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兰亭会八周年,感谢南开大学法学院校友安尧题字) 治国凭圭臬 安邦靠准绳 共同的法治信仰 让我们走到一起 同讲一堂课 来看看吧 日前,由天津市委政法委、天津市司法局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政法干警“同讲一堂课”活动圆满举行。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来自公检法司的各路英雄汇聚一堂,江湖论剑,各展所长。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律师代表一起参与了这场执法司法知识盛宴。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第十三支队支队长范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纪元、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缴治民、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兵四名主讲嘉宾,以“四人谈”的方式,围绕“电子数据相关问题研究”的主题,聚焦三个典型案例,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从侦、诉、审、辩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精彩的交流研讨。 活动专门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朱桐辉副教授作为特邀嘉宾,从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方面进行点评,对现场讨论作出总结提升。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第十三支队支队长范玮 涉及电子证据的侦查取证,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其收集、提取、保存是确保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的基础,关系到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特别是像手机这类移动存储工具,对其进行扣押、封存时要严格遵守程序性规则,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纪元 电子数据在正式成为定案依据之前,往往需要经历收集、提取、检查、鉴定等一系列环节,但是由于电子数据极易受到增加、删除、修改,造成原始数据的灭失,因此,如何保证电子数据的原始性至关重要。我们可以通过完整、科学的移送保管链条来证明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原始性,从而证明其中电子数据的原始性。 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缴治民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形式,比如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网页、博客、朋友圈、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文档、图片、视频等等。如何对电子数据进行审查,成为司法实践面临的迫切问题和巨大挑战。 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兵 APP是电诈人员的犯罪工具,追究此类犯罪的刑事责任,离不开涉诈APP的认定以及涉诈APP与被告人的关联性两方面。其中涉诈APP的认定源于电子数据提取的合法性和客观性,只有客观真实,才能为下一步的比对关联性提供客观基础,继而为嫌疑人责任认定打下基础。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桐辉表示,从本次培训的三个案例及各位主讲人的讲述可以看出,对电子数据的审查需要从同一性、关联性、客观性、完整性、科学性、合法性、证明力等多层面进行实质审查、对比审查和综合判断。同时,随着网络犯罪预防和打击任务的占比越来越高,电子数据及其升级版本——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报告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这就促使我们要高度重视电子数据相关问题,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本次培训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开端,相信会很有助于我市司法人员和律师们的能力与认识的提高。 为了进一步解决广大政法干警对于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检查、保存等环节中存在的困惑,活动现场特别设置互动提问环节。 微信聊天截图,打印出来可否作为证据?证据的强度如何? 当海量的电子证据进入诉讼程序,如何做好电子证据的综合审查认定? 现场主讲嘉宾对于干警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生动详实的解答,通过案例论证、法条解读、分类分析等方法,针对电子数据的归类认定等专业知识进行了具体阐述,在轻松幽默的互动中,现场干警频频点头、掌声阵阵,活动在一片热烈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针对政法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进行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案例分析鞭辟入里,思想碰撞火花四溅。从案牍到实践,从法理到人情,整个交流研讨酣畅淋漓,干货满满。 干警代表们乘兴而来,尽兴而归。大家纷纷表示,同堂听课不仅对自身领域的执法司法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还对其他政法领域的工作内容有了更多了解,在之后的案件处理衔接配合上,将更加得心应手,切切实实增强了政法战线的协同作战能力。 丰富理论储备,凝聚法治共识,提升专业素质,确保办案实效,“同讲一堂课”活动以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目标,通过同堂练兵的形式,为全市政法单位互联互通、互学互鉴搭建了桥梁,开辟了路径。通过线下互动培训,引导干警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对进一步提振队伍士气,形成政法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公众号“天津司法” 供稿:政治部宣教处 编辑:王思思 审核:韩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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