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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择日的造葬权变法 段仕伟/文

 段仕伟说风水 2023-10-05 发布于四川

几种择日的造葬权变法

段仕伟/

《通书》云:凡修造,一定要修主年命、方向和年月均利,才能获吉。如果(方向)不利又不得不造,可用迁居之法,从所迁之地视为所作之方为吉就行了。如年命利作兑不利作震,则当迁居而东,既居于东,则自其居视所作之方,昔为震者,今为兑矣。自此作之,则无不可。关于作方,凡所作只在一宫,选择比较容易,如果跨连数宫,有吉有凶,于吉宫起工,由此连及不利之宫,于吉方竣工,并无妨害。如果修造年月日吉利而准备未停当,可以略加起造以应吉时,以后再接触修造,也行。但在竣工之后,要归福德之方。

论取土方道,凡远隔百步之外,目所不见,可不问方道神煞。太岁、三煞、官符、大小月建等方,忌取土。论清明前后修墓法,凡己葬墓堂的加土、种树、砌祭台、修整等,于清明寒食之间起工修作,可不论山向及年月日时。

论竖造宅舍,大寒五日后择日拆屋修选,赶在立春节前择日完工,可以不忌开山立向年月克山家和凶神。这叫做岁官交承。如己过立春后,年月凶神方位己定,不可修作。如方位无凶神,修作无妨。

论安葬,在大寒五日后至立春前之间,先择日破土,再择日安葬,可不忌开山立向及年月各凶煞。但一定要在立春前谢墓,或在次年清明节加土谢墓。

论凶葬法,凡人初死,在三日之内或一旬之内,择日破土安葬,不问开山立向及年月神煞。

乘凶葬法:(崇正辟谬P600)如死者三日、七日、旬内,择日安葬,不忌年月诸凶,不须昭告地祗,斩草名曰盗葬,当日清曰开圹,尽一日之内或坟三日之内谢墓,吉。或大寒节五日后,或清明节先后谢墓也可。

从权葬法:(崇正辟谬P600) 择大寒节五日后,立春节之前,乃新旧岁官交承之时,先择日破土,又择吉日安葬,如开山立向,不忌年月日时克山家,更不忌太岁月家诸凶神杀,就立春前谢墓,或于来年寒食节后清明节内,用人夫工匠,尽一日之内,加土谢墓,则无禁忌。 设从权之法:如遇贫乏之家,或死于四、五或六月、七月,炎蒸酷热之天,衣食尚且不足,棺木自然薄削,臭秽莫堪,岂可久停,必致败害,故不得己,从权葬之,术士宜谅。丧家稍有力者,则抬出阴幽之所,掘土压之,使伏土气,免致败害,另择吉日埋葬,使生人致福,死者得安,乃术士仁人之心,亦丧家子孙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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