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系列学术专著、教材 [1]《公共图书馆服务***之路》 [2]《高校图书馆精细化***与应用》 [3]《数字化图书馆***问题研究》 [4]《智慧图书馆***阅读推广》 [5]《图书馆古籍整理***工作研究》 [6]《***图书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7]《数字***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 [8]《创新***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 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学术著作) 第十一条 馆员评审条件 (三)学术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1. 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2篇以上。 2.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术交流活动上交流独立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章1篇以上;或在州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术交流活动上交流独立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章2篇以上。 3. 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一定见解的业务工作报告1份以上。 第十二条 副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三)学术成果要求 取得馆员职称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1.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 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3篇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2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2篇以上。 3.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完成省 (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州 (市)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4.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编写专业培训教材1部以上 (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或在州 (市)级以上业务培训中应用。 5. 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业务工作报告1份以上。 第十三条 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三)学术成果要求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1. 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独立编译、校点整理、汇编资料类作品2部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3篇以上。 2. 主持编写并公开出版专业培训教材2部以上 (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3篇以上。 3. 主持完成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省 (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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