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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风险
2023-10-09 | 阅:  转:  |  分享 
  
且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风险丁少华?javascript:void(0);祥顺财税俱乐部?2023-10-09发表于山东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
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绝对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为鼓励企业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从国家层面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企认定。认定为高
企有哪些好处呢?首先,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税率为15%,与法定税率相比,可以少缴40%的企业所得税;其次,各级地方政府,
对于高企还会有一定金额的补贴,个别地方,高企还可以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当然,有些地方,对于高企还会提供其他方面的扶持。总之,认
定为高企,好处是大大的,但是,借用某款酒的广告词“高企虽好,可不要胡来哟”。也就是说,认定为高企,对企业来说,好处有很多,但是,其
中的风险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高企认定,笔者也和很多人聊起这个话题,个人认为,认定为高企可谓“上船容易,下船难”。尤其对于某些
企业来说,高企认定以后,光持续的研发投入,就会搞得这些企业“相当难受”。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在高企认定的期间,不少企业的各项指标
,那是相当不错,但是研发成功后,新产品可以保持少则3-5年,多则8-10年的领先优势,足以为企业带来不菲的收益,在这期间,这些企业
既没必要也没能力,进行持续且大量的研发投入,这就导致这些企业,在高企存续期间,想要提前下船,又不甘心,一直在船上,又会憋得的很难受
,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窘境。所以,针对高企认定,在上船之前,还是要掂量掂量自己到底有几把刷子,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其风险。另外
,最近几年,网上也时不时的爆出取消高企资格的公告,仅2023年7-9月初,各地就有不少企业被取消高企资格,详情见下图:上图相关数据
如果折算到全年,仅2023年各地就会有相当于数量的企业被取消高企资格,这充分说明了高企的风险是实打实存在的,并不是危言耸听。正好,
笔者最近在给一家企业做业务,也经常和该企业的老板交流税务风险的话题,其中就包括高企的风险。该老板旗下有多家企业,其中有两家企业是高
企。在交流的时候,老板自信的说,他的企业在发票上基本没啥问题,最大的问题出在两家高企,也就是说,这两家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可能不太符
合高企的要求,要笔者帮忙出出主意。后来笔者与企业的研发、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时,也验证了老板的“担忧”。根据笔者的了
解,这两家高企最大的问题就出在研发投入上,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客观上来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是很难达到收入占比要求的。另外一家企业,
因资质借用问题,发生了一些本该不属于企业的挂靠收入,导致高新产品收入占比也告急了。那么,高企到底存在哪些税务风险呢?笔者结合实际业
务情况及高企认定的条件,从财税方面就高企常见税务风险点做简要解析,以飨读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高企认定有“八大条件”,包括成立时间、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收
入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其他条件。受篇幅影响,本文仅就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收入占比、研发费用占比三个与财税相关的条件做风险分析。提醒大
家注意:上述“八大条件”并不仅仅是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在高企资格存续期间,同样需要满足。实际上,高企就像现在某些学校(尤其是高中)
所谓的“先进班”或“精英班”类似,孩子们要想进入这些班级,需要满足成绩拔尖、素质过硬等条件,就像高企资格的取得也需要符合过硬的条件
一样;假设,孩子们有幸进入这些班级,那么在学习期间,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不是说进入这些班级就万事大吉了,如果不进反退,会被清退
的,同样高企也是类似,在资格存续期间也得符合相关的条件,否则就要被取消资格,原先享受的各项优惠就要全部吐出来。01、科技人员占比有
关的风险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举个小例子:某工
业企业准备高企资格认定,目前人员结构如下:研发人员(符合科技人员要求)6人,销售人员20人,生产制造人员40人,管理人员14人(含
高管),共计80人。假定上述人员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都在183天以上。该企业科技人员占比=6÷80=7.5%<10%,不符合条件,按
照10%的要求的话,至少应该为8人。怎样做才能达到10%的要求呢?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将老板、高管、生产人员及其他
部门的人员,调到研发人员,甚至有些企业将财务人员也调过去,这样做既满足了科技人员占比,又能加大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金额,真是“一举两
