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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纪》卷四论干神注解(2)

 峦征易学馆 2023-10-10 发布于四川

原文(1):坐下有化

壬午,丁禄在午,壬与丁合。

甲午,己禄在午,甲与己合。

丁亥,壬禄在亥,丁与壬合。

辛巳,丙禄在巳,辛与丙合。

戊子,癸禄在子,戊与癸合。

癸巳,戊禄在巳,癸与戊合。

以上壬午,丁亥最为福深幽。

戊子聪明,辛巳权谋,

甲午在寅午戌月得地,

癸巳贵中有酒色之疾,损寿,

甲午亦主有小亨。

德清注解:

此六组干支乃自带真气往来,

壬午禄丁化气真木;甲午禄己化气真土。

丁亥禄壬化气真木;辛巳禄丙化气真水。

戊子禄癸化气真火;癸巳禄戊化气真火。

六十甲子只有此6位自有化气五行。

壬午为化神木,午中藏丁己,己为壬水正官,丁为壬水正财;

丁亥为化神木,亥中藏甲壬,壬为丁火正官,甲为丁火正印,又自坐天乙贵人,故最吉利。

以上二位皆带化神,且为水火既济,互为夫妇,带正官有二重吉,而丁亥还带天乙贵人,最贵重,故日家多喜丁亥日亦如此。

戊子为化神火,癸为正财,癸又为坎水,水主智,故说聪明。

辛巳为化神水,又为自生之金带长生学堂,中藏丙戊亦为财官,辛又为白虎星主杀伐,主有权谋。

癸巳为化神火,又为自坐天乙贵人,藏丙戊为财官合身亦贵,癸为玄武,巳为蛇为离火主酒色,为玄武之象,主好酒色也。

甲午为化神土,午中藏丁己,为伤官和财,故最次之,以无官星,只有财气,福不重,如在寅午戌火旺之地,可以小富。

图片

原文(2):甲己合化土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

四柱有甲己,其间有乙字不化,名曰“妒合”。

随水为受气临官,又云己亥是也。

若论四季之月,各旺十八日,取谷雨,大暑,大寒前五日至四节前三日,并可用甲己正化。

德清注解:

甲己合化土之成功条件,主要乃取命局之土重,得生旺之气,不被刑冲破害之意。

取生于辰戌丑未月,即是四季皆土月土重,故可合化成功。

如果命局甲己合,却见乙字,乃土遇鬼克破化气,则化不成功,称为“妒合”。

禄命体系取水土同宫论,十月即为亥月,为土临官之位,亦得土旺气,故也可化,见己亥则最吉,但临官位为亡神位,吉凶参半也,己亥为土自坐临官位。

土旺为二十四节气之补充,在四季月各旺18日,共72日。

古人把一年分为四时八节,四时即春夏秋冬,八节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及春分,秋分,夏至,冬至。

每个月的第一个月称为节,即寅申巳亥月;

每个月的第二个月称为气,即子午卯酉月。

因为第二个月为太阳过宫交换中气的时候,所以称为气。

而这个月交换中气之时,即本月五行最旺之时,所以土旺十八日,皆辰戌丑未月的中气前九日和后九日。

三月辰月含清明节,谷雨气,所以谷雨前九日与后九日共18日为春季土旺之时。

六月未月含小暑节,大暑气,所以大暑前九日和后九日共18日为夏季土旺之时。

九月戌月含寒露节,霜降气,所以霜降前九日和后九日共18日为秋季土旺之时。

十二月丑含小寒节,大寒气,所以大寒前九日和后九日共18日为冬季土旺之时。

此则为土旺于四季18日,共72日之说,若按此说之土气最重,得之必化合成功,比四季月其余日之土气要厚重很多。

原文(3):乙庚合化金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

四柱有乙庚,期间带丙字不化,名曰“妒合”。

凡巳酉丑命人,四柱有庚申,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德清注解:

乙庚合化金,需生在巳酉丑月三合生旺库金才为正化。

四柱乙庚合化,见丙七杀克庚则妒合不吉,见甲六冲亦不喜也。

巳酉丑命即金人也,庚申为金临官之位,庚申干支皆金,为真临官,即亡神也,申中含生水泄气,金人之生气旺而流失也,故不吉利也。

原文(4):丙辛合化水

丙辛化水,在申子辰月方化,其次十月亦化。

四柱有丙辛,其见有丁字者不化,名曰“妒合”。

凡申子辰生人,四柱有癸亥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德清注解:

(1)取申子辰三合水生旺库之月为有气。

(2)见丁则辛金遇七杀克之,不化。

(3)水临官于亥,癸亥三元皆水为真临官亡神位,最终生气流失不吉。

原文(5):丁壬合化木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

凡四柱有丁壬,期间有无字不化,名曰“妒合”。

凡亥卯未生人,四柱有甲寅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德清注解:

