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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退榴莲的可笑之处

 奉啸敏 2023-10-08 发布于湖南

是愚昧无知,还是胆大妄为?

近日,浙江南浔,一位大妈趁人不注意偷拿水果店门口摆放的榴莲。当日下午,这位大妈竟拿着榴莲回到水果店里,以榴莲没熟透为由要求退款。

水果店老板向大妈索要购买小票或者付款记录,大妈一问三不知。

老板起初并不知道这只榴莲是大妈从自家店里偷的,只是让大妈将榴莲放在店里,回去找女儿要小票,没想到老人跑了。

老板表示,其实这株榴莲本来就是不好的,准备退回公司,后来找不到了。

而且老人又到店里偷东西了他们才报了警。

对于大妈这种偷了东西,还能大胆地去店里退款的行为我们是不能充分理解的。

既不是不能理解她的偷榴莲行为,顺手牵羊这样的事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小事一桩,哪怕被发现了,把榴莲退回去就行,有什么大不了的。

也不是不能理解大妈没有想到店家需要小票和付款记录。对于这种购物证明,大妈应该没有往那方面去想。在她的意识里,我有榴莲就可以退货拿钱。

或者大妈也可以振振有词地说我是现金购买的,小票丢了,没有付款记录。这样的话,就会不打自招地让店家调取监控。

更不是不能理解大妈没有想到水果店里装有监控。在大妈的意识里,水果店就如她老家村子里的小卖部,谁人都可以进,谁人都可以买,有货就可以退,哪有那么复杂。

老奉不能理解的是大妈的那种贪。偷了人家的榴莲,还想着把榴莲变成现金,这是明显的贪得无厌的行径。

假如大妈把榴莲吃了,如果水果店不是特意调监控的话,估计也没有人会特意在意一只榴莲。从而大妈的偷窃行径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只要之后她不再二次偷窃,这一次的偷榴莲行为就会被尘封在她的记忆里。

可是大妈不是这样想的,既偷得了榴莲,还想把偷来的榴莲变成现金揣进自己的兜里。

最后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说大妈愚昧无知也正在于她的贪。

心里既有贪婪,又存侥幸,才会荒诞地拿偷来的东西去退钱。

一斤榴莲值得几个钱?想吃了,自己去买就行。

哪怕大妈经济能力不强,她还有儿女呀,求得一只榴莲应该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吧?

既然顺手牵羊顺回了一只榴莲,不管心里是否有愧,好好享受就行,为什么非得要把榴莲变成现金呢?

根本原因不是榴莲没有熟透,而是大妈的那种贪念没有来得及刹车。

而且,据水果店的说法是大妈有了第二次偷窃之后他们才选择报的警。

贪欲无度,贼心不死。

这下好了,先是偷拿榴莲是偷窃行为,现在又是以偷来的榴莲要求退款,是诈骗行为。再加上二次偷窃,罪加一等。

假如水果店老板较真的话,等待大妈的处理结果应该不轻。

大妈以偷来的榴莲要求退款的行为最大的可笑之处不是她的偷,也不是她的蠢,而是她的贪。

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只要稍加思考就会发现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为什么大妈一直要把可笑的退款行为坚持下去,根本原因就在于她的贪念。

有人把偷榴莲的大妈跟大闹婚宴的舅妈联系到一起,再一次得出那个“坏人变老了”的结论。

这倒未必。

舅妈未必在年轻时就怎么恨外甥,大妈未必以前就这么贪。

不过,大妈和舅妈两者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却是事实,前者是不诚信,后者是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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