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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之三十二 物流运输行业偷税与虚开

 万氏网文馆 2023-10-07 发布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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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物流及运输行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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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运输方面主要有空运、铁路运输、海运、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海运主要解决的是大宗商品运输,而且海运比较便宜,能够进行铁路运输和海运的公司是实力不俗的大公司。
在国内运输,尤其是城市和城市之间,公路运输可以达到灵活、快捷的角度,公路运输在短途和长途运输中均有适用,对于解决不是大宗商品,那么公路运输自然是首选目标。何况每个城市之间并非都通铁路,而铁路运输在铁路枢纽城市,其便捷程度自不待言。
对于公路运输而言有个显著的特征是大卡车司机大多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挂靠在物流公司,挂靠的原因是方便接单,满足监管要求,毕竟跟个人合作,尤其是陌生人,都会心里打鼓。
公路运输的大卡车司机四海为家,其承接某个订单的时候,还要思考返程的时候是否空车回,如果是空车回,那么大卡司机就血亏了。公路运输的大卡车司机,机动性比较强,如果开具发票则占用其太多时间,耽误其承运接单,同时开具了发票意味着其要上税,大卡车司机的是不愿意的。
物流运输行业的收入来自于运输收入,其成本主要卡车的折旧、人员的工资、油料消耗、仓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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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车辆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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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案例。
你单位2019年度少列挂靠管理费收入74,716.98元,2020年度少列挂靠管理费收入74,716.98,2021年度少列挂靠管理费收入73,584.91元。你单位未对以上收入进行申报纳税。
你单位2019年度多列非自有车辆折旧费451,487.04元、保险费用235,956.17元,2020年度多列非自有车辆折旧费338,615.28元、保险费用106,315.28元。以上应调增你单位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62,160.19元、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19,647.54元、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3,584.91元。
调整后,你单位2019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38,108.01元,2020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25,982.37元,2021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1,839.6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
对你单位少缴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65,930.00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32,965.01元。
物流行业车辆挂靠这是行业特有的。
某位网友给交通部留言说: 公司甚至不惜帮买货车的人贷款来把车绑定该公司名下,然后再通过审车,买保险等来加以限制变相收费,更有甚者来绑定车辆的变更买卖,期间滋生非法带车,路虫子等路霸路匪,以至于买车人自挂靠公司那一刻起就成为了公司的打工人,还着高的车贷,还交着各种所谓的该给公司的费用。
交通部回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要求,包括个体经营者在内的任何经营主体只要具备从事货运经营的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条件,就可申请获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各类标准规范均没有禁止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规定。
仅明确长途客运车辆和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道路货运的挂靠经营从本质上属于个体司机与挂靠运输企业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既有市场利益驱动的原因,也有管理制度不合理的因素。为推进解决挂靠企业“挂而不管”的问题,减轻个体司机经营负担,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挂靠车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自然就不能列折旧费用了,根据会计准则资产是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在挂靠下,物流企业仅为形式上的所有权人,而非实质上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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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隐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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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金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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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金方式收取运输费收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通过现金方式收取客户运输费,但未将收入记入账簿并申报纳税,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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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零散客户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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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零散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货物送达后,运费通过现金收讫,未按规定入账核算且未申报纳税,这种行为构成偷税。
这种偷税行为一般会对偷税金额处以0.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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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购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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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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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成本、虚增进项税额,造成骗取留抵退税款、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行为。
购买发票一个特征,售票方如果被查处了,则跟这个售票方购买过发票的公司会一网打尽。由于购买的发票在账务上作为成本费用,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些成本费用金额需要纳税调整。员工的银行账户或法人代表的银行,存在资金回流。
如果虚开被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会有相关笔录,笔录上也会记载虚开发票的相关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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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挂靠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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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物流行业的显著特征之一是车辆挂靠,那么如何同司机结算呢。比如客户支付钱款给到物流公司,物流公司给客户开了发票,但是物流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需要剩余的资金支付至卡车司机,此时通过工资薪酬或者其他报销的方式把钱套出去。
公司委托个人司机开展运输业务(挂靠),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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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售票方通常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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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有分段运输,那么存在这个现实因素,比如A物流公司收取了全款,但是余下的款项某分段承运者BB需要开具发票给A物流公司,这在真实的业务背景下,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根据笔者查看到的税务稽查案例,售票方被查处后,牵连的物流公司是很多的。
发票内容是货物*运输服务*,但是无运输工具运送货物,售票方被查处后,通常会给受票方的税务局发出协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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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某知名物流公司虚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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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税务局的官网,广东的多家物流运输公司事是从这家公司取得的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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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在天眼查上查询,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根据互联网的信息信息,该公司的浙江省第一家取得“网络运输”牌照的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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