(1)即亥卯未三合木生旺库得旺木之气,正月寅为临官位,亦旺可借用。

(2)见戊为七杀克壬破合,不化。

(3)木临官于寅,甲寅干支皆木为真临官位,为真亡神。

原文(6):戊癸合化火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之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

凡四柱有戊癸,期间有己字不化,名曰妒合。

凡寅午戌生人,四柱有丁巳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并【广信集】

德清注解:

(1)寅午戌即三合火生旺库,巳月为火临官,皆得火之生旺气。

(2)见己字,为癸遇七杀破合不吉。

(3)寅午戌皆火人,见巳为临官,丁巳干支皆火为真临官亡神之位,不吉利。

以上为化气五行得喜忌,其实还可以以此稍微延伸一下:

(1)妒合

妒合实则即遇到七杀:

甲己土,遇乙木克己土;

乙庚金,遇丙火克庚金;

丙辛水,遇丁火克辛金;

丁壬木,遇戊土克壬水;

戊癸火,遇己土克癸水;

按照化气五行延伸:

甲己土,遇乙克己不吉,遇庚克甲亦不吉,庚乙皆真金,皆盗泄土气;

乙庚金,遇丙克庚不吉,遇辛克乙亦不吉,丙辛皆真水,皆盗泄金气;

丙辛水,遇丁火克辛不吉,遇壬克丙亦不吉,丁壬皆真木,皆盗泄水气;

丁壬木,遇戊土克壬不吉,遇癸克丁亦不吉,戊癸皆真火,皆盗泄木气;

戊癸火,遇己土克癸不吉,遇甲克戊亦不吉,甲己皆真土,皆盗泄火气。

(2)生月合化

1:真金化气于巳酉丑申

2:真木化气于亥卯未寅

3:真水化气于申子辰亥

4:真火化气于寅午戌巳

5:真土化气于辰戌丑未亥

以上金木水火皆取得三合局,即十二宫生旺库和临官之位,即五行生旺气之意。

但土并非取所有的水土同宫申子辰,而是取得辰戌丑未,可见土之运用复杂,有体有用,用法不同,但亦取临官位。

此处未言及纳音五行金木水火土,实则亦可借用也。

原文(7):受气临官(1)

《神白经》有受气临官云:

受气临官莫同穴,一时两犯祸难说。

官人到此应无禄,富汉残年必欠缺。

纵然横得些名利,锋刃之中化为血。

后学消详莫顺情,此说阴阳幽微别。

德清注解:

所谓受气临官,即五行见临官之位也。

申子辰水人临官于亥,见癸亥为真亡神;

寅午戌火人临官于巳,见丁巳为真亡神;

亥卯未木人临官于寅,见甲寅为真亡神;

巳酉丑金人临官于申,见庚申为真亡神。

真亡神夺生气多不吉也;

亥为水临官位,癸亥三元皆水最凶犯三重;

巳为火临官位,丁巳干支皆水犯二重;

寅为木临官位,甲寅干支皆木犯二重;

申为金临官位,庚申干支皆金犯二重;

亥为土临官位,己亥天干为土犯一重;

亡神即临官位,在寅申巳亥,旺处夺生气,神煞以凶神名之,亦以三元而分三重之不同。

四句诗词皆同一义,莫犯受气临官为凶神,真亡神也。

原文(8):受气临官(2)

乙乙乙戊

亥酉酉寅

火水水土

时上有年临官,月日上有年受气,余同。

德清注解:

从年命看:

(1)亥为木人,木见时上寅为临官位,故说时上有年临官。

(2)月日天干皆乙木,乙酉纳音水,故说年受气。

(3)天干三乙木,年支亥为木,皆临官于时上寅木,犯受气临官。

(4)时上主晚年,故晚景不遂。

以上可看出,乃专论亡神也。

原文(9):受气临官(3)

二气在日时中亦然,虽犯诸吉象,富贵须有,只恐失多,不然死疾也。

又论临官云:

四卦临官人不知,带其类干日兼时。

重重相犯还有克,退即生兮进即危。

亥卯未人甲寅,巳酉丑人庚申;

寅午戌人丁巳,申子辰人癸亥。

德清注解:

二气乃是临官而言。

如果犯亡神在日时,就算有财官天乙天月德三奇贵人之类,有富贵之命,也是败多成少,多丧死,不然晚景凄惨,病死凶死之类。

后面乃是指真亡神临官,最不宜凡之于日时,多凶也。

易案一:

癸壬癸甲

卯戌卯寅

此人为黑社会,辛巳流年仇家犯事被杀。

年日支皆卯木,时上为甲寅真临官亡神,不仅无制,且一片水生旺时木,故凶神恶煞重重克身,且年日纳音二金亦皆绝于寅,故凶命也。

易案二:

