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埸”和“場”、“刺”和“剌”、“壶”和“壸”、“朿”和 “束”、“筋”和“筯”、“刊”和“刋”、“系”和“糸”、“本”和“夲”、“傅”和“傳”等字,二字极为相似,书写时稍有不慎既无法区别。
“埸”和“場”。埸,作田畔、边境、国界等意义;場,作翻曬作物和脫粒的平坦空地,菜圃等意义。稍不注意,就是错字。
“壶”和“壸”。壶,是容器、古代盛箭的鞘袋称箭壶等。壸,读kun,是古代宫里的路,一横之差,意思全变。
“刋”读qian,为“刊”字的讹字。《玉篇·刀部》:“刋,切也。”《字汇·刀部》:“刋,俗为雕刊字,误。”
用“夲”字表现进取、快速前进意时用“本”为错字。“夲”读ben时,古同“本”。

“刺”“剌”
“刺”和“剌”二字易混。《说文·刀部》:“刺,直伤也。从刀,从朿,朿亦声。”本义为尖利的东西扎。《说文》:“剌,戾也。”段玉裁注:“戾者,违背之意。”西湖有一处纪念白居易的雕像,下面说明介绍,白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期间。文中将“刺史”误为“剌史”。
“厙”和“庫”字。“厙”方言,村庄(多用于村庄名)。作姓。和庫是两个字。这一类字,在古代碑帖墓志中常见。在某些字来讲,比如流水的“流”,上面的一点多为不写,属于帖写字,也叫增减笔画字。但并不是所有的字都可以随意增减笔画,有些字多一点,少一画,则成了另外一个字。
“商”字,很多作者把里面写为古,即成为“啇”字。埶和執,埶,甲骨文像跽跪的人双手捧持禾苗栽种之意。“執”字甲骨文像给人的双手戴上刑具,本以为拘捕。

“徘”“俳”
“徘徊”,写为“俳徊”,在古代法帖中常见。但“俳优”不能写作“徘优”。
“傅”“傳”
“傅”和“傳”,傳,从人,專声;傅,从人,尃声。本意辅佐。傳播写为傅播。
历代碑版墓志和写经中“旡”作“无”。“无”和“旡”。《字辨·字辨补遗》:“无、旡,上音無,与無通。易皆作无。譌作 [旡]。” 徐灏段注笺:“气申为欠,逆气为旡,故从反欠。”说明了旡作无是文字譌变造成的,也是有历史传承的。《难字大鉴》:“无部:旡、無古同。”旡在无部。这也是目前见到的唯一的一部《字书》说明“旡”同“无”。
第二形声相似与第三形体相似中有竹艸头一类字,比如:籍、藉,箫、萧,篮、蓝,簿、薄,籐、藤,管、菅,筋、筯,笛、苗,符、苻,这类字,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隶变以后,竹艸不分。历史上“艹、竹”偏旁互易也屡见不鲜。正如吕思勉《中国文字小史》所云:“偏旁之随意改易者极多,……至如竹与艹,则绝然异物,然后世二者多互讹(如'荅’,相承作'答’)。《说文》竹部:籓,'一曰蔽也。’艹部:藩,'屏也。’尸部:屏,'蔽也。’则'籓’下一曰之义,即'藩’字之义,艹竹互讹,其来旧矣。……此与《说文》之艹竹互讹,皆足证偏旁随意改易,古已有之也。”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中也谈到:“汉隶'竹’头'艹’头往往不分,所以'箸’变'著’。.......也提到'埶’先加'艹’成'蓺’,又变作'藝’。” 汉唐以后“竹”字头普遍作“艹”。见《宋元以来俗字谱》“答、第、節等字皆作艹字头。”虽说汉隶竹艸不分,隶书易混,但有些作者写行楷书也混用不分,这种现象比较常见。

“籍”“藉”
“籍”和“藉”。籍,作书册、书籍,籍贯、作姓等,汉代有籍福。陈垣《史讳举例·避讳之种类》:“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藉,古时祭祀朝聘时陈列礼品的草垫,助,有助于。同“借”。藉田、登记、赋税等义同“籍”。

“箫”和“萧”。箫,竹制管乐器,弓的末端等义,萧,蒿类植物的一种,萧条、冷落的意思。字头互用,把“管理”写为“菅理”,“草菅人命”误作“草管人命”不只是文字的错误,有时候在不同的文本下是要出问题的。
夏丏尊被写为或读为夏丐尊。丏、丐不分不要紧,“丏”,指看不见。“丐”指乞求。风马牛不相及。你把丏尊当丐尊,名都读不对,字都认不清,还谈什么丏尊与丐尊。
豕写为豖。豕,猪。《书·召诰》:“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豖,猪被绊足而难行貌。《说文·豕部》:“豖,豕绊足行豖豖也。从豖系二足。”二字形体相近,一点之差,字义谬之千里。
己亥涉河变成三豕涉河,就是这个缘故。汉字经过数千年的孳乳演变,不只是字形发生很大变化,字义变化更甚,有的本义已失,引申为其它字义。有的一字多义,用法则不相同。作为书家,研究文字的本体以及孳乳演变,正确使用文字至关重要。文字学基础代表着一个人的基本文化修养,有时候往往因为一个关键的字,不光影响作品的审美,更足以让人斯文扫地。