得”。上述骚操作,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且看一个真实案例。2019年,北京一家高企申请重新认定,在认定机构对其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该
企业个别科技人员的工作岗位为管理岗(如部门经理、总经理)或者生产岗(如技术工),经确认后,认定机构认为: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的员工不
属于科技人员,在剔除这部分员工之后该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低于10%,加之该企业研发费用等指标也存在问题,最终导致高企重新认定
失败。02、高新收入占比有关的风险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即
高新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以下简称高新收入)÷同期总收入≥60%。在这个指标中,分子和分母都可能带来税务风险,具体分
析如下:(一)高新收入带来的风险1.高新收入是否属于八大领域高企认定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而高新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
和。如果企业销售某些产品或技术取得收入,与八大领域范围内的技术没有关系或只是辅助关系,或者这些收入与研发或创新没有多大关系,那么,
这些收入就谈不上是高新收入。在实务中,据笔者了解,在申报时,很多企业将会计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全部当做高新收入,并没有
进行区分,比如:企业从事多种经营,既生产高新产品,也生产一般产品,为了达到60%的及格线,往往将不同收入混淆,这样势必会给企业带来
很大的税务风险。2.高新收入适用的范围这里的高新收入,并不仅仅包括销售高新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技术性收入,根据《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及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也即是说,企业将研发成功的技术直
接转让或用该技术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取得收入,以及直接提供受托研发取得收入,也属于高新收入。结合上述两点,企业在统计高新收入时,既可
能多统计,也可能少统计,为了准确核算企业的高新收入,应严格按照高企要求的口径进行统计,规避由此导致的税务风险。举一个小案例:某高企
为工业企业,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中包括领域内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收入为3500万元,一般产品收入为1500万元
,贸易收入为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为300万元,受托研发取得收入200万元;另外,该企业转让一项开发的
技术,计入营业外收入净额为400万元,其中转让时该技术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你能计算出2022年该企业的高新收入为多少吗?(二)
总收入带来的风险总收入的统计口径带来的风险也不能忽视,风险来源主要是对“什么是总收入”存在误解,即总收入到底包括哪些收入没有理解透
彻。在实务中,很多企业直接将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和作为总收入,导致总收入统计错误,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隐性风险。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这里的收入总额和不征税收入都是税法口径(企业所得税),并不是
会计口径。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财税政策的规定计算,相关内容受篇幅影响,在此
不赘述。曾经有一家高企,某一年度高新产品收入1.5亿元,营业收入2亿元,占比为75%。但按照税法口径,因当年一笔1.8亿元的股权转
让收入,使其总收入达到3.8亿元,高新收入占比仅为39.5%,远未达到60%的标准,因此,该年度不能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总之,对于高
新收入占比,不管是分子还是分母,如果不理解其具体含义的话,就会导致数据统计不准,自然计算结果也会产生差异,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些隐性
的风险。另外,除了要关注高新收入占比以外,还要关注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主要产品(服
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
50%的产品(服务)。据了解,很多高企高新产品不少,但是技术不聚焦,很难判断哪种产品是其主要高新产品,导致每一种所谓高新产品的收入
占比都超不过50%,同样不符合高企的条件。因此,对于高企收入占比来说,要求“双达标”,不但高新收入占比要达标,主要产品收入占比也要
达标。实务中,不少高企被取消资格,其中一条就是主要收入占比不达标。上述内容,笔者重点对高企科技人员占比及高新收入占比进行了风险分析,旨在帮助大家在认定高企及高企存续期间关注这两个指标。另外,在分析时难免存在不足或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PS:下篇文章“且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风险(二)”将重点解析高企研发费用收入占比面临的风险,敬请期待!对这篇文章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留言咨询哦~小编尽量一一回复,如果文章能帮助到大家,别忘了在文末右下角点个“在看”,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强动力~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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