甲庚戊丁

寅午申巳

此造贫寒命造,大运癸酉流年戊寅结婚两年妻子即去世。

年支寅为火,见时上丁巳为真亡神。

寅申巳犯三刑,俱伤不吉之凶命。

犯亡神有吉有凶,凶多吉少,以日时犯之最重,被克制住,反主职权吉利,不可一概而论,一切技法的运用皆需合乎易理去推演才可。

原文(10):甲己土

甲己化土,生在季月中,其土成象,

不可见火,若见火则虚,逢火炼不生物是。

季月有甲己日怕丙丁时是。

(甲己日皆丙寅丁卯火)

孙子才云:甲己喜丙火大妙,怕木气克坏死绝,又木为官,寅亥卯为妙。

德清注解:

季月即辰戌丑未土月,甲己合化土则可成象。

畏惧火者,非是畏惧火土之相生,乃是畏惧火多而木焚毁,木为土之官,无官则虚之意。

凡甲己日,最忌生在丙丁时,离火焚木也。

按五鼠遁,甲己人皆丙寅丁卯火,带二重火焚木,必然不喜也。

甲己合土之畏火,本质是怕火焚木,所以只要四柱搭配有情,有火亦不畏惧。

以化气论之,甲己土皆喜见丙辛水,丙为甲之食神,己之正印,故见之亦喜,以丁火为真木而不喜也。

但如果命局木虚而火盛,则丙丁巳午火寅午戌皆非若喜也。

如见地支寅卯亥得生旺临官且木得根而实,见之亦无妨也。

反之若有壬癸申子辰水,亦可借用。

纳音火也不喜,纳音水也可用。

案例一:梁启超

癸甲丙癸

酉寅午巳

金水水水

此梁启超之命造也。

(1)年干癸与寅中戊土暗合化真火。

(2)年支酉与寅中丙暗合化真水。

(3)月柱甲寅木与日之午己合化真土。

(4)时上癸巳自合化真火。

梁启超之真气往来交互,年月真气力轻,故出身不高,但月柱真气犹重,且合住年柱,其实丙午皆合化,时上又自合,成木火通明象,真土见丙午寅巳火亦重,纳音配三水以成既济,如此亦有力也。

原文(11):乙庚金

乙庚为金,生在申酉月中,其金成象。

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以示哀乐无宁之象也。

(乙庚日皆为丙子戊寅时)

孙子才云:乙庚喜戊土相生,甲己为福,不喜死败。

德清注解:

乙庚金,金临官于申,旺于酉,皆得旺气,故金可成象。

前说巳酉丑三合局可用,此处仅提申酉,实则亦可借用。

乙庚真金,怕寅子者,以金绝于寅,死于子也,故言哀乐无宁也。

寅中含生火克金,子则水多金沉矣。

若丙子时,则明见丙火克庚金妒合,子水引金至死地;

乙庚为真金,故喜土,戊己皆为土可生金,甲己真土,故见甲己土,戊土,纳音土皆喜,甲为金之财,土为金之印,甲己真土故为福。

若戊寅时,虽寅中含生火克金,但戊寅干土纳音土,二重土生金,亦吉多凶少。

孙子才与前人之看法,有所差异,且又侧重专论日时。

实则禄命起法以年,年日则可共参于月时也。

原文(12):丙辛水

丙辛为水,生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时,多哀蹇。

孙子才云:丙辛爱庚子相生之气,乙庚为福,怕坏气。

德清注解:

丙辛水,在亥子为临官旺地,故真水可合化成象。

生于卯巳,按十二宫,水死于卯,绝于巳,皆是衰气,故不喜也。

庚子者,水旺于子,得庚来生,故言相生之气,乙庚真金生水,故为福也。

坏气者,克我者和泄我者也。

丙辛真水,怕甲己真土来克犯,怕丁壬真木泄气,故亦怕生于寅卯亥未,辰戌丑未,亦不喜纳音木和纳音土也。

喜乙庚真金生我,戊癸真火我克,皆是生旺气,故喜见申巳酉丑,寅午戌也。

原文(13)丁壬木

丁壬为木,生在寅卯月中,其木成象,此月有丁壬怕午申时,木为灰化之时也。

孙子才云:丁壬喜丙辛为福。

德清注解:

丁壬木,在寅卯月为临官旺地,亥未月也可借用,得木旺气,则可成象。

怕午申时者,以木死于午,火多木焚,木绝于申,金重木伐也,故称灰化。

故亦不喜丙丁巳午寅戌火,庚辛申酉巳丑金。

喜丙辛为福者,丙辛真水可生木也。

吉气:生我与我克也。

凶气:克我与泄我也。

亦即四吉四凶之用在,吉气宜得令得生旺气也,凶气宜死绝而无力也。

原文(14)戊癸火

戊癸为火,生在巳午月中,其火成象,致用日时犯戊己之土,即暗伏之际也。

并【神白经】

孙子才云:戊癸爱甲字相生,不喜卯酉无终始,丁壬为福。

德清注解:

戊癸火也,临官于巳旺于午,皆为火旺气,寅戌亦可借用,皆可成火象也。

怕见戊己土者,主要是土重克犯癸水,见戊则为二戊争合,见己为妒合,故皆不喜。

喜甲木者,以戊癸真火,见木来生,成木火通明之意也,故亦喜丁壬真木也。

忌见卯酉者,火败于卯,气于酉,皆是衰气也。

本质仍然取吉凶二途,而造化自立在其中也。

戊癸火,喜壬丁木,庚乙金;不喜甲己土,丙辛水。

故喜见巳午寅戌,亥卯未,申酉丑;

故忌见亥子申辰,辰戌丑未之地也。

原文(15):

甲己土且要木为官,故得寅卯亥丑为上,戊癸为福也。

乙庚金且要火为官,故喜寅辰巳午地,甲己气为福。

丙辛水且要土为官,故喜子丑未申戌亥,甲己为官,乙庚为福。

丁壬木且要庚辛为官,申酉亦同,丙辛为福。

戊癸火喜申亥子,旺水为官丁壬为福,于临时消息。

【天元变化书】

德清注解:

克则者为官,生我者为父母为福也。

此处运用与上思路其实有出入。

因为五行化气,则故为财官包含其中,且官分正偏,此处未分。

若按化气五行而论,克我者为凶气,此处乃一律用为官,但生我者为吉气却取真五行为吉气,用法颇混杂,但见其不用天干,乃专取地支之官旺气,如此其理亦通,宜细辩之也。

(1)甲己土人以木为官:

木在天干有甲乙木,而甲本身为木,见乙为妒合,再见甲为争合,按理天干皆不喜再见甲乙木也。

地支以官气论生旺气,此处取法是相通的。

木临官于寅,旺于卯,生于亥,故此三位为喜,见之乃会官气,是吉也。

但用丑而不用未,此说存疑,以未为木之库地,必定可用,但用未必不可见丑,用丑必不可见未,以其相冲战斗也,丑亦木官之养地,乘将进之气,故用之无妨,若辰乃旺及而衰,成功者退,是故不用也。

(2)乙庚金人以火为官:

此处亦不用天干戊癸火见之为官,而用地支而论,得旺气则是,与前论法一致。

用火为官,故喜生旺,火临官于巳,旺于午,生于寅,此三位生旺,必官气重可知。

而用辰亦养地乘将进之气也。

(3)丙辛水以土为官:

以土为官,但天元不可见甲己戊也,用的是地支生旺气也。

土生于申,旺于子,临官于亥,故亥子申可用。

丑未戌皆四季之土,皆是官旺气,故可用也。

(4)丁壬木以庚辛为官

此处直接取天元,不论化气相克,因庚真金克伐木,辛真水却可用。

此处皆取为官,存疑而用也。

按照前三延伸推论,金生于巳,临官于申,旺于酉,养于未,故巳申酉未皆可用为官旺气也。

(5)戊癸火以水为官

按照前延伸,则壬癸水也可见。

水生于申,临官于亥,旺于子,养于未,故未申亥子皆可用。

以上值得注意的地方:

(1)化气论官,不忌克我为凶气之谓。

(2)用生旺临官养位为四位旺气,而不取库位,如木库未不取,取丑养地之类。

原文(16):

《鬼谷遗文》云:丁壬喜遇丙辛,乙庚爱乎甲己,乃相生也。

德清注解:

此即言真五行之相生也,称为福,父母,印,生我之旺气也。

丁壬木喜见丙辛水来生;

乙庚金喜见甲己土来生;

丙辛水喜见乙庚金来生;

戊癸火喜见丁壬木来生;

甲己土喜见甲己土来生。

横看竖看,皆是相生相克,吉凶气之顺逆用,再无多言。

小结:

本章节为转论化气之用,俱要讲化气要乘旺气才可化成,二气如果成象,其象不可破,故不喜争合,妒合,刑冲破害,不喜无气之类,此为其纲要也。

分吉凶气之用,分旺衰,故有顺逆。

吉气宜旺以顺亦不被伤害;

凶气宜衰以逆被被克去。

通篇皆是三元要乘旺气,二气要其成象,向官之论也。

观《五行精纪》和《珞禄子三命消息赋》,后世的子平论法,皆隐隐欲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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