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档案整理、档案信息化、档案馆建设等档案专业职称著作 [1]《医院档案保护***数字化建设》 [2]《城建档案***智慧化管理与建设》 [3]《网络环境下的档案***整合与开发》 [4]《档案馆***建设与服务研究》 [5]《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6]《档案学理论***实践应用》 [7]《数字***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 [8]《创新***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 目前,江苏省档案专业现行的职称文件是:苏职称〔2021〕7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第五章 馆员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 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要求 比较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1 项。 (二)参与完成档案专业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三)在公开发行刊物独立发表档案专业文章 1 篇以上。 (四)获市(厅)级以上档案专业优秀论文 2 次以上。 (五)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档案专业论文 1 篇;提交有一定水平的档案专业技术报告2 篇。 (本款适用于企业及县以下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章 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要求 (七)出版档案专业学术著作或中专以上档案专业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 (八)发表档案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且符合 1-4 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档案专业文章 3 篇(其中:核心期刊 1 篇)。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档案专业文章 2 篇(其中:核心期刊 1 篇),省级以上档案专业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1 篇或档案专业技术报告 2 篇。 3.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档案专业文章 2 篇,省级以上档案专业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1 篇或档案专业技术报告 2 篇。 (本款适用于企业及县以下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1项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 1 篇档案专业文章;1 项发布实施的档案类法规或规章(主要成员)可替代 1 篇档案专业文章;1 项档案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要成员)可替代 1 篇档案专业文章。 第七章 研究馆员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 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要求 (五)作为主要作者出版档案专业学术著作或档案专业教材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 (六)参与完成档案专业领域学术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并独立在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档案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七)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档案专业学术论文 5 篇(其中:国家级档案报刊或核心期刊 3 篇)。 1 项授权发明专利(第 1 发明人)可替代 1 篇核心期刊论文;1 项发布实施的档案类法规或规章(主持)可替代 1 篇核心期刊论文;1 项档案类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主持)可替代 1 篇核心期刊论文。 评职称出书时间会根据位置的不同、专业方向的不同会有所差异 1.独著出书。 整本书就一个作者,时间一般半年左右。 2.主编出书。 时间不定,平均8个月以上。 最短可能半年,如果刚好有一本书只缺一个主编(一般每本书3个主编),你马上署名,然后申报选题,这样的话会比较快,半年左右拿到书。 最长可能1年以上,例如一本书还没有一个人署名,你是第一个作者,那就需要等其他主编位置的人员凑齐才能开始申报选题,这中间凑人花费的时间不确定。 3.副主编/参编出书。 目前署名副主编或者参编出书周期和主编出书一致。 因为现在副主编基本上需要和主编一样一起将信息申报给出版社,这也就意味着出书的时间和主编保持一致。 如果有人说副主编还是2-3个月,就一定要想好,不然可能会承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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