丰县城在县境中心。县城位于寇河北岸,五龙背之南(即现在猴石山设治前称五龙背)与欢喜岭之间,城区呈带状,面积为一点五平方公里。

西丰于光绪二十八年设治后,于次年(1903年)“知西丰县事者为钱宗昌,劝办捐款,藉资民力,掘土筑城。因北面依猴石山,东南西三面,筑土城墙高二点三米,设四门,三阅月而竣工。”城内开辟东、西、南、北大街四条,同时又于各门与大街中间辟小街各一,大略全城街道呈为四个田字形。

民国十二年吴肇和任西丰县知事,奉天军警执法处处长常荫槐巡视东边各县,经过西丰,看到土城有的地方倒塌,城墙残缺不全,有的商户住在城外北山脚下,影响治安防范,建议重修县城。吴肇和召集地方士绅商议募捐两万元,又将旧墙基得款一万余元,一起用于修建一座石城。
由于西丰县城地理位置是三面环水,县城北面依山,东面有东北沟河,河水经县城东面入县城前面的寇河。县城西面又有西北沟河,河水经县城西面也流入县城前面的寇河。

所以这座石城墙就是以西丰城的东西沟两条河为界修筑石墙。北面依山,东西南三面用石头砌成,总长三公里有余。县城东面设四个门,南面设两个门,西面设三个门,共计九座城门。

当时县城虽然不大,但城门确实不少,城里的居民根据城门的地理位置及人流进出多少很自然很习惯的对东西的四个门叫大东门、小东门、东南门、东北门;南面的两门叫大南门、小南门;西面的三个门叫大西门、小西门、西北门。

后来县知事吴肇和对西丰县城修建的九座城门又都起了名称。

民国元年(1912年)政局安定,恢复警察制度,警务公所改为警察事务所。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警察事务所为公安局。

西丰县城为第一分局,辖三个公安分所,负责西丰城九座门的治安管理和防范任务。

东北沦陷后的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春,公安局改为警务局,公安分局改为警察署。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 12月1日警务局又改为警务科,下辖城厢、平岗、郜家店、老营厂、双河镇(现振兴镇)、房木镇等6个警察署。

当时西丰县城的城厢警察署,下辖西丰县城内九座门,为了加强城内警务防范和治安管理城厢警察署对县城九座门又都设立了警察分驻所。

由于过去修城筑墙的时候门建的多,而且对每座门还都起了古老的名称,又加上城厢警察署对城内九座门都设立了警察分驻所进行防范治安,为了方便警务,城厢警察署把九个城门分驻所,分别编成九个所,管理九个门。

九个门、所编成后,对当时城厢警察署来说,无论对警务管理、事务防范以及城里内外交通路线、去向等都很方便,当时城里城外百姓一提起几所几门,他们就知道提及的地点和方向以及通往的路线在哪。

八一五光复后,伪县公署组成县治安维持委员会,临时管理全县政务。伪警务科改为公安局,县城的警察九个分驻所撤消,改为直辖、东北、东南、大南、大西、西北六个分局。

后来在国共两军互战,拉锯时期,因社会治安混乱,无论是城墙、城门都被老百姓拆毁掉了,城门没有了,各门的分驻所也撤销了,所以人们对哪个门是几所也都忘却了。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日西丰全境解放后,政局基本稳定,西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县城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在原来的九个所门里和门外,相继建立了机关、工厂和学校,有的在门外还修建了桥。居住在西丰镇内的居民往往以此指引方向,而很少再提及九所九门,但一些老人对九所九门的方位却深深地留在记忆中。

这就是西丰县城九所九门的由